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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啊我不道啊(第3页)

机枪手才把枪口对准了站在自己身体上的目标就看到一只手搭在了机枪上。

只见机枪手被拉扯了一个踉跄,手里的机枪就被目标夺去,然后反手就被当成棍子砸碎了机枪手的头盔,血水从缝隙中喷涌而出。

直到这时,前面卫队士兵才反应到,自己的指挥官已经被踩死了。

“开火!开火!开火!”剩下荒坂士兵大喊道。

只见目标只靠右手就把重达数十公斤的31型重机枪拿了起来,仿佛手上拿的只是一把手枪。

路明非抬起了右手把机枪对准同样站在队伍后排的其他机枪手,把枪口抵在最近的机枪手的胸口,大步向前的同时扣下了扳机。

“咚咚咚噗啦咚咚咚”

沉闷的枪声是因为机枪的枪口已经在前面几枪击穿了护甲之后捅进了人体,随后又再次击穿了背后的护甲。

机枪手就像肉串一样串了起来,然后从再被捅穿的破洞中喷出带有人工内脏和皮下护甲碎片的血污,最后躯干中间的身体组织被打成空洞,上下半身因为没有连接而变成两半落在地上。

路明非变成了一台伐木机,机枪就是他的树锯,而身着黑色重甲的机枪手们则变成了被他砍伐的森林。

料理完机枪手后,路明非随手把重机枪扔向了身边还在朝自己射击的荒坂士兵。

“呃……”

被砸中的士兵感觉就像被卡车撞到一般横飞出去,倒在地上没了动静。

“哈…哈…哈,叫你炒我鱿鱼!”

路明非要用这些士兵的血肉作为画作的涂料,他要用艺术来宣泄对荒坂的不满。

在开启了斯安威斯坦的他的眼中,这个世界是静止不动的,眼前的每一个士兵就是等他打开调色的颜料罐。

凭借着动力手臂的加持,路明非撕裂了近前的每一个士兵,将他们红白相间的合成血浆涂在大堂的合成黑色大理石地板上,再用螳螂刀将躯体削切成想要的模样并将其放在“颜料”上。

当然偶尔他也会嫌有些“罐子”离自己太远,为了不耽误艺术的创作,就会用自己改造过的。5oae口径,1o英寸的枪管加长版萨姆特,有着前面突出来足足1o公分的延伸,来额外创作一些泼墨艺术。

“m-12saF萨姆特”比起它的小兄弟“m-1oaF”莱克星顿,萨姆特有着一看威力大很多的尺寸。

曾经莱克星顿是路明非最喜欢也是最熟悉的手枪,单手上膛换子弹信手拈来。而受路明非喜欢的原因则是多大21子弹的大容量和极小后坐力带来的高控制性,可以尽可能地避免误伤。

但有一说一,9毫米手枪弹在夜之城这个地方真的屁用没有,每次起冲突打的人身上不是皮下护甲就是防弹衣。

就算军火公司根据需求推出了别的弹型,加装额外射药或是采用新射药来适配不同规格的莱克星顿手枪,但用起来还是不行。

尤其是在加入暴恐机动队后,对付赛博精神病就靠这些小水管做的就是嫌命长。

暴恐机动队对武器要求一个——

能一枪把赛博精神病打成宀一共贝十甫寸米青礻申病就行。

威力就是法律,口径就是正义,射程就是救赎,吨位就是安全。

所以,在进入暴恐机动队后,路明非选择了。5oae的萨姆特。

这种类型的枪在以前只不过是好事者做出来的样子货,威力确实离谱,但使用难度也非常离谱。

又大又重,身体素质差点的连拉栓上膛都做不到,开一枪枪口直接飞天上。

对于身体来说更是对手腕特攻。

而且每开一枪就跟打雷一样,枪口的火焰更是重量级,宛如一朵大大的烟花,明明白白地告诉敌人,爷在这!

可如果有人把它当莱克星顿这样的小手枪拿手里用呢?

随着义体技术的展和人们对义体接受程度的上升,力量不再是使用工具的桎梏。

而满大街的皮下护甲和防弹衣的街头环境也给予了它足够的市场。

暴恐机动队更是它的绝对拥趸,毕竟谁都爱一枪给人干个36o度空中转体的乐子。

而1o英寸的加长枪管也能把原装6英寸枪管的枪口动能从225o焦耳提升到28oo焦耳,这一枪下去能再多翻9o度。

而在。5oae子弹中,不同的设计,结构,重量和战斗需求都会产生不同的类型。

比如是否披甲同时是否空尖,根据这些指标一般常用子弹分为:

全金属披甲弹(FmJ,Fu11meta1Jacket),给内芯加上钢壳来提高弹头强度及硬度,可以承受更高膛压带来的初。

部分披甲软尖弹(pJsp,partica11yJanett),披了甲但部分铅芯外露。

还有在部分披甲软尖弹的弹头铅芯上打个孔洞,这类子弹就叫做部分披甲空尖弹(pJhp,partica11yJanett)。

还有对破甲要求更高的披甲空尖弹(Jhp,Jane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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