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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连环杀人案(第2页)

家庭破碎,小白鞋的父亲选择承受女儿去世带来的痛苦,他一直没搬家,在永丰街原址住到2ooo拆迁才离开,在新房里依旧保留了女儿留下来的各种房间物件,就好像女儿还在一样。

哥哥则一直生活在悔恨当中,5月26日他本来和妹妹一样是休息日不必上班,是因为临时和人商量换班才恰好不在家,他一直想,要是没有这次换班,可能结局会不一样。

“88·5·26”案件生后,白银警方几乎动用了所有警力,排查了大量可疑人员,现场勘查中也得到了包括血手印在内的一些收获,但整体方向是将其作为一起传统意义上的“孤案”进行调查,方向上无法得到更大突破。

这起案件的受害人是十八岁的石某,才刚到供电局上班没一年,她的哥哥也在这里上班,是保安室的一员。

石某所住的是供电局职工宿舍楼,位于白银市供电局左手面,这里面住的大多都是供电局员工,每间房间两张床,一层男用一层女用交错。

由于同层的大都是彼此较为融洽熟识的同事,还有专门的保安室,所以再次出现了上一案中的问题:——不关门。

石某的宿舍位于宿舍楼四楼北侧,1994年7月27日这天,高承勇一路溜达到了这栋宿舍楼,先在二楼看了看,现人太多,不好下手,转即跑到四楼。

两点左右,高承勇进入了石某的宿舍,熟睡中的石某被高承勇入室的动静惊醒,本以为是室友,没想到是个陌生男人,于是跳起来大喊“有贼”。

高承勇故技重施,捂住石某的嘴,掐住其脖子就是几拳,然后拿出弹簧刀,往脖子上插了两刀,石某便再也一动不动了。

这次高承勇的毁尸行为程度更烈(白银市公安局刑事科学鉴定书):

鼻梁处有青紫,伴有鼻骨骨折,左眉上青紫,分析为钝性外力(如拳头等)作用所致。

颈部左右两侧的表皮剥落,伴有明显的皮下出血,为扼颈时所形成。

颈部、胸、腹及四肢的创口共36处,系锐器伤,并导致血管破裂、胸腹部积血、肝脏损伤、肠管破裂,根据创口特征,推定凶器为锐薄的单刃刺器,刃部1o厘米左右或更长,死者双手掌侧损伤系抵抗伤。

死者头面部损伤,颈部扼伤均不足以致命,死者死前不存在被奸淫行为,综上,系被他人刺伤颈部、胸腹部及四肢,引起严重失血性休克而死,时年18周岁。

此案生后,警方将案件的侦查指挥中心设置在了供电局,认为凶手的残忍手段主要是为了报复,大概率是供电局职工。

为了早日查明正凶,警方日以继夜的调查,吃住几乎都安排在了供电局,那个时候供电局职工无论男女老少或多或少被调查过,最终却还是一无所获,调查的方式方法却招来了供电局职工的强烈抵触情绪,职工们调侃警方“吃白食”,遇到警察就说“点到了,来吃饭啦?”。

除了调查思路问题外,当时的外部环境情况也不太好,这一点在张振华老师在《白银案实录》一书中有所介绍:

在前两起案件生这个阶段,白银市的公安队伍出现了巨大的震动和变化,公安局长崔某因倒卖黄金被开除公职,而白银更是遇到了建国以来前所未有的旱灾,几十万人面临吃饭问题。

这些问题,都让案件的调查工作雪上加霜,乃至搁置,成为悬案。

很多人都知道1998年是高承勇兽性彻底爆的一年,但很少有人知道1998年三起案件的前戏,其实是1997年生在内蒙古的命案。

在做下1994年的惨案后,高承勇因为担心被抓以及一些现实问题,和朋友一起跑到了包头打工,在包头找到了个很辛苦的活——锅炉工。

高承勇对这个差事还是满意的,别的不说,工资待遇不错。

高承勇回忆那个时候提到,虽然干活辛苦,但总能拿到很多工钱,每天做完工就去打牙祭,晚了就去歌厅跳舞,小日子过得不错。

如果是十年前的高承勇,这样的日子或许他就满足了,但现在的高承勇是一头尝过血腥味道的野兽,他自感“生活中还差了一些东西”。

1997年3月26日晚上,女工李某和男友曾某一起去吃了顿烧烤,两人回到曾某开的汽车修理店过夜。

3月27日一大早,李某回到了自己的住处——包头市昆都仑区54—2—3号。

八点左右,高承勇推开了李某住处的门,走了进去,一眼便看到正在化妆的李某:

“你咋进来的,进来干什么?”

“门开着,我就进来了,来要点钱用。”

“我没钱。”

“我不信,我把你绑了,我自己找找。”

说罢,高承勇尝试用自带的绳子把李某反绑住,遭到了剧烈的反抗,甚至塞到嘴里的毛巾都掉了,李某继续大喊大叫。

慌张之际,高承勇只能直接用绳子将其勒死。

将李某勒杀后,高承勇自感没有过往那样的性满足感,于是又对尸体实施了奸污,逃离现场时把作案用的工具扔进了附近的一个茅厕里。

这起案件,对于侦破工作来说价值非常大:一是因为警方由受害人身上的精液提取到了凶手的dna,还找到了三枚指纹,这些物证成为日后并案的依据。

二来此案是高承勇系列杀人案中细节最耐人寻味的一案,是其内在心理机制的窥视点所在。(却是最容易被忽视的一起案件)

相比白银而言,包头警方将侦查方向极大程度的缩小了,其中一个结论认为凶手并非本地人,更可能是外来人员,基于此点开始了对外来务工人员的大规模排查,可惜排查过程中,高承勇已经从包头逃回了白银,最终没有出现嫌疑名单里。

“我还记得从她家出来的时候,天上落雪了”

身背三条人命的高承勇已经逐渐摸索出来了一些“经验”。

他现,之前白银生的案件影响太恶劣,现在的人家都普遍有了警惕心,要找到那种不锁门的人家越来越难,这个时候的他没有什么稳定工作,就干点零工维持生计,闲余出来的时间他只做两件事,一是乱逛,当gai溜子,到处寻找适合下手的目标,二是在脑海里完善自己的杀人过程,以及咀嚼性幻想。

在高承勇看来,有几点是必要的:

1。对于时间地点的选择,职工宿舍比较合适白天作案,大多数职工都去上班了,容易得手,事后也容易跑路。

2。对于作案对象的选择,应以单身女性较为合适,判断单身的方法主要是靠观察其到家时的表现,先敲门,没人开,再拿钥匙开门,且没有第二个人的声音,大概率就是独居女性,有的时候敲开了门,要是有其他人在,那就可以假装找错门户,然后走开。

按照这样的思路,高承勇在1998年1月13日等来了那只他眼中的羔羊。

当日中午十点左右,高承勇在白银二中附近看到一个女人,一个手里提着菜篮子、长头、长相漂亮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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