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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第3页)

一整套正装都是提前好几天叫人上门量的尺寸,版型正,勾勒沈榆的细腰身,翘臀括。

沈榆看向镜子里的自己,在好日子里也算不上多精神,眼下有些青。

得知时间有冲突后,他第一时间和谢梦朝说明了情况,谢梦朝当时也十分为难,答应沈榆立刻和天高层展开探讨,有消息了第一时间告知。

第二天中午,谢梦朝给他打了个电话,说天和主办方争取到最好的解决方式就是把长眠湾安排在最后一个出场,末位压轴怎么着都该夜晚时间了,赶得过来就上台唱,赶不过来就取消。

这是最仁慈的解决办法,他也找邱风和宁以桥聊过,但他俩的态度都没透出什么所谓,让沈榆好好忙自己的事,有情况再联系。

身后的女侍者情不自禁地夸赞出声:“您穿这身很好看。”

沈榆平时极少穿着正装,他皮肤白,眉眼柔顺俊美,像一滴新墨入水,和缓地散开丝缕又转眼不见的精妙雅致。

沈榆笑笑,从侍者手中接过外套套上,扣好双排扣。

身后传来帘子被拉开的声音,温遇旬的皮鞋底踏在地上:“弄好了么?”

他比沈榆高,穿一套和沈榆同款的西装,多一分冷冽的英气和挺拔,奈何不爱照镜子,沈榆说好了,就点点头,女侍者来不及再夸,两人并肩走出去。

出门便是大片的草坪,四周圈地种了整齐的银杏树,旁边是一个马场,用铁丝网隔着,能看到几匹骏马放风吃草。

远离市区的天空都辽阔,景致上佳,沈榆无心欣赏,愁得步子都慢。

温遇旬腿长走得快,平时也不用等着谁,现在走两步慢一点,走三步停一下,终于忍不住坏脾气了:“你是不想去?”

沈榆倒不是不想去,只来得及把心情掩饰起来,说:“这皮鞋我穿不惯,磨脚。”

少爷风范,出门多事得很。只是温遇旬也知道他不仅有磨脚的理由,说道:“你快一些过去,东西多吃一些,可能赶得上音乐节。”

沈榆眼睛都亮了:“吃完东西就能走吗?”

然而温遇旬只是在给他画饼:“不知道,但是你多吃一点表现好一点,他们或许能放你先走。”

自助餐同样安排在草坪上,菜式各异,糕更点不胜数。

只有二十多个人,姓温的一大家子,岑漫摇那边也来了些亲戚,另有些两人的至交好友。温岭常带着温太太坐着,身边站着今天的两位主角,大部分人围在他们身边。

温遇旬和沈榆走近给岑漫摇和温远祝贺,岑漫摇今天穿一身束身白色长款礼裙,看着朴素,面料却是上好的桑蚕丝,上头绣着凤凰图案的暗纹,不知道花了多少功夫。

她今天很高兴,温家人似乎也没有再为上次饭店的事情对她心存怨气,温太太刚刚还摘下手上一只玉镯子,给岑漫摇戴在手腕上。

“小菡的学校今天模拟考,没时间来,不然你们三个可以一起去旁边马场骑骑马的。”温太太在一边,微笑着说。

下午三点原本该是最热最晒的时候,但秋季风凉,太阳不再滚烫,是最舒适骑马的时节。

温远说:“马场那边我打过招呼的,小旬和小榆要是想去试试就去吧。”

温遇旬一向认为这些娱乐活动可有可无,问沈榆的意见:“你想不想去?”

沈榆忖度几秒,觉得不一直待在长辈眼皮子底下似乎更有逃跑的可能,点点头,说可以。

岑漫摇更周到:“吃点东西再去,不要饿肚子。”

她脸上一直带着笑容,沈榆看着她挽着温远的手臂,漂亮得不减当年在和沈珏的结婚照片上的风姿。

至少在今天,她是美丽的妻子,也是温柔的母亲。

离开岑漫摇身边之前,沈榆最后看了一眼她的侧脸。

脂粉,带着岁月痕迹的明艳。

她毋庸置疑是爱沈榆的,深爱的,为儿子的前途殚精竭虑,她尽力做到一个母亲能做到的最好,尽力给到一个母亲能给到的最多,唯独忘了问沈榆想不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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