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坞是一团柔软的棉花,是一朵天边的云,不管揉弄成什么形状,过不了多久,又会变回他自己。
没人能够改变他。
叶泊语却因为在他身边,而改变了自己。
本来和一群狐朋狗友混着,日子也在这种浑浊不清里消耗着。有时候他想挣脱出来,可是过不多久,叶汶宇一通电话,或者是严子衿的一次递话,都会让他迅清醒过来——
何必呢。
何必假装清醒?
他真如向坞看到的那样单纯无害,只是体型大只了些,不懂控制情绪,才会乱用暴力吗?
不是的。
能够轻易就把王辰那种货色踢出这个圈子,踢出局——他本来也不是什么好人。
叶泊语知道,尽管自己讨厌叶汶宇,厌恶着叶家,可他自己又好到哪里去呢。
他也在泥潭里打滚。
是因为好奇心,那晚他牵向坞的手,带他离开。是满足自己的私欲。
在简陋的花坛吃饭是第一次,邀请别人去他家住也是第一次。
他们刚刚第一次正式碰面,就有那么多的破格第一次。
夜色深沉,遮挡住叶泊语的意图。
临走前他一把揪向坞的后衣领说:“那先加个微信吧,到时候我去接你。”
向坞连忙摆手说不用。
大少爷的眉头不满地蹙起,什么叫不用?他就要。
他太任性了,什么都随心所欲,想要的东西也势在必得。
仗着一张脸好看,仗着身高比向坞高出许多,用一种压迫的方式。
那天在王辰家门前,他按住向坞的肩膀,嘴里说的是:“哥,和你的前男友告个别吧。”
心里想的是:向坞?是叫向坞对吧,我记住你的名字了。
你是我的了。
要说他的目的不纯,那一定是不纯的。
但叶泊语没有恋爱经验,又对他哥的包养行为十分厌恶,所以张口闭口:“我不喜欢男人”、“我不是同性恋”。
向坞也傻乎乎信了。
第一个吻是意外,第二个吻就是故意为之。
叶泊语胸膛里炸开一朵花,比张溢在宿舍阳台养的植物生长还要迅、茂盛。
一瞬间,开成一片茂盛的青草地。
他和向坞,究竟是谁先爱上谁的?
答案不是不言而喻吗?
是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