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次,春秀一把夺了雪秀手里的书,抗议着:“你都掉阴沟里啦,怎么,还想考个女状元?”
雪秀说:“没读完的书就像没吃完的饭,倒掉怪可惜的。再说,看书做题其实很有趣。”“有趣”二字,彻底触翻了她们的认知。她们一致指责雪秀,这是在存心恶心她们。
虽说,三个女人一台戏,但因她们二人上的是三班倒,屋子里只剩一人的时候居多。因此更多的时候是,雪秀静心地看着书,春秀或是素云则静静地坐到床上织毛衣,或是翻看杂志。
春秀一向没什么耐性,总是织一段就拿手用力抻着,结果试穿时,袖子短了。这不,又一件白色粗线毛衣面临着被拆的命运。雪秀一把夺下毛衣,说天凉时自己正好有件罩衣。春秀说袖子短了不好看,雪秀说,干活时还不用撸袖子呢。
素云则比较喜欢翻看杂志。雪秀曾翻开看过,里面多是些打工娃寻愁觅恨的故事,内容老套不说,语言还粗俗。
十一月开始,雪秀好些天晚上不加班了。
那时候,一旦春秀晚上也不上班,素云就想外面逛去。雪秀不愿逛街的最大原因,其实是舍不得花钱。
大晚上她们也不敢走远,无非周围转转,为得是打无聊的时间。
满大街都是些出门放风的打工仔,打工妹。女的涂脂抹粉大声谈笑着,男的三五成群地在女人堆中胡钻揩油。
雪秀真不喜欢这种低俗的欢闹,觉得远不如冥思苦想后,做出一道题来得快慰人心。因此,跟过她们一次后,就再也不愿出门了。
她们也就认定了,雪秀是个无趣的书虫。
雪秀的空余时间都在书里。每天早上五点准时起床,她默背一阵英语单词或古诗文。中午和晚上就做些习题。物质或许是匮乏的,但她的心里充实又满足。
那天,雪秀趴在凳子上刷题时又卡壳了。她抬手看了看腕上的电子表,离上班时间近了。于是,她夹了笔用力合了书,自言自语地埋怨起自己来:
“难怪你哥说你是笨蛋,你果真是没脑子。”雪秀侧着脑袋,一连拍打了出几下。
“越打越笨!”
天啊,谁?
雪秀迅疾回头一看,楼道口的台阶上,什么时候坐着一个人?
那人扭着身子望一眼雪秀,随即低头自笑一回。
“你是谁?”雪秀冷声问道。
“哦——那个——”
那人站起身,略矮了矮身躯,走过楼门口,来到楼面上。他一面走,一面踢蹬着他的大长腿。
“原先是我的。”
“什么?”
“凳子。我是说,那凳子是我放在这里的,结果被你占用了。”他说。
“你的?”
雪秀心想:哪来的冒失鬼?
她心里正恼恨着这人突然搞得自己惊慌失措,又想到这个顶楼从此不再是自己的秘境了。于是,脑子一抽,顺口反驳道:“你的?你叫它一声,看它能答应你吗?”
“什么?”那人神情怪异地望着雪秀。
“叫不应吧?哼——”
这一招其实是春秀的惯用伎俩,连口气也是春秀式的,蛮横里透着得意。
话一经说完,雪秀只觉得羞愧难当。脸上的火,瞬间顺着脖颈延烧至全身。她赶忙收了书,逃也似地跑下楼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