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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頁(第1页)

向默也看著窗外,偶爾給他指一指別的建築,說那是商業街區,白天的時候很熱鬧,晚上夜市六點開始,八點半結束,很多好吃的東西。

「默哥,你以前來過地下城嗎?」林思寒問。

向默回憶了一下,苦笑著搖搖頭說:「我沒來過地下城。」

「那你是怎麼知道的?」

「電視裡看到的。」

「如果能生活在這裡,真的是天堂。」林思寒眼睛裡都是嚮往,還有一種無力感。

如果不是今晚的事,他不知道自己這輩子有沒有機會來到這裡,不出意外的話,他這一輩子都只能生活在迷尹街,最後不知道會在哪一刻又死在迷尹街。

運氣好,他能活到老,運氣不好,可能明天就會消失,然後被人丟進暗河裡,屍骨無存。

他們無法自由進入地下城,必須提交申請,而且很難通過,因為他們的身份是迷尹街的人,就算膽子大的,也只會像搶劫淮煙的人那樣,只敢穿過一條街,並不敢深入地下城其他街區。

如果偷偷闖入,一旦被地下城安防局的人抓到,他們面臨的將會是未知的審判,輕的,他們會被遣返回迷尹街,重的,將會面臨無限期的監禁。

但地下城的人卻有專門的通道自由進入迷尹街,因為迷尹街的標語是:歡迎地下城所有的朋友們。

但進得了迷尹街,能不能出得去又是另一回事,所以地下城的普通民眾從來不會去那裡,除非有足夠的自保能力。

迷尹街像個不應該的存在,混亂,骯髒,罪惡,每個地下城的普通居民聽到這個名字,都會露出害怕排斥,或嫌棄噁心的神情。

地下城內很多小孩子只要調皮了,父母說的最多的嚇唬他們的話就是,如果再不聽話就把你扔到迷尹街去。

一聽這話,孩子都不敢再哭鬧,迷尹街是比洪水猛獸還要恐怖的存在。

就在汽車即將駛出地下城大門時,林思寒戀戀不捨地跪在後排座椅上,巴巴地望著逐漸後退的城市跟街道。

「默哥,我們還會來這裡嗎?」

向默在他頭髮上揉了一把,沒回答他這個問題,最後拿起手機看了看,已經快六點了。

「先生,可以停一下車嗎?讓我們孩子看看地下城的太陽吧。」向默對著前排司機說。

司機很好說話,應了一聲好,最後把車穩穩地停在路邊。

向默帶著林思寒下了車,面朝地下城仰著脖子。

六點整,地下城的太陽準時亮起,那是瞬間就能照亮整座地下城的光芒,林思寒被刺得眯了眯眼。

地下城的一天開始了。

「默哥,這裡有太陽。」林思寒眼底灼熱的光在燃燒著,聲音都帶著虔誠感。

那白光實在太耀眼,林思寒激動到渾身發僵。

但向默跟他不同,眼底只有隱忍又壓抑的痛苦,他攬著林思寒的肩膀,手指有些用力地摁著,低聲說。

「地下城的太陽,以前照不到十三區,現在也照不到迷尹街……」

「但是我相信,終有一天,我們也會有光明的熾熱白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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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夜沒睡,淮煙吃完了安諾為了他準備的特質營養餐,疲憊緊繃的身體很快又重充盈著能量。

他去洗了個澡,頭髮沒太擦乾,有水珠順著脖子往下淌,滑過頸後的黑色小痣,浴袍下面露著一截兒修長的小腿,肌肉線條很漂亮。

站在陽台邊,淮煙用手撥弄了幾下蘭花葉片,大拇指上的傷口早就不疼了,現在碰到葉子,只剩下細細麻麻的癢。

澆完花,淮煙重打開智信,又看了一遍向默的朋友圈。

向默的智信頭像是他們小隊的合影,六個大人外加十七個孩子,他站在最中間,左右胳膊各摟著一個孩子,笑著看著鏡頭,看起來很開心。

他的朋友圈內容很多很雜,除了宣傳反對暴力、賭博、槍枝毒品之外,還有呼籲迷尹街保護婦女兒童的宣言,偶爾發發孩子們上課吃飯的照片,還夾雜著稀稀拉拉幾條感謝某某某或者某某某公司對兒童協會的捐助。

除了這些,還有一些他會出境的照片,是來自他們華生私家偵探社的,看起來是為了打廣告。

有一張照片,向默灰頭土臉,懷裡抱著一隻大金毛犬,金毛渾身泥巴,想去蹭他,向默一手推著狗頭,對著鏡頭笑得十分勉強。

那是他幫隔壁的王大爺找到了丟了十三天的狗,還特意強調了十三天,看起來是相當地不容易。

祝城淵對狗毛過敏,照片裡向默的下巴也已經能看出有些發紅,能靠這麼近跟狗發自拍,很玩兒命了。

他還在馬路上救了幾個差點被人撿屍的人,送他們去了收容所,還很貼心地給他們的臉打了馬賽克,並且根據委託人的要求,找到了他們的家人。

他還幫人找到走失兒童,向默沒讓孩子出鏡,照片一角只有小女孩兒一個小又模糊的背影,鏡頭焦點集中在向默臉上,張揚的五官,笑出一口大白牙,還比了個耶的手勢,看起來傻乎乎的。

最後的最後,向默還會加一句廣告語:華生偵探社,雷霆出擊,破案神,價格從優,人員緊張,先到先得。

偵探社就他一個人,可不人員緊張嘛。

在評論區里,向默還會自己先評論一句:丟槍的,賣白粉的,討債尋人的,黑吃黑的就不要來找我了,找我是在找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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