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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我最终还是决定求助警察,但也不可能立刻拨打110,毕竟报警也有困难与烦恼,而且必须要直面以下的问题。
我先前也大致地思考过,这事不能随便报警,必须要选一个熟悉忘却侦探的刑警负责才行——也就是说,找曾经向今日子小姐委托过案件的警官帮忙较为妥当。这样交涉起来更快,也省去了介绍忘却侦探的麻烦。
距离今日子小姐失踪还没到二十四小时,我也没对威胁电话进行录音。万一我辛辛苦苦去报警,结果被当成民生纠纷处理,那可就伤脑筋了。
忘却侦探也曾私下接到过警察的委托,但我留守期间接触过的刑警十分有限,而且也没有记录这些人的详细情报(作为置手纸侦探事务所的员工,即便是不会直接接触案件的警卫,也不允许记录信息,顶多只能制作警戒名单),基本没有选择的余地,但我还是想尽可能地帮到今日子小姐。
肘折警部……远浅警部……钝磨警部……佐和泽警部……鬼庭警部……山野边警部……波止场警部……御帘野警部……二二村警部……百道滨警部……游佐下警部……我看看,其他还能称得上常客的有……
我本打算从中找一个最有能力的刑警求助,但仔细想想,刑警属于组织,一般都是团队行动,似乎与个人能力关系不大。或许我应该找擅长应对绑架案件的搜查组的刑警帮
忙,但刑警客户的情况又各不相同。有出于职务需要,被迫或遵从上司命令向今日子小姐提出委托的;也有对守财奴忘却侦探心怀厌恶,但为了解决案件,勉强合作的。
没办法,这类人恐怕靠不住。不一定要像隐馆那样殷勤,但至少要找个支持侦探的人帮忙。
不对,等等!
说不定警署内部存在像隐馆那样,或者比隐馆更拥护侦探的人呢?
因为警察每次都是以非公开的方式暗中向忘却侦探提出委托。如果这时候要求对方“还清上次欠的人情”,未免太过荒唐,因为在守财奴接过报酬的那一刻,双方就已经两清。
彼此互不相欠。
而且作为以“忘却”为保护牌的侦探事务所,向外界寻求帮助本身就不合规矩。今日子小姐的优势就是办案干净利落,不留丝毫纠葛。
曾经的伙伴赶来帮助身陷危机的主人公——我也希望能出现这种少年漫画一样的情节,但现实并未如愿。
但是,如果抹去“有合作关系”这项条件,警署内也不乏今日子小姐的粉丝。据说警察厅有高层官员私下成立了粉丝俱乐部,也不知道真假……今日子小姐某次在报告会上也提到过这件事。
如果能联系到这类警官,对方肯定会积极地帮忙解决难题。而且毕竟是粉丝,或许能将对忘却侦探名声的损害降到最小。
这主意不错,就这么办。
所幸,这方面我还有点线索。不,
确切地说,我只有一个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