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问:“聊明白了吗?”
“暂时还没达成共识。”,陆暮西坐在地上,非常不客气地伸出手,“我想去人少的那边吹会儿风,头晕,起不来,拉我一把呗。”
林度也懒得拆穿,握上陆暮西的手,拉了一把。
他毫不费力地就站起来了,林度感觉自己都没怎么用力。
“走吧,溜达完你就赶紧回去休息。”,她边说边要松手往目的地走,走了两步却发现那温暖又干燥的掌心压根儿没有松开的意思。
陆暮西用不轻不重的力道牵着她的手,林度愣是又被拽了回去。
林度打量了眼两人紧握的手,又打量着他:“耍流氓啊你。”
“我真头晕,这怎么能算耍流氓呢?”
真是流氓耍无赖。
林度被气笑了,也没吭声,就那么拉着他往前走。
两人去的那边属于公园的偏僻场所,没什么大肆聚集的老年舞团和合唱团,只有幽幽的路灯立在石子铺成的小路两边,颇有些“曲径通幽处”的意味。
林度牵着他……,不,准确的说,是被他拽着手走在前面带路,走了会儿,她突然轻轻握了握陆暮西的手心,头也不回地问:“这么不算耍流氓,那怎么算?随便认女朋友算不算?”
陆暮西倏地停下脚步,紧急思考了两秒:“你听到了?”
他问这话的时候手还没松开。
林度只好就着这个姿势回头笑道,“嗯,全听到了。人家大爷都不想理你,你还在那儿可劲儿说。”,她往前走了两步,想借着光看清他的眼睛是不是红了,“陆暮西,你是不是真喝上头了?”
林度离得太近了,陆暮西先是闻到了她的发香,接着,在细碎的月光下静静用眼神描摹了她的眼眸。
从纤长的睫毛,到微微上弯的眼尾,瞬息间,仿佛已然经历了天荒地老,陆暮西心里竟然升出股“此心安处是故乡”的安定。
她想看他的眼睛有没有红,而他,想吻她。
陆暮西在情不自禁有所动作之前往后退了一步。
“林度?”
“嗯?”
“其实今天我心情挺不好的。”
“我知道。”
“能不能按套路走啊。”,陆暮西无奈片刻,继续道,“那你知道是为什么吗?”
“我……大概知道?”
陆暮西笑了下:“今天之前,我一直不理解为什么有些男人不愿意让女朋友看见自己求人办事的那面。我心想,没偷没抢,都是靠自己本事吃饭的,有什么见不得人的是吧?”
林度想了想,认真地点头:“嗯,是这个道理。”
他又继续道:“但是吧,今天你在那儿看我喝酒的时候,我突然就理解那些人了。我感觉我这辈子都没那么丢人过。”
陆暮西垂下眸,自嘲地笑了笑:“你也看到了,我现在就是这样,普普通通,跟以前你认识的陆暮西完全可以说是两个人。可这么多年,我只有一点没变,那就是……”
“喜欢你。”
抛开一切顾虑后,陆暮西反而变得释然了。他如释重负地长舒一口气,坦然地迎上林度的眼睛,笑容像少年时一样明亮而干净,不带任何杂质:“林度,我喜欢你,你呢?”
成年人向来崇尚尽在不言中的暧昧,是以,林度已经好久没听到过这样直白的表白句式了。没有任何迂回试探,像青涩的少男少女一样,对喜欢的人剖白自己,然后大大方方地将心意捧到对方面前。
十七岁的林度这么做过,但她没想到三十岁的陆暮西会这么做。
“陆暮西,其实我是个挺喜欢纠结的人,所以为了治这个毛病,我给自己定了一条规矩。”林度突然说。
陆暮西并不急着要回答,他只是认真听着,眉目被月光染得愈发温柔:“什么?”
“就是在干什么事儿前跟自己约法三章。决定放弃,那就干干净净地放手,永远也别想‘要是没放弃会怎么样’。要是决定继续做,那就别在路上东张西望怀疑自己,想往前走就绝不回头。这约法三章对我来说特别好用,就跟起跑前的鸣枪一样,枪响的那一刻,什么纠结就都烟消云散了。”
陆暮西听懂了她的言下之意,沉默了几秒,问道:“现在枪已经响了,所以,你选择的是起跑还是弃权?”
林度笑了声:“我跑步还挺厉害的啊,为什么要弃权?”
陆暮西愣了几秒,久久望着林度,将那句话在心里反复剖析了几遍,终于缓缓笑了出来。他眼睛微弯,瞳孔簇着细碎的光芒,笑容清冽的像一阵山间的风。
不知为何,陆暮西心里总有种失而复得的恍惚感,他指尖自上往下,缓缓沿着林度的掌心将两人牵着的那只手改为十指相扣。
渐渐的,两人掌心紧紧相贴。随着手上的动作愈发纠缠,他人也离林度越来越近。
就在两人呼吸相绕,唇间只距离咫尺时,陆暮西动作突然一顿。
林度还没来得及惊讶,就感觉到自己唇角一热——那一吻并没有意料之中落在她唇上,而是蜻蜓点水般轻轻落在了唇角。
世界一片寂静,陆暮西在她唇角安静地停了两秒,然后离开。
不知道为什么,林度觉得唇角这轻轻一吻,似乎出乎意料地比单纯的接吻让她心跳加快。
“你这是报复吗?”林度问。
陆暮西这一吻,跟当年分别时她主动的那一吻简直一模一样。
“我这是礼尚往来,女朋友。”他笑着伸手将林度拥入怀,“你也可以还回来啊。”
林度搂着他的腰,还没适应这个称呼,一时觉得实在有些神奇:“女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