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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商业与商人的辩证关系(第4页)

果然,这么一说,朱樉立刻就懂了。

“先生,应天府街道旁边那些开饭馆、茶楼和杂货铺的那些人,都算作商人吧!”

“对,主要从事商业为生的人都叫商人。”

林澈颇为赞赏的点点头。

“商人有多种,不是皇上想象的那样,四处奔走、盘剥百姓那些人叫商人。”

“他们只是商人中的一小部分。”

“大部分商人都有自己的产业,扎根在当地。”

“像酒肆、茶楼、饭庄…他们都在当地从事商业活动,按时纳税,合法经营,靠服务赚取利润。”

“不存在剥削百姓,相反他们赚取的都是有钱人的钱,百姓穷的饭都没得吃,谁会上这些地方消费?”

“所以说大多数商人,与老百姓并不冲突,他们也像百姓一样,靠着辛勤劳动获取利润,养家糊口。”

“商人最大的贡献是带动就业,促进城市展。远的不说,就说应天府吧,应天府的繁华热闹,还不是因为商业带动的!”

朱樉被林澈这番话,说的一愣一愣的。

半天才冒出一句:“什么是带动就业?”

林澈这才反应过来,自己刚才一番话,用词有些前卫。

这里不是六百年后的二十一世纪。

带动就业、促进展这样的词汇,几百年后的才会出现。

“‘带动就业’?我举个简单例子你就明白了。”

“应天府一名商人开一家饭庄,开饭庄总不能事事都自己来吧,他总得请厨役吧,请小二吧、请账房先生吧。”

“这些人因为商人开饭庄,在饭庄干活,而领取工钱,养活家人。”

“这就叫做带动就业。”

朱樉点了点头,似懂非懂。

林澈喝了口酒,继续说道:

“当今皇上不经过调查,就将这些商人定性为剥削者,你觉得这样妥当?”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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