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我就赶紧把孩子从这人手上抢回来!”万雪说到这件事,手在发抖,孙佳宁在旁边,握紧妻子的掌心,给她一点力量,“阿云,甜甜当时的衣服都被换了,头发也被绞短了!要不是甜甜忽然叫了声妈妈,恐怕我们母女今生就要分开了!”
“后来我跟你姐夫只好抱着甜甜躲到餐车车厢去,这车厢一整天都有乘务员,生怕这人贩子团伙作案,有后手在等着我们,还报了乘警,一直到车到站,我们一家人都不敢从餐车车厢出去。”
万云在房间里,听得悚然丧胆,怪不得今年她姐和姐夫没有提起要再来广州,只是给万云寄了两张照片,照片是甜甜在楼下玩耍时记录下来的。
小姑娘个头长高了,笑起来像她的名字,甜甜的,还拿着万云去年给她买的猴子小娃娃,可谁能想到,这样无忧无虑的小女孩儿,差点就被人贩子给抱走了!
“甜甜有吓着吗?”万云赶紧问。
“万幸的是,这人贩子还没来得及给甜甜喝什么睡觉的东西,我们就撞上了。后来我问甜甜怎么能让陌生人抱呢?甜甜说那个婆婆笑眯眯的,要带她去找妈妈买糖果,所以就让人给抱着走了,倒是没有受惊吓。”万雪的语气带着一种罕见的虚弱,仿佛说起这件事都需要巨大的勇气支撑。
“阿弥陀佛,谢天谢地!”万云忍不住念佛,抹了抹眼角的两滴泪,又抱怨她姐和姐夫,“当时怎么没有告诉我和城哥呢?”
万雪苦笑:“我跟你姐夫每次想起这件事,都觉得魂飞魄散,真真是后怕不已,有时候做噩梦,我都梦到在火车里不停地找甜甜。你和阿城在广州讨生活本来压力就大,还把这些事跟你们讲,让你们也跟着瞎操心,我跟你姐夫也是不忍心,就没说了。”
这个就跟万云对她姐报喜不报忧的心态是一样的。
“所以阿云,你也别怪我和你姐夫,不带阿风去广州看你们。”万雪喝着孙家宁递过来的温水,安定了一下,接着说,“今年实在也有些邪门,我看似乎到处都不太平的样子,走马行船三分险,路途人又多,谁脑门儿上也没有刻着忠奸二字。”
“阿风要是被人哄着,跟人跑了,被拐到哪里挖煤做苦力,我是真不知道怎么和爹娘他们交代。我当大姐的要是把他带出门,总得全须全尾地把人给带回来。”
“阿云,你也坐过火车,知道车上是什么情况。所以在甜甜小学毕业之前,我们是不会再带她出远门的了,就让孩子在我们眼前好好长大。”万雪小心地叹口气,“阿风现在多少有点叛逆期,我跟你姐夫想提醒他几句什么话,他总是不耐烦,有时候也顶嘴,总有话头和借口等着我们。你是不知道,十九岁的小孩儿,很难搞。”
万云也随着万雪的语调逐渐平静下来,不敢再细想甜甜被陌生人抱走的事,顺着她姐的话往下说:“不要紧,反正现在打电话写信都很方便,咱们常寄照片,也是一样的。等有空了,我就和城哥回县里看你们。”
“哎,好,阿云,你能理解就好。”万雪看看墙上的钟,“那我不跟你讲了,等会儿你姐夫的同事们要来上班了。”
万云:“好,姐,姐夫,再见,下回再聊。”
第130章
关于借钱这件事,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说法。
不过嘛,借钱难,难如挑水上青天,自古以来就是如此。
像是桂春生,若是在他认可圈子内的人借钱,他二话不说,要多少给多少,对方不再还钱也行,可要是出了他认可的那个圈子,那么对不起,他从不怕与人断交,一分都没有。
当借钱这件事,落到了周长城和万云小两口的身上,可真是给他们出了个大难题。
先头,葛宝生辞职后,便一心想开创自己的事业,他的目标是十年内超过姚劲成,要实现这个伟大的宏愿,那就必须从办厂开公司开始,等他兴致勃勃开始做这件事了,才发觉到其中所需要的资金有多大,把整个摊子支撑起来会遇到多少麻烦的事情。
跟旧同事吃散伙饭的时候,昌江精密的梅长发指点他,让他先找几个小厂合作,拉到单子,把单子交给厂里,然后自己从中拿自己的那份钱,现在是市场经济,人脉不可少,客户要握在自己手上,创业不是不行,只是方法要更灵活一些,姚生就是这么起家的。
周长城当时也在这桌散伙饭上,见宝生哥一脸谦虚,不停点头,像块海绵一样吸收每个人给的大大小小的建议,他心里就稍稍“咯噔”了一下,千头万绪,宝生哥似乎并没有做好准备。
也真是没想到,过了几日,葛宝生竟然跟那个洪金良凑到了一起。
洪金良这人,来路很复杂,说得一口本地人都听不出口音的粤语腔调,而他实际上并不是广东人,谁也不知道他来自哪里,论起来,其实是混混出身的。
十年前,改革开始,舞厅和夜总会逐渐开始流行,华侨归国投资,钱回来了,一些黄赌毒的东西在暗地里跟着回流复苏,香港三合会、新义安、14K这些□□势力也有北上广州掘金的,有“金”的地方,就一定有利益划分,自然,边境部队和当地公安对这些黑暗势力一直是严厉打击的,可对着那些披着正当生意外衣的行当,法律不健全,就很难界定其中的黑白界线。
有光亮的地方,就会有阴影,二者相随,无法割裂。
洪金良二十来岁跑到广州来,身无分文,也没有一门技术,听说打架耍狠能挣钱,血气方刚,有两根粗手臂和面力气的他,就跑去帮忙守舞厅夜场,夜场比白天的保安要赚得多,又穷又有欲望还想出人头地的人,对钱是异常精细敏感的。
夜总会这样的地方,有正经人谈生意,也会有不正经的生意,且这种销金窟之间必定有竞争,后头容易发生斗争,有一晚,不过是对面那家舞厅的人因着几句话,洪金良就带着一同值班的人跟人干上了,被人砍了一刀,没了两根手指,当夜送到医院去,血都不再流了,两根手指作废,从此之后,有人叫他金八指。
当时那夜总会是香港人过来开的,混社会的人,肯定是为了赚钱,钱给到位了,才有人替自己卖命,而愿意给他卖命的兄弟,他都仗义大方。对面那家舞厅的老板,在香港就是他的死对头,到了广州也是仇人。他听说洪金良为维护夜总会的自尊而被砍了手指,便在大庭广众之下赏了这勇猛的小弟一万块钱。
八零初的一万块钱,那是多了不起的钱啊!
跟对了大哥有钱拿,这下可把底下的小弟激励得嗷嗷叫,恨不得今晚再来一□□剁手指,用两根手指换一万奖金。
可洪金良不是那种坏得彻底的人,他到广州只是想混口饭吃,从根子上来讲,他还是听着“从重!从快!”和“可抓可不抓的,坚决抓;可杀可不杀的,坚决杀”这种严打口号成长的,骨子里对公安执法这件事有着天然的敬畏和恐惧,这夜总会又不是什么正经的夜总会,成日进出一些不清不楚的男男女女,加上灯红酒绿的装饰,其实公安每个月都要来抽查,他也害怕。
所以拿了老大的那一万块钱之后,洪金良散了两百百块请人喝酒吃饭,营造出一种自己有钱没地方花的气氛,大家都觉得他是冤大头,是草莽,是铁了心要跟这个开夜总会的老板干到底了,结果到了某一夜,他偷了一箱洋酒,人就消失在广州了,随着他不见的还有那九千多块钱。
一直到八四年底,这个夜总会被爆出涉毒,被广州公安端了,那个老板又坐小舢板逃回香港,再不敢来了,毒品克数过高,按着大陆的法律,直接就是枪毙,管你是哪里人,没有转圜的余地。
夜总会关闭后两年,洪金良又不知道从哪里回到了广州,这回他开了个回收公司废料的小作坊,还学会了基础的模具制造步骤,在海珠工业区附近弄了个小作坊,开始当他的小老板。
这人除了不吸毒,跟吃喝嫖赌都沾点边儿,颇有些五毒俱全的意思,在附近有不少酒肉朋友,跟拉哥似乎也挺熟的样子,不过个人的生活习性不影响他老实做生意。
说起来,洪金良的回收厂的确是干干净净的生意。
消失的那几年,洪金良估计是躲在一些较偏远的工厂里当工人了,学了些不上道的注塑技术,等他回到广州,便拖了两台二手的国产机床和火花机,开些技术不高的小模,招了几个孔武有力的小弟,用收回来的料渣,做些日常用的瓶瓶罐罐往外卖,质量都不怎么样,有时候一个塑料杯做成了,拿到手上满是渣渣,割手又不平整,不过这时候产品标准意识薄弱,只要是商品,价格少一些,几乎都能卖出去。
大概除了极少数的几个人,没有人知道洪金良的过去,以为这金老板只是有些粗鲁的江湖气而已。
对葛宝生前来投靠,听着他那书生意气的规划,刚开始洪金良的态度相对模糊,甚至有些不耐烦,这葛宝生离开昌江精密,对他来说是一点用都没有了,耐着性子听他说话不过是生意人的本能而已。
直到葛宝生说自己可以提供技术支持,让洪金良谈单子、收料过来,他有办法让废渣料重新做出来的产品质量更好、精度更高,卖出去的价格就会更贵,那利润就能拉高。
洪金良心想,你这小子总算说到点我爱听的话上了。
葛宝生要求,在他参与的订单中,拿五成的利润,若是洪金良自己拉回来的订单,他都不沾。
洪金良用还剩下三个手指的左手抽着烟,三角眼眯起来,脸上还带着渗人的笑:“葛经理,只要有订单,只要能赚钱,后头分钱的事情,都好说。”
就这样事情定下来,葛宝生和洪金良二人签了个简单的协议。
不过,葛宝生看过洪金良的机器后,大为不满,要求要更新机器,洪金良本就是做小生意的,又不是什么专业人士,哪儿有钱换新机器,就是二手的他都不肯换,便一直推搪着,要不就让葛宝生自己想办法。
葛宝生就想着自己去买个进口的二手机器,哪怕是破败一些的也不要紧,增加一点自己在这种合作中的话语权,可这种大型的机床,就算是二手的,也得上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