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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第1页)

你这种不负责任的渣男比精神病院里的病人还可恶,人家胡言乱语胡思乱想,至少不伤人,他呢,不好好工作,不好好抚养孩子,一个劲给社会添乱添堵。

生孩子不是凑数,要优生优育。

爸爸养病,又来俩弟弟,叶锦羡的经济压力直线上升。

为了养活一大家子,他必须挣更多钱。

温琪想了想,对叶锦羡说:“你后妈拿走了所有的钱,我可以帮你追回一半,夫妻共同财产不能被她一个人拿走,而且她是两个弟弟的妈妈,抚养费她必须出。”

叶锦羡叹气,“她们这些捞女,纯粹是为了钱才结婚,不肯承担养孩子的责任,怕是抚养费不好拿。”

温琪:“咱们没时间照顾两个婴儿,怕是还要请保姆。”

叶锦羡哪有钱请保姆,他白天做模特,晚上读书,挣的钱全用来贴补家用,哪里有钱请月薪五六千的保姆?

“钱的事我来解决。”叶淮初越想越烦,但是心烦解决不了问题,他拿出祖传的玉佩,“温律师,你把这个玉佩拿去当了吧。”

形势逼人,祖宗肯定不会怪罪他,传家宝以后还能赎回来。

7公公偏头痛

朱方吉熬夜上班,日夜颠倒,最近身体欠佳。

只得请个长假在家休息。

睡到下午五点,他才恢复了精气神,到做饭的时间,他想露一手自己的厨艺。

朱公公小时候家里很穷,他流浪过很多地方,在神庙里做过乞丐,在菜市场做过菜贩子,在大酒楼的后厨做过帮工,如果不是家里急需用钱,他可能不会进宫当太监,极有可能会做一个厨子。

很少有人主动去做太监,基本都是身不由己。

有时候能发现自己的天赋,但不一定能走上那条路,时也命也。

“看来卖酒的工作也不能做太久啊。”温琪道。

朱方吉脸上毫无血色,像被人吸干血的丧尸。

朱方吉叹气,“可眼下,咱家只能做这个,不是我挑活计,是活计挑我呢。”

叶淮初命好,靠着身上的金银珠宝换来房租,理所当然地饭来张口,衣来伸手,不仅不用做什么家务,还能躺平摆烂。

真是人不同命不同。

“酒吧晚上群魔乱舞,dj打碟,噪音太大,吵得人神经衰弱,确实不适合久干。过几日我再给你寻思一个轻松的活。”温琪道。

朱方吉没有文凭还是个文盲,有地方聘用他都要烧高香了,哪里轮得到他挑三拣四呢。

听闻就算进工厂,也得最少初中文凭。

公公进得了东厂进不了工厂,想来也是心酸又无奈。

不一会儿三菜一汤端上了桌。

猪蹄、辣椒炒肉、麻婆豆腐、排骨莲藕汤,色香味俱全的菜油晃晃的,特别勾人食欲。

温琪不怎么喝酒,但是饭菜和酒香就像不同香精的香水混在一起一样,这样的气味美妙极了,难怪有些男人无酒不欢。

叶锦羡说曾经吃过五星级酒店吃过饭,朱方吉的厨艺比起五星级酒店的大厨,毫不逊色。

正巧,叶锦羡的朋友李倩倩来访,她也是一个学渣,最近情绪非常低落,正好经过叶锦羡的家,顺道来玩玩。

李倩倩愁眉苦脸,“我妈让我复读,可是我数理化全是零分,不是我不想做,是压根听不懂,不会做啊。”

李倩倩的说话轻声细语,像极了春天的淅淅沥沥的小雨点,轻薄又柔和。

一看就知道她性格内向,平日不敢高声语。

“我懂你的烦恼。其实学习也真的需要天分,我们就是少了那种天分。”叶锦羡和倩倩两个学渣,心心相惜,同病相怜。

同为天涯落榜人,当然能懂对方。

饭点来客,自然得留下客人吃饭。

温琪进厨房端电饭煲,一碗碗热气腾腾的晶莹剔透的米饭递到众人面前。

倩倩的妈妈从来不做饭,她自己也没进过厨房,基本都是吃外卖,这是她第一次到朋友家吃饭,最特别的是人还这么多,大人小孩女人男人都有,她感到很温馨很热闹,就连过年都没有这么热闹。

叶锦羡看到倩倩低着头只吃白米饭,爽快地夹了一块猪蹄给她,她转头朝叶锦羡道谢,将猪蹄小心翼翼送进嘴里。慢慢咀嚼,猪蹄肉入口即化,滑进胃里,美妙的感觉就像整个人飘在云朵上一般。

奇妙的美食让人心生欢喜,这些菜仿佛能疗愈人的心灵。

温琪吃了一口菜,眼前一亮,“原谅我词穷,不知道怎么形容此刻的心情,这个菜实在是太好吃了,我的舌头都快要醉了。”

的确如此,朱方吉的烹饪技巧和创意丝毫不逊色于那些专业厨师。

他用平平无奇且粗糙的双手,将菜市场里稀松平常的食材变成令人惊艳的佳肴,这是一场视觉和味觉的双重盛宴。

“朱先生你应该去做厨师,卖酒都屈才了。”温琪狼吞虎咽,一边干饭一边夸人。

“不行哦。以前除了睡觉,其余时间咱家……我,只能站着,现在只要站久了,腿就开始不受控制地抽筋。”

当太监的都是奴才,主子们规矩也多,都不一定自由,更别提下人了。

朱公公不仅文盲,身体还不好,能选的工作就更少了,也难怪朱方吉特别珍惜酒吧的工作。

“不容易啊。各行各业都不容易啊。”几杯酒下肚,温琪也打开了话匣子。

“你们不知道,我以前为了转正天天熬夜加班,好不容易转正了吧,天天遇到些奇葩的客人。有些女人吶,明明男人都不爱她了,她呢,非要作啊,闹啊,哭啊,你跟她说法律,她跟你倒苦水,一天就这么耗过去了,十天半个月都没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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