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这样,面前的豆子和王英一口一口得吃着榴莲。
吃完一块又拿了一块。
朱济熺看着俩人,自己也有点想吃。
他用身上随身携带的匕剜了一点点。
然后很快地放进了嘴里,好像这块榴莲很烫手的样子。
他嚼了两下,就赶紧掏出手绢,把嘴里的那口榴莲吐在了手绢上。
“这哪里好吃了,太难吃了吧!”
肖贤见他这样,就确定他不是个能吃榴莲的人。
这个榴莲就便宜王英和豆子了。
“刚才我说过,有的人会喜欢吃,有的人受不了这个味道的,很明显王爷是后者。”
“明明就是很难吃嘛!”
王英和豆子片刻的功夫就把整个榴莲吃完了。
豆子一副很享受的样子,摸了摸肚子就离开了开罐子的桌子。
王英吃完又对朱济熺说道。
“王爷,的确很好吃呀,你怎么说不好吃呢。”
吃榴莲就是这样,谁也无法理解谁的心情。
朱济熺不想再说榴莲的事。
他又看向桌子,看着剩下的两个物品。
“这个认识,和刚才我开出来的东西一样,抽纸。”
朱济熺让王英收了起来。
“这最后一个东西是什么?”
朱济熺拿起保温杯,黑色的,还挺有质感,有点重量。
“这是一个大肚保温杯,把开水倒进去,可以12个时辰保温,重要的是方便携带。”
“能保温12个时辰?”
朱济熺惊奇地问肖贤。
他们这个时代虽然也有一些方法和器皿可以保温,但是都比较麻烦,也不容易携带。
比如鉴缶,内一层,外一层。想要保温或者保凉的东西放在内层。
在内层和外层中间的空隙中放热水或者冰,冬天保温,夏天保凉。
还比如在外层裹上棉被或者泥沙等。
而眼前这个精致小巧的保温杯竟然能直接保温12个时辰,的确是个好东西。
更重要的是携带真是太方便了。
这样在冬天骑马赶路的时候也能喝上一口热水了。
朱济熺对于这个保温杯很是满意。
他把保温杯递给王英收了起来。
十个罐子又开完了。
朱济熺拍了拍王英的肩膀。
“哎,1o个罐子开完了,只能期待下一次开罐子了。”
还是先回去把黄金小麦种起来。
朱济熺感觉好像找到了人生的爱好。
他叹息一口。
无奈,只好恋恋不舍地离开了罐子小店。
期待着下一次开罐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