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明明是弄巧成拙,未铺垫好乖巧活泼的形象便任性撒娇,肯定给孟觉留下了坏印象。
她焦躁坐起,床尾有一格格狭长的抽屉,庞然一时手痒,一一打开来看,多半是空的,正兴味索然时,叫她看见了一幅卷起来的人物写,画中端坐一名古典女性,眼神傲慢,两颊瘦削,嘴角下撇,穿一件对襟大褂,袖口下两只手安静地交叠着。
左下方的印章是篆体的“抱石时慧同观”六个字。庞然觉得那古典女性十分眼熟,却又想不起在哪里见过,便撇过一边不理;又有一沓信札,庞然礼貌关上抽屉,却又禁不住再次打开,翻看那些信缄,全是一个叫苏玛丽的人寄给莫清芬的,按日期一封封排好。
这一点上,罗宋宋犯了错误。她对于隐私的保护太薄弱,非请勿动的观念并非人人生而有之,更错的是,莫清芬在每封信上都标注了“转罗宋宋”的字样,只因她怕一个不留意,拆开了罗宋宋和小朋友之间的秘密。
庞然打开了第一封信。
第十四章
电话再次断掉之后,孟觉拨通了总机。
“劳驾,我要刚才打进来的两个电话的号码。……好。谢谢。”
他轻轻放下电话,眉头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嫌恶。
“……是谁?“
罗宋宋悄声细语,生怕哪个字太大声,会震落孟觉舌底的答案。
其实答案和她所猜一样,可她想听他讲,那样逼迫感会小一点。
她所隐瞒的,现在已不必隐瞒孟觉。她多次对他在精神上裸袒过,每每不及结出痂,就又不得不面对他。如斯几次,命中注定,他是她坦荡荡的战友,别无选择。
孟觉做了个噤声的手势,指指天花板。
“你听见没有?”
易拉罐从北向南滚过的声音。
“哈,有谁抢了我们的地盘。”
他大步朝楼梯走去,罗宋宋紧跟其后;就好像迁徙者要重夺回自己的家园一样,带了点虚张的怒气,越来越高涨;为保险起见,孟觉折去书房把他们的那两本盗版书拿出来,一人一本作为装备——此等高瞻远瞩,充分证实他“粉红兵团孟参谋”的名号得来非虚。
铁门前孟觉习惯性地拂过罗宋宋的头,却没摸到卡。
她已经不用卡很久,而且没空打理的头一圈一圈地绕着,孟觉的手指差点没缠进她的头里去。
“是不是摸了一手的头油?”
这几天工作太忙,三天没洗头的罗宋宋觉得有点亏欠孟觉,又禁不住眼睛亮地想偷笑。
不打开潘多拉的盒子,怎么留住希望。再怎么不甘心,和她一起长大的孟觉毕竟无可替代。有这样所向披靡的小衙内陪在身边,她萧索已久的心蠢蠢欲动地想要进入铁门那边的世界,披荆斩棘,夺回属于他们俩的领地。
孟觉揉了揉罗宋宋的肩膀,他们的两小无猜回来了,许久不见的酒窝也回来了。
“你这颗西兰花的圈圈头啊……咦,门没锁。”
手一使劲,铁门咿呀一声自己开了;楼里常年堆满杂物,理不清的过往密密麻麻,莫清芬索性锁住铁门和窗户不见为净;她走后宋玲更是懒怠收拾,窗户破了也不修理,任凭风风雨雨飘进来,把这里变成了潮湿阴暗,孳生细菌的垃圾场,墙缝里挤出一两朵可疑的菌菇蕨类,真是非常奇特的生态圈子。
“什么味道……”
一只四蹄踏雪的黑猫冲上窗台,背弓毛竖,一对碧绿的眼睛恶狠狠地盯着孟觉和罗宋宋。
它的尾巴像一个巨大而愤怒的问号,仿佛鸠占鹊巢的不是它,而是面前这两名灵长类生物——猫和智晓亮一样,越嚣张越迷人。
但是当它叼着一只耗子的时候,罗宋宋就不那么想了。尤其是那耗子血淋淋地还兀自挣扎。对待猎物,它从来不懂什么叫猫道主义。
两人一猫僵持数秒,它率先扛不住,在中午炽烈的阳光下眯起瞳仁,咻地一声蹿出窗外,孟觉和罗宋宋立刻赶过去察看,邻家的遮阳板太近,仅半臂的距离,猫尾在墙角一掠,没了踪影。
“原来是邻居家的猫过来找食。”
孟觉四下环顾,突然将罗宋宋护在身后,还是调侃的语气。
“哦哦,大Boss出现了。看那边角落。”
一只黑色的小土狗,耸着两只尖耳朵,静静地从纸箱上面探出脑袋打量他们,斯斯文文,不如刚才那只黑猫杀气十足。
“你外婆真是神人哪,普通人都把狗养在院子里,她却把狗养在楼上。”
“她在北戴河,怎么可能把狗留在老家。”
“那就奇了,谁给它做窝,给它留门,还请黑猫警长来护驾?”
小土狗跳出纸箱,一颠儿一颠儿地朝孟觉和罗宋宋跑来,小尾巴晃得欢天喜地,一个劲地朝罗宋宋身上扑,又伸出舌头猛舔孟觉的裤腿。
罗宋宋一颗心加剧跳动,抓住了孟觉的胳膊,孟觉也半张着嘴巴不能动弹。
“难道……是薛小傻么?”
它拼命地讨好罗宋宋和孟觉,追着小尾巴转了一圈又一圈,出奇的是,它乖得一声也不出,和当年的薛小傻一模一样。
罗宋宋开心地咧大嘴吧,这是她这么多天来第一次开怀大笑。
“啊,果然是它!”
孟觉没被她的兴奋所感染。他只是望了她一眼,眼神有些不解;但很快他抿了抿嘴,伸手去摸小土狗的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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