炽树有一副极好的身材,赤金色的均匀肤色,每一块肌肉都分部得恰到好处,看上去硬邦邦的,仿佛蕴藏了钢铁的力量。
他浑身上下都被淋湿,细小的水流从他肌肉线条的沟渠纹理间流淌而下,他随手将头都往脑后的方向拢去,露出英俊的咄咄逼人的脸庞,望向一旁的克里琴斯:“好了。”
事到如今。
已没有反悔的余地了!
克里琴斯心一横,一咬牙,不情不愿地走过去。
当炽树滚烫粗糙的手掌贴在他的腰上时,他有一种被灼伤的幻觉,拼了命地忍住想要逃跑的冲动,没好气地说:“要是弄疼我的话,这个实验就不会有下一次了!”
第4章
尽管嘴上很勇,放的话一句比一句狠,可是,真的当炽树亲吻他时,克里琴斯逃避地紧闭双眼,别说整张脸涨得通红了,就连脖子和身上也羞耻地处处泛红。
今年都三十了,他还是个处男。
不仅是处男,他压根就没谈过恋爱。
他倒也不是刻意不谈恋爱。
救国救民是很忙的,但也不是不能抽出空来恋爱。比如他同行的蓝泽和他差不多时间入行,少说也谈了七八个恋人。
他更不认为自己一直单身是因为眼高于顶。
不是,他相貌出众&名校席毕业生&三十岁上将军衔,前途无量,像他这么优秀的人,难道要将就吗?怎么着也得跟他门当户对、旗鼓相当吧?
这只是先的基本要求。
其次呢,他也不是那种只要物质条件合适就谁都可以的类型。
婚姻这样要相伴一生的大事,怎么着也得找个谈得来的吧?
他绝对不要仅仅是因为繁衍这种低级趣味的原因去结婚。
这些年来,其实也遇见了一些人追求他。
可惜,这些人全都不中用,他随便骂……啊不,说两句话就跑了。
这样就走了,显然不是真的多喜欢他,那他也不会丝毫觉得可惜。
在克里琴斯年幼时,他的母亲就严肃地教导他要学会规划自己的人生。
小小的克里琴斯端正地坐在小板凳上,深以为然地用力点头。
原本他对自己的规划是在三十岁时,成就一番星际瞩目的事业,并且同时兼顾家庭,拥有一个忠诚、优秀的伴侣。
前者大致算是完成了。
没有做到后者,让完美主义的他心里是隐隐有点不爽的。
不过单久了也就习惯了。
幸好他的搭档炽树也是个单身狗。
平衡了。
而且炽树跟他一样,都是从学生时代到现在也单身的……吧。
应该是吧?
克里琴斯被亲得脑子缺氧,迷糊地想,炽树真的是个处男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