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在大学里有个很好的朋友,叫邹旭。
邹旭是他的同班同学兼舍友,两人都是一个省的,也算是半个老乡。
邹旭的家庭条件没有他的好,就读高中的教学条件也不如他的厉害,但邹旭比他要努力得多,所以最终他们站在了同一个地方。
四年的大学时光弹指一挥间,两人都决定留在a市,也都迈出了立足的第一步。
那时候的孟鸥很傲。
他手拿名牌大学毕业证,有着漂亮的履历,周围人还在徘徊的时候,他就已经找到了很不错的工作。
世界是他脚下徐徐展开的画卷,他觉得自己的未来一片光明。
而在他构想的未来里,自然处处有着向悠的身影。
短暂的同居已然构成了他蓝图的一部分,他想和向悠一起努力,共同在这里组建他们的小家。
可是现实不遂人意。
当他意识到向悠是很认真地想要离开时,他整日整日地陷在迷惘之中。
长这么大,他是第一次有这种感觉。
那种人生不受掌控,漂泊无助的感觉。
他想要自己的未来,也想要向悠。
但最终他
必须做出选择。
他和邹旭说了这件事。
邹旭是个母单,没谈过恋爱也不感兴趣。他整个人就是一台不断向前的机器,对着目标高歌猛进,心无旁骛到有时候令人生惧。
这件事对于邹旭来说不是难题。
他甚至万分笃定道:“你要是因此回去了,以后肯定会后悔。”
孟鸥心里隐隐认同邹旭的想法。
从他第一次来到a市,他就想留在这里,为此他做了无数努力。
但他也没法放下向悠。
因此他四处打听四处找关系,终于帮她也寻了个好去处。
他想,如果只开一个空头支票,肯定没人愿意相信他。他决定先把一切都安排妥当,再去商议。
但他没料到的是,向悠比他想象中要固执得多。
回顾这些年共度的时光,在他眼里,向悠是个很特别的姑娘。
这种特别倒不是出于他对她的爱,在他们认识没多久的时候,孟鸥就觉得她很不一样。
她有一个独属于自己的小世界,还总是会毫无预警地躲进去。
迟钝和聪慧这两个矛盾的词,在她身上能完美融合。
她天真又单纯,善良又赤诚,像只易碎的瓷娃娃,却意外坚韧。
孟鸥喜欢她的一切特质。
偏偏最后也因此而结束。
被宣布分手那天,孟鸥有点儿赌气。
他总觉得,向悠甚至都没有听一听他的计划和安排,便给他判了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