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这么大,没有一个女人不是投怀送抱,他没遇到过不肯屈从于他的女人。
唯独何自曼,轻易地击垮他与身俱来的优越感,而他根本不知道怎么去征服这样的女人!
他连连叹气,比在事业上的挫败感更加令他不知所措!
自曼哪里睡得着,顾羽宁是有血性的男人,是个危险的存在。
她唯唯诺诺地靠在床头,眨着大大的眼睛,时刻盯着旁边的人。
忽然,顾羽宁起身坐起来,麻利地脱掉上衣和裤子,踩着水晶碎片走进洗浴间。
自曼长长地舒了口气,十指紧紧扣着被子,听到哗啦啦的水流声,她的心才落在实处。
空气中弥漫着尴尬的味道,有点像食物霉变质的腐臭。
自曼想去三楼吧!反正婆婆不在,她转身走到门口,回头看一眼,地上乱糟糟的。
自曼走过去,把残破的水晶灯捡起来,抽了张纸巾小心翼翼地把碎片拢在一处,再一块一块地捡起来丢进垃圾桶。
她似乎太专注,水流声停了,顾羽宁在她身后,她也没有察觉。
忽然一个力道很大的手钳住她的手臂,她才条件反射般往旁边躲去。
“我……怕……”自曼咬着唇,紧张得舌头打结。
“你怕我?”顾羽宁第一次现自曼像做了一件好事还怕被惩罚的小女孩,大眼睛里闪着惊慌失措。
“没有。”自曼紧紧捏着碎片。不知何时,她有点怕顾羽宁,尤其是刚才他失控的样子好像一头了疯的野兽,眼里充血,张着血盆大口要吞噬她。
顾羽宁捏住她手中的碎片,“给我,别弄伤手。”
自曼点点头,抽出手,向后挪了挪。
顾羽宁低垂眼帘,水珠沿着湿漉漉的头滴下来,从颈子到胸膛湿润润的,小麦的肌肤浮出一层薄薄的光泽。
安静的顾羽宁像从油画里走出来的英国贵族。
只是,自曼感觉不出顾羽宁有什么特别之处,不是她对帅哥免疫,她觉得感觉是爱情的源地,没有感觉,即便长的如吴彦祖一般,也于事无补。
每个人都说好看的皮囊谁不喜欢,但没有装载有趣的灵魂,再好看又如何!
自曼喜欢有才情的男人,温文尔雅,如玉一般。
偏偏,顾羽宁不是,他坐拥万贯家财,他在商场叱咤风云,他是青年一代的佼佼者,可如此光辉灿烂的人,世间女人皆爱慕的人,自曼没有一点感觉,身体不分泌那种物质,她没办法。
“我去三楼睡,等妈妈回来我再搬下来。”自曼说。
顾羽宁顿了一下,心头的怒火已被冷水浇灭,刚刚他洗了一个冷水澡。
“去吧!”他站起来,目光虚无。
自曼转身走了,轻轻关上房门。
顾羽宁拿起破裂的水晶灯丢进垃圾桶,褶皱的床铺,缺失的床头灯,令他不舒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