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见面的时间是一个清晨。
朝阳初升,热意还未散,晨风还带着朝露的清爽,如果不是要赶着上班或上学的话,必然是十分惬意的。
旦森却出了一身冷汗,他好像被恶鬼抽走了灵魂,浑身如坠冰窖,骨髓都在散着凉意。
负责人有点不耐烦,“先生,你如果不乐意的话,我可以带她走,你大可不必摆出这幅脸色。”
“她”是穿着一身浅绿色衣裙的女孩,带着个墨镜装酷,墨镜下的鼻子和嘴唇是小巧的,墨镜遮住的眼睛旦森昨天在床上见过的。
疯狂的,放荡的。
昨天她在床上叫他“爸爸”,为了刺激。
今天以后她得叫他“爸爸”,生理学上的。
天呐,他干了什么蠢事。
2
南江觉得有点好笑,这个男人吓得估计再也不敢随便约炮了。
这是一次意外,她来到这个城市后实在太闷了。
跟负责人千求万求才求来了单独出门玩两个小时的时间。
其实她是在社交软件上约了个炮。
这种事她不是第一次干,那个男人看起来次数也不少,看到她的脸皱了皱眉,不耐烦点烟,“我不干未成年。”
她撒谎,“我27了。”
实际上南江才17岁,她的监护人因为被现虐待她,失去了监护权。
在负责此事之人的调节下,决定在她满18岁前让已经15年没见的父亲接管她的监护权,成为新的监护人。
身边这位负责人如果知道这位父亲昨天在床上怎样干他的女儿的话,一定会疯掉的。
3
旦森还是将南江接了回去。
毕竟如果他不管她的话,她就要被送到福利院了。
最重要的是他被威胁了。
南江把墨镜取下来,眼眶红红的,那双大眼睛流出小珍珠般圆润的泪水。
“爸爸,不要抛弃我。”她说。
呲——真是好演技。
如果被起诉性侵女儿的话,旦森将面对十年及以上的牢狱之灾。
这“灾”真是他自找的。
旦森住在郊区,一个两层小别墅,别墅里面家具摆放的整整齐齐,地板一尘不染。 看得出他有洁癖。
毕竟连避孕套都是买的小众又贵的离谱就是主打干净的牌子。
④
据说她,他这个混蛋女儿。
在被现之前,被继父的孩子性虐待。
她从14岁起就在这种恐怖的地狱生活了,直到有人通过窗户看到这一幕报警。
难以想象那天是多么鸡飞狗跳,只是联系旦森的负责人怒骂着那个混蛋,“她那时才14岁,这个可怜的孩子,说起那件事她都哭不出来了,只是害怕的狂抖,你不知道我们有多么心疼她。”
旦森想,她可能是激动的狂抖。
接她回来前一天,自己顶在她里面,温暖的、紧致的肉芽将他裹住了,他从未感到如此充实,就好像失落的血脉被找回,和他相连了。
现在看来,确实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