巫师在麻瓜世界犯罪,是否属于触犯麻瓜法律的范畴?
正方观点是犯法,他们主要围绕外国人进入一国国境后就处于该国的属地优越权之下作为论点论述。
我方观点是不犯法,主要围绕着两个基本点来论述。
“1。该疑犯所属身份为魔法界巫师,魔法界虽然不被普通人所熟知,但空间位置上与英国国家地理有重合,因此不属于外国人,也就不在该国属地优越权之下,换句话说,就算他犯罪,那么英国政府也没有管辖权以及执法权。
“2。该疑犯为魔法界巫师,他跟英国本国公民不同,英国政府出台的法律条例之中,并没有针对这一类人的相关管制措施以及法律条文,那么他无论在普通人的世界做了什么,他都可以回避针对普通公民的惩罚意见。”
“因为严格来说,这个人在普通人的世界里,属于不可知身份,他根本不存在,一个不存在的人,要怎么判定对方违法呢?因此我方观点为不犯法。”
立论之后则是攻辩。
正方攻方人员为莉莉,辩方是我。
莉莉:“关于对方说该疑犯不属于外国人这一观点,英国法律明确规定——’一切不具有该国国籍的人士包括无国籍人士,都统称为外国人。’因此对方否认外国人这一身份属性并非正确。”
我:“哦,是的,但是你拿的是英国国家法律,这一法律针对的是普通公民,然而巫师不是普通公民,我说魔法界与英国国家地理有重合,但事实上魔法界的位置以及所处地理在地图上并没有标注,这是一个不可知空间,一个不可知空间的不可知人,英国政府没有管辖权利。”
莉莉:“但他是无国籍人士!”
我:“无国籍人士针对的是事实上存在于地图上标注的地理的人,一些国家未曾建立或者遭到政权覆灭的人士,而这个人以及魔法界在地理上不存在,都属于不可知,用鬼魂来做类比吧,鬼魂对于普通世界来说是不可知的存在,鬼魂犯法,不属于犯法,至少在英国政府的法律之中不犯法。”
后面没有什么好攻辩的了,主持人判定现在是观赛区提问时间。
一个拉文克劳站起来,她好像是六年级的一个混血巫师,“请问反方一辩,拉米雷斯小姐,如果你拿到正方观点你会怎么辩论?”
我看了一眼主持人戈德斯坦教授,这时候应该是先向正方提问,但她没有示意违规。
【这次辩论赛为的是开阔人的思维,观众提问区不必严格遵守规则,可以自由提问,限量6个。】
我又看了看评委席以及公证人,那个下课的前魔法部部长也来了,尤金尼娅·詹肯斯,她作为评委出席,公证人是她曾经的下属,上次见过面的巴蒂·克劳奇。
邓布利多教授透过眼镜朝我调皮地眨了下眼,这让我油然而生出一种非常豪迈的情绪。
“我会先预设一个情景。”我说。
“犯罪,实际上是一个广义词汇,我会先预设一个杀人的行为,罪犯是一名不可知的巫师,他杀了我的麻瓜弟弟,虽然他的身份属于不可知的范畴,但我看见了他进行事实上的谋害,我是目击者。”
“我看见了他的犯罪行为,那么他的行为就不属于不可知的范畴了,目击犯罪过程是一种可以拿到法庭上作为依据的证词。”
“执法部门如果判定犯罪事实存在,那么接下来需要的就是一个犯罪嫌疑人的确定过程。”
“就像那个被定为’猥亵儿童罪’的巫师,他肯定是被麻瓜警察当场抓获了的,被抓获了的实际存在的人,那他就不是不可知的了。”
“如果没有当场抓获呢?”是一个低年级的格兰芬多,韦伯·豪斯特,“巫师可以杀了人之后直接幻影移形啊。”
观赛区一片哗然,人们窃窃私语起来,他们肯定是联想到了那个第3版面报道的混居区事件,一个麻瓜女人的死亡。
“那就要回到我刚才说的反方的观点了,实际上这是个两边法律没有交接的无法地带,如果傲罗们没有当场抓获,甚至对方带上了面具或者别的什么,那么一条人命就只是突然死亡了而已,而对普通人来说,对方是个不可知的存在,他们毫无办法,他们没法追踪这个人,因为巫师不存在于英国政府的任何一个机构名单之中。”
“这种事真的相当容易,只要我不被魔法部傲罗察觉,我可以烧杀抢掠任何一个麻瓜居住地,巫师的犯罪成本太低了。”
有些话点到为止,反正在场有魔法部的官员,法律漏洞的问题,还有制度问题,能钻的空子,这些都该他们这些人去处理。
这场辩论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让这些未来的巫师能够了解,在可预见的未来里,麻瓜以及麻瓜巫师,甚至是混血巫师,可能会面临的处境。
只要没有被抓到现行,那么黑巫师可以逍遥法外,魔法部傲罗就那么多人,英国那么大,随机选择一个地点,傲罗们根本赶不过来,只有完善法律才是有效的解决手段。
“那保密法不是形同虚设了吗?”
一个赫奇帕奇的疑问在这几乎静谧的空间里显得尤其突兀,很多人都调转头朝那个低年级望过去,人们小声讨论着,不一会儿礼堂内就变得嘈杂起来。
在一个特殊的时期内,不就是形同虚设吗?只需要买个二手魔杖,然后再以非真人面目示人,就足够回避魔法部的突击检查了,而魔法部里的官员当真是一点也不清楚这其中的操作空间吗?恐怕未必吧。
只是政治并不是我这个年纪能够轻易看清的事物,权力倾轧周而复始,是一部小型的人类史观,有时候这种事看多了了解多了,反倒觉得挺无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