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他从小一起长大的朋友,没有一个能理解为什么他会爱她爱得不能自拔。
抛开家世背景,他们也像两个世界的人。他一直是个冒险家,喜欢刺激,热爱新鲜,哪里的阳光滚烫他就奔赴哪里;而李佩央,她不爱出门,不爱运动,不参与任何对生命有威胁的活动。戴上眼镜,给她一本书,她能一整天都不动地方。
他们觉得她无趣,周庚礼也懒得和他们解释。生活方式不代表感情追求。
这段关系里,她的稳定专一,让他非常安心。
一般的低级诱惑拐不走她。要不是他真心对她,她也早走了。
她留在他身边几年,只有一个原因——就是她也喜欢他。
她的爱像一座静谧的秘密花园,只有他能感受到,比如,夜里的偷偷亲吻,白天看书时不自知的倚靠。
无论是亲情、友情还是爱情,李佩央的感情很少外露。
她就只爱过他一个人。天上地下,就他独有。这种私有的踏实感才真正令他着迷。
依照周庚礼往日张扬的性格,求婚一定要隆重,越多人知道越好。他都想在她毕业典礼上撒花瓣,拉横幅。
但他没那么干,因为李佩央肯定不喜欢。
再说,她那天要作为毕业生代表发言。她那么优秀,她的优秀都是用勤奋换来的,他不能抢她风头。
周庚礼唯一后悔的是,他早上忘了让她把戒指戴上。这样他就不用听后排男生在叽叽歪歪地讨论她有没有男朋友的事。
她当然有。他不就坐这了吗?
放着上百亿的生意不谈,他在这硬凳子上聊坐一上午,换成他亲儿子,他都未必做得到。也就是她了。
不过就这一点遗憾,李佩央都帮他补足了。
演讲的最后一个字落下,她站在台上忽然转头朝他的方向看。
掌声雷动的那几秒,她炽热的目光越过人海,专注地只看向他一个人。
就连他这样厚脸皮的人,都被她看得耳根热。
那时候,周庚礼以为她在用眼睛跟他“告白”,后来想想,她大概是在跟他“告别”。
他当时想,不管求婚还是结婚,就他们两个人也行。最好是靠着大海,奏乐都省了。
然而,他不可救药的“浪漫幻想”还没落地实践,只持续了一个月,就被她亲手打破了。
认真算,都不到一个月。
七月初,刚好他们家的人都回京,能聚一聚。
他每个人都打了电话,让他们回家一趟。
除了老头子真忙,其他人都回来了。
饭桌上,周庚礼跟他们正式宣布,“我要订婚了,和我女朋友。”
说这话的时候,他还挺庆幸,还好他从小混蛋事没少干。比起那些,他愿意找人成个家,都算是改邪归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