缪盛夏的手势滞一瞬,讪讪地缩回去。雷再晖轻声唤她:“有初,我们到了。”
“不要惊动她。我知道她住在哪里。”缪盛夏轻声制止,“上车吧。”
钟有初的视野很暗。
明明是在室内,举目所及之处,却是快落雨的颜色。挂钟是阴暗的,沙发是阴暗的,茶几是阴暗的。
想揉一揉眼睛,却碰到镜片;她木然摘下墨镜,朝自己身上望去。
深v字领的t恤和低腰牛仔裙包裹着青春的身躯;青春的身躯里包裹着伤痕累累的灵魂。
钟有初摸摸了婴儿肥的脸颊与细细的胳膊,倏地站起——怎么会在这里?
时间如白驹过隙,十年一晃而过。
怎么能等到如今,傻到如今。
她朝俱乐部的门口疾奔而去,却生生撞入了一个怀抱。
来人一把将她揽入怀中,紧紧地贴着她的发丝,嗅她的气息。
他多怕来晚了。
闻柏桢——他竟来了!
钟有初自他胸前抬起头来。
他是当年的模样,清秀窄脸,双眼细长,鼻梁挺拔,没有那么多笑纹,鬓角乌黑,一根白发也无。
她也是当年的模样,发质润泽,容貌姣好,皮肤光滑,曲线流畅。
她觉得胸肋下面隐隐作痛,他怕什么来晚了。
他不松手,立定心意要拥抱到天长地久——他多怕已经来不及。
都说小女孩不识世界,所谓情爱,不过是一时冲动。
为什么这样看轻她?
戏曲中的书生小姐初次见面也不只是十五六岁,便结下鸳鸯盟誓;他们深信月老在凡人刚出生时便系上了红线,那就是一生一世——怎么现代人连古人也不如?
钟有初清楚知道,闻柏桢是她倾心爱过的男人。
因为爱过,才会伤过。
因为伤过,才会难过。
因为难过,才想重来。
慢慢地,她也举起双臂,在他背上收紧。
他们订婚了。
闻柏桢为钟有初戴上一枚粉红色的梨形钻戒。
他第一眼看到它,就觉得属于她。
她从来不涂指甲油,指甲泛出健康的粉红色,与钻石色泽一模一样。
他的吻轻轻地落在未婚妻的面颊,决心等她长大。
她仍在娱乐圈中浮沉;他则结束了家教中心,进入百家信工作。
情侣之间能想到最甜蜜,最幼稚的事情他们都做了个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