兔子蜷了蜷手,用红的手指拿了一只白的瓷杯,倒了一杯温水过来。
“润润嗓子。”
霍老板喝了。
温水从喉咙流入身体,感觉四肢百骸都暖了起来。
心情也顺畅了。
兔子虽然有点笨,但还是挺会讨人喜欢的。
下午带着秦一逛了逛山庄。
山庄依山而建。
除了动物植物微生物,就是非生命物质。
霍老板不觉得有什么好看的,也不觉得路边菊和卤地菊有什么区别。
但秦一挺喜欢的。
顺着石梯,兴致勃勃地从山顶逛到山脚,把上来时已经看过的风景再看一遍,还是觉得很有趣。
还抓了一只大甲虫给霍老板看。
这只大甲虫是黑色的,外壳很坚硬,头上有两只形状奇特的大角,就像树杈子一样。
“是只大锹甲!”
秦一裂开嘴笑,晃悠大锹甲。
锹甲被秦一抓住了身体,口器张狂,六只长脚不断挣扎着,大角一夹一夹的,想要夹伤秦一的手。
霍老板没见过这东西。
淡色的薄唇微抿,在秦一靠近时,眉头微不可见一蹙,“你喜欢这种?”
“喜欢啊。”
秦一揪住锹甲的一只后腿,在它挣扎着快要咬上手指的时候,又换着抓另一只腿,让锹甲怎么努力也是做无用功。
边玩,边仰着笑对霍老板道,“您不觉得很有趣吗?”
笑得有些傻里傻气的。
傻兔子。
霍老板心想,睨着这只狰狞的甲虫,违心地点了点头,“挺有趣的。”
“嘿嘿~”
秦一笑了笑,把锹甲放走,迎面就看到一群叽叽喳喳的年轻人。
防晒衣防晒帽。
运动鞋大背包。
很多人手里拿着相机或手机拍照,拿笔记本做笔记,还有蹲下来讨论路边是什么花什么草的。
“好像是一群大学生。”
秦一猜测。
“应该是灵城大学生物专业的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