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庭昱送到学校,回程的路上,邱辞在我身边回复邮件,认真专注的样子极为诱人,似乎都没有注意到我一直在侧着脸看他。
后排座位与前面有隔档,我自然大胆许多,不用担心司机会看见。于是,我倾身贴近了他,指甲若有似无地刮着他后颈的衬衫衣领。
“不要捣乱。”他依旧专注地看着电脑,除了口头上制止一下并没有阻止我。
瞥了一眼屏幕上那些看不太懂的数值,我深知自己难以承担大哥左膀右臂的重任,不由得叹了口气。
键盘上的敲击声停了下来,他抬起眼皮,看了我一眼转而继续手头上的工作,“看不懂?”
我撇了一下嘴角,算是默认。
“基于你三分钟热度的学习态度,如果你想学,我需要另外收费,而且要有成效才行。”
“不怕富二代纸醉金迷,就怕富二代证明自己。”我不si心地贴了过去,改为双手环住他的脖颈,“我还是当个废物好了。”
在邱辞这儿,我是不介意当个傻子的。
邱辞不置可否地敲了个标点,暂时允许我的章鱼抱,“下午去画展,要不要挑一副画送给你的方nv士?”
“送礼并不会让她对我好一点,不如挑几幅画装点一下我的新居。”
我可不想热脸贴冷pgu,何况以二妈的品位,未必看得上我送的东西。
要说起这个画展,我猜大概又是大哥某个熟人的办的,他自己不来却要我代替他过来消费一下,对于艺术鉴赏,我的鉴赏水平几乎为零,顶多认识达利、莫奈、lb0朗这样富有强烈个人风格的画家。可作为池家的继承人之一,大哥常常会b迫我做一些我不喜欢的事,而后又给我些小奖励,激励我当他勤劳的小毛驴。
“总裁的房间或许并不适合挂她的画。”
“我喜欢大哥x冷淡风的家装,不过这不重要,如果对方不介意,我可以让他帮我画一幅画像,b如——0t的。”
“自恋。”
我一直没理解邱辞说的这位画家的画为什么不适合放在我的新房子里,直到下午我来到画展,我才明白我与艺术家的审美差距可能中间隔了一个银河系。
我驻足在一幅叫《裙子》的画作前面,在我看来她那红红绿绿的配se就像是北非煎蛋,非常有食yu。
“喜欢这幅画?”画廊中不乏我这种来捧场的有钱人,邱辞与他们周旋了一阵子,才注意到我这个落单的老板。
我用在图书馆说话的分贝回应邱辞:“买画是我的任务,就它吧,放在餐厅。”
我不喜欢在这样的场合给家里人丢脸,但它确实se彩yan丽合我的眼缘。
他拖着一个yyan怪气的尾音“嗯”了一声,似乎能够理解我对艺术的独特见解,“我带你去见见这位画家。”
邱辞站在我的身侧,在旁人看来似乎是在听我讲话,但这个姿势却给我很大的安全感,他喜欢用半个身子错位站在我身后,让我肩膀时刻与他的x膛保持一节安全的距离,若要是我没注意到什么,他会及时的担任起护卫的职责,只要一伸手臂,就能将我控制在他的范围内。
“我可不会夸人。”
“你买下她的画,就是对她最大的赞美,你只要接受她的感谢就可以了。”无视掉我抗拒的眼神,他身子一转,迫使我往前走。
那是一位穿着知x的nv士,正跟着一位男士说着什么,眼神里涌着自信nvx特有的光辉,当她看见邱辞的时候,脸上的笑容顿时变得殷切起来。
“池小姐,您能来是我莫大的荣幸!”
季大画家并不认识我,却认识我身边的邱辞,看起来年纪也不过b我大上一点,有几分shunv气质。
与她攀谈的男子听到她的话,也转过身,有些意外地看着我,“真巧,池小姐。”
“姐、姐夫?”我一时忘记他名片上的名字,结结巴巴地叫了一声姐夫。
邱辞b较了解我的人际关系,这个被我称作姐夫的人自然不在他了解的范围内,他微微颔首。
“想不到池小姐对艺术也感兴趣,”他也不觉得我失礼,手很自然地拉我到他的身边,“这位季小姐是我的堂妹,也是予森的学妹。”
“真巧。”我尽量维持职业微笑,这才想起他名片上的姓氏确实是姓季,一想到自己和予森八字没一撇,还跟着叫他姐夫,不由得有些尴尬。
我故作端庄地笑了笑,他眼神依旧慵懒,我收回手,跟邱辞递了个眼se,我的贴心秘书随即开始夸奖模式,替我表达我根本没法表达的赞美之情。
姐夫大概也看出我并不善于欣赏艺术品,他的手虚横在我腰间,“池小姐,能否占用你一点时间?”
我转过头看向邱辞,手很自然地握了握他的肘关节,打断了他与季大画家的谈话,“我有点事和季先生谈一下,替我为方nv士选几幅画。”
邱辞抬起眼皮看了一眼我身边的“季先生”,算是默契地了解到我的意图。
我跟着他走出画廊,一路辗转进了街角挂着歇业牌子的绿植店,这一带在近十年来被打造成了最有文艺情调的街区,文艺青年最ai的打卡圣地,像我这种跟艺术挂不上边的人很少会往这一带来。
“姐夫,是不是你所有的产业都是和这种老旧建筑有关系?”
要改造成夜店的旧厂房,还有这个看起来就没什么人光顾的绿植店。
我抬起头,发现这小小的天地还有个二层会客厅。
“上来啊,我这儿有不少喝的东西,还有,别往后退了,你身后有个仙人柱。”
我停下张望的动作,避开了身后大号的“仙人掌“,随着他上了楼梯。他也没因为我在而特殊叮嘱什么,像是哄小孩一样拿了一块苏打饼g给我,随后挽起袖口切起面包来。
我绕到他身后,从后面环住了他的腰身,他很高因为我穿了十厘米的高跟鞋才勉强能把下巴放在他的肩膀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