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维斯穿越了,成了一名光荣的纽约五星好市民。
起初,李维斯感伤之余还是很兴奋的,毕竟能穿越一场,是前世梦寐难求的。
而且他还家住曼哈顿区,有车有房,父母双亡。
简直天胡开局!
但很快,他就现这里或许并不是他想象中的纽约,而是——漫威!
一个李维斯只在电影中听说过的世界。
这个现实在让他有点慌!
漫威啊!多危险啊,他还活不活了!
什么财大计!什么宏图大志!通通见鬼去吧!
灭霸一个响指,都化为灰灰。
指望复联打败灭霸来复活,那太扯淡了,他们自己能不能活还是个未知数。
李维斯可是清楚记得电影里,奇异博士预测未来的事。
那么多结果,最后赢得只有一个。
尽管前世看的时候,李维斯对这个剧情疯狂吐槽过。
但轮到他真穿越了,再怎么吐槽也改变不了既定事实。
而说到既定事实,鬼知道他所在的这个世界是哪种结果。
想到这里,李维斯整个人都麻了。
不过,好在李维斯现他的穿越符合前世网文的一般规律。
他也有金手指!
一个日记本!
只要李维斯每天坚持写日记,就能获得好处。
说实话,看到这样的金手指,李维斯当时简直有点气笑了。
人都穿越了,居然还要他每天写日记!
正经人谁写日记啊!
李维斯对这个金手指很是嫌弃。
但想想这是漫威世界,弱者没有生存权,一个响指就要化为灰灰,李维斯又觉得写写日记也挺好的。
不就每天一篇日记吗,随便写好吧。想想当年凯申校长,那日记写的,又多又精彩!
再者,每天写日记顶多是精神受点折磨,不写说不定活不过两章。
更何况,写日记获得的好处也挺不错的。
每天一篇日记写完,除了固定成长值外,还有额外一次抽奖机会。
诸天万界,啥都能抽,只有想不到,没有抽不到。
嗯。。。日记本扉页上是这么介绍的。
念头通达后,李维斯内心对写日记再无嫌弃,轻舒一口气,拿起了日记本旁边的笔。
一支跟日记本同时出现,且颇具西方古典风格的鹅毛笔。
不需要任何墨水,提笔就能写。李维斯亲测,很好用!
可写什么呢?
李维斯看着眼前仿若复古羊皮纸一般的空白页,迟迟没有动笔。
扭头看看窗外,天还是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