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了知了……”
嘈杂的蝉鸣声在耳边持续不断。
陈阳迷茫的睁开眼。
周围是泥土夯成的墙壁,上面贴满了邓丽君和赵雅芝的海报,被磨得已经包浆的收音机,在嗤啦嗤啦的放着李连杰《少林寺》的主题曲。
“这是……我老家?我重生了?!”
陈阳猛地跳起来,不可思议的打量着周围。
最终,他的视线落在了床头。
床头的邓丽君画像挂历上,清晰的显示着——1982年7月3号!
而在床铺上,还躺着一个碎花裙马尾辫的高挑漂亮女人。
女人的裙衫被扯破,光洁的大长腿上,有一道长长的伤疤,伤疤周围是刚刚凝固的血迹。
“1982年7月3号!柳思思!”
陈阳立马上前,手指颤抖,抚摸着眼前女人的脸颊。
记忆如潮水般猛然涌来!
柳思思是城里人,77年的时候响应号召,来到陈阳所在的三树屯做知青。
她和陈阳同岁,下乡这五年,一直住在陈阳家隔壁的知青宿舍。
因为陈阳平日里也喜欢读书。
慢慢地两个人无话不聊,互有好感。
八二年七月三号这一天,柳思思被三树屯的混子堵在了小巷子里。
陈阳恰好路过,他拿起砖头,不要命的拼斗,才把柳思思救了出来。
柳思思很感动,两个人躺床上抱在一起,还接了吻。
不过,上一世。
陈阳不敢逾越,没有对柳思思下手。
两个人浅尝辄止。
一周后,柳思思被家里人接回了金陵,从此二人再也没有见过面。
柳家给了陈阳一笔资金,依靠着这笔钱,陈阳白手起家,最终在汽车和机械行业小有成绩,赚了百亿身家。
只是,无论岁月如何飞逝,时光如何冲刷。
陈阳依旧忘不掉柳思思。
每每深夜时分,他总会记起七月三号这天的下午,回忆起柳思思娇羞可人的模样。
后来,陈阳想尽方法,打探柳思思的下落。
才得知,柳思思早已经出国,并且,在她二十六岁那一年,死在了美国黑帮分子火拼的街头。
得知消息的那天,陈阳喝的酩酊大醉,人事不省。
没想到,老天开眼!
如今,自己没死在车祸中,反而重生回到了七月三号这一天!
陈阳看着眼前美艳绝色的女人。
嘴角,微微扬起。
他的手指,轻轻划过柳思思的红唇。
温暖而又湿润。
“嗯哦……”柳思思睁开眼睛。
杨柳般的黛眉,微微抖动。
她看向陈阳,眼神里带着感激,担忧的开口道:“陈阳,你把狗胜的头砸出了血,他会不会带人来砸了你家?”
陈阳轻笑,神情炽烈,“思思,不用管他,我会处理好的。刚刚接吻太紧张了,我还没品尝到什么滋味,咱们再来一次吧。”
“啊?”柳思思瞬间红了脸,她摇头拒绝。
这个年代,即便是互有好感,就算是牵手都已经有负罪感。
更何况是接吻。
之前接吻,是冲动和感激。看到陈阳不顾他自己性命,所以才情不自禁的。
而现在,柳思思已经不敢再那么做。
陈阳却是不给柳思思拒绝的机会,深吻上去。
作为一个有着几十年床上经验的老手,想要拿捏情窦初开的少女,实在是太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