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o7章嫌疑人需要自证清白
“我看了一下,大家都认为张三的行为属于见死不救,而见死不救没有强制性的法律约束,所以他不构成犯罪,对吧?”
“我们先来分析一下这起案例,看看这个张三的行为到底能不能构成犯罪。
案件中,张三和李四是好友,两人约定好去游泳馆,在这里,张三和李四是认识的,既然认识,那就不能够再去按照传统意义上的见死不救去定义。
一个案件的生,从执法单位的角度来看,他们会先用排除法。
李四的死,到底是意外还是人为,这是一个未知数。
从李四家属的角度出,张三就是在故意杀人。
为什么这么说呢?
从案件当中,是张三和李四一起去的游泳馆,李四却死了,这是他们作为受害者家属无法接受的结果。
在李四溺水身亡的前几分钟,曾向张三进行求救,这个时候张三在干什么?他在看书啊。
正经人谁会到泳游馆去看刑法书?
他为什么看书?不就是想要掩盖自己内心深处想要害死李四的真实想法。
两人一块去游泳馆,张三如果能够在李四遇难时能够伸出自己的援助之手,那李四就不会死,所以见死不救就是故意杀人,张三就应该对李四的死负责,甚至于偿命。”
李四推了推自己的镜框:“这是普遍家属的真实想法,他们面对自己亲属受到伤害时往往会失去理智。”
“好像是这样唉。”
“就是这样,上次我跟朋友一块出去玩,那家伙喝了点酒跟家人生了冲突,我也一直在拉架,他家里人还说我的不是,说我要是不叫他出去喝酒就不会生这样的事了,从那以后我们就再也没联系过。”
“我们再来站在执法单位的角度看这起案件。”
李晨继续分析案件:“常见的命案生,执法单位结合案现场的具体情况用排除法分析案件。
而排除法第一位的,永远是他杀。”
“先排除人为,才能定性是意外。
这句话可能有很多人听着会感觉不舒服,可事实就是这样,主要的原因,还是因为行为人的行为是不可确定的。
人是有思想的,人会说谎。
在案现场,只有李四和张三两人,那么张三就会被执法单位定性为案件主要犯罪嫌疑人。
张三被执法单位带去问话,询问其主要的怀疑点。
案件中有两个疑惑的点。
第一,张三为什么会在游泳馆里看刑法书。
这是一个反常的点,张三需要向执法单位解释自己的异常行为。
第二个点,在李四溺水的期间,张三是否知道他的情况。
第一个点很好解释,张三可以说自己在研究法学,所以加班加点一刻都不敢松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