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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5章 女性地位的变迁(第2页)

北宋理学家程颐说过一句话:“饿死事小,失节事大。”许多人据此认为程朱理学压制女性改嫁的权利,进而推导出宋代妇女地位急转直下的结论。

这里存在多重误解,程颐本人并不反对妇女再适,朱熹也不反对女子再嫁,他在《答李敬子余国秀》说:“夫死而嫁,固为失节,然亦有不得已者,圣人不能禁也。”

究程氏本意,“饿死事小,失节事大”并非对庶民的要求,而是强调士大夫的气节。

这里不得不说明清时期的文人之不要脸,曲解前辈的意思那真是信手拈来。

事实上,两宋时期,从士大夫家庭到百姓人家,妇女改嫁的事件俯拾皆是,甚至皇帝的妃子也有改嫁的,如宋光宗有个姓张的贵妃就“出嫁于民间”。

元代北方民族盛行兄死,嫂改嫁于弟的习俗。

元代时,该习俗不但在进入中原的蒙古人中继续存在,还进入了汉族居民的生活之中。

基于此,元中期以后,对于收嫂给予了逐渐严格的限制。

而且,蒙古族风俗中还有一些其他的收继制度,像侄儿收养婶母、兄收养弟媳,因为和汉族传统礼教太不相容,不在汉族地区实行。】

秦凌雪清了清嗓子,又要开始说些容易让人上头的历史。

【明清两代的社会风尚是中国封建社会最污浊、淫靡的历史时期。】

好嘛!只一句话,就让明清两朝人直接破防。

【一方面,统治阶级大肆鼓吹程朱学说,甚至有目的、系统性的歪曲,最终导致灾难性后果。

女性裹足始于南唐后主李煜主政时期,到北宋中叶以后形成“三寸金莲”的崇拜,至晚清时期,以女子小脚为美的畸形女性美观念弥漫于全社会。

明清时期对贞节观念的极端倡导,男子可以任意“休妻”、“出妻”,女子却只能忍受。

同时,女子被“休”、被“出”,被认为是奇耻大辱,改嫁更是“丧失贞节”。

尤其进入清朝以后,满人入关征服天下,全盘接受儒家正统思想,为了彰显他们统治的合理性,他们更加变本加厉的鼓吹礼教和规矩。

从康熙开始,清朝的妇女所受的束缚越来越严重,贞节的含义变得十分偏狭,似乎成了一种宗教,非但夫死守节成了天理,未嫁夫死,也要尽节,偶为男子调戏也要寻死。】

【满清真的是,好的不学,糟粕学了个十分,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

【总之,女子的生命紧紧维系在贞节上,稍有变故,就要以死全节。这一来,把对节妇烈女的崇尚推至极点。

而在这一时期,统治阶级的腐化堕落,市民阶层的肆意放浪,色情泛滥,纵欲成风。

恶劣的社会风气上行下效,士大夫在公开场合大肆谈房帏秘事,不以为羞。

明清时期的士大夫的色性观念已不重在对女性颜色、妆饰的观赏,而是沉溺于肉感快乐的暂时满足。

男女之间的感情交融堕落为注重色情,儒家的重妇德、重贞节的观念与纵欲主义同时并存。

压迫妇女的传统观念与尊重女性的进步思潮形成对立;贞节观念的加深与中国名妓的层出不穷形成了截然不同的对立。

最终形成了一种近乎变态的贞节观,对这一时期的女性同胞们的迫害尤为至深。

明清时期对于女子的教育主要是父母所施的家庭教育,主要注重三纲五常的教育,培养女子的礼教观念,主要是服从男人,相夫教子为主要内容。

当时的人们认为女子无才便是德,不主张她们读书,害怕女子读一些败坏风俗的书籍,认为女子有了自已的思想便会离开深闺,增加对外界的好奇心,也就容易做出不符合礼教的行为,视为伤风败俗。

明清时期流行奴婢制度,贩卖人口合法化,使得女性的地位越加下降,奴婢则完全作为一种商品被任意买卖且不需要任何理由,奴婢作为封建社会中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是主人会说话的工具,既无独立的人格权又无独立的财产权。她们的身心承受着比妻和妾更大的折磨。

这里再次点名朱元璋先生,您强调着女子要求逆来顺受,无条件听从丈夫的话,孝敬公婆。

还规定“孝子顺孙、义夫节妇”经过地方选举成功的话,就能获得表彰。

而且还对守寡的女性做出了这样的规定,只要你能守住寡,你就可以享受和仕宦家庭一样的免除差役的政策,这样有吸引力的举措,自然受到了百姓的爱戴。

同时,明朝政府统治者对女性做出了严苛的要求以外,而且进行立法来打击寡妇再嫁,男性再娶寡妇的行为。

腐儒们黑你滥杀、暴政,而在我们后世看来,您最错的地方在于各种祖训、对儿子的纵容、殉葬和对女性的打压,你这么爱马皇后,是如何做得出这样对待天下女子的?】

看到马皇后站起身拂袖而去,朱元璋立马追了上去:“妹子、妹子,你等等咱、等等咱啊!”

【从古至今,天下奇女子何其多也,希望当权者能善待女子吧,今天直播就到这里,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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