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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节(第2页)

韩月娘道:“你既是如此想,就该把那孩子的命力保下来,去查清楚啊!”

杜中宵摇了摇头,叹口气:“所以此事我才要与你商量,我到底要做个什么样的官。中了进士,受了这份俸禄,那便是一辈子的事。当街杀人,如此重案,上面必然要地方尽快审理。而如果有隐情,必然不是短时间可以查清。我是推官,此案可管可不管。不管,十之八九就是尽快问斩——”

说到这里,杜中宵摇了摇脑袋:“而如果我要硬保陶十七,就只能把此案先拖下来,借着自己过些日子去永城的机会,查探清楚。我一个新科进士,硬顶着州里官员,拖延案子,嘿——”

“做官有两种。一是谨小慎微,步步为营,不做出风头冒险的事,我就是个这样的人。还有一种是锐竟进取,只要认定了,便就不管别人说什么,硬着头皮去干。”

韩月娘听了杜中宵的话,愣了一会才道:“一件小事,你怎么想这么多?人命关天——”

杜中宵一摆手:“陶十七当街杀人,哪怕查出来他是报仇,性命也难保住,除非圣上德音。不过他拼上一命,把案子查清楚让他走得安心罢了。但是我这一步踏出去,别人眼里就是这么个人,以后就积习难改,官场上只怕难回头了。夫妻两个,我总要问一问你才好。”

韩月娘看着杜中宵,张着嘴,一时竟不知道说什么好。

杜中宵道:“你或许觉得我是小题大做,其实不是。做官就是这么回事,一件事做出来,以后人人都记得,听你的名字先就想起这件事来,然后就都传着这是个什么样的人。考进士之前,我曾经做过一篇赋,好多人都因这文知道了我的名字,以为我会做那样文章。直到考中进士,才算没人提起了。如果这次我力保陶十七,以后好多年都会受此影响。他的性命本就保不住,又违我本意,是以为难。”

这就是形象建设,以后官路漫长,杜中宵要想清楚做个什么样的官。人命大案,如果杜中宵跟大多数的官员意见不一致,此次就出名了。在官场上传开,以后不管到了哪里,给别人的第一印象就是如此。

这种事情很难分清好与坏,有利不利也难说得很。只是一步踏出,给别人留下了印象,以后想再改变形象只怕不易。来到这个世界,杜中宵一向谨小慎微,实在不想让人觉得自己贪功冒进。如果经过自己的努力可以救人一命还有价值,明知不行,做与不做就值得考虑了。

第7章审案

宋朝的知州其实并不审案,审案的是司理院,主持的是司理参军。审完之后,再由司法参军检出适用的法条,由判官定案,最后由知州和通判通签结案。用杜中宵前世的制度比较,司理院是公安局,司法参军是检查官,判官和推官是法院,不过上面还有知州和通判总揽一切。

这就是鞫谳分司制度,也是公检法的雏形,从地方到朝廷,刑狱都以此为原则。

陶十七被拿住,立即转入了司理院狱,大约相当于杜中宵前世公安局的看守所。

这种大案,司理参军郑朋不敢怠慢,立即提了相关人等到自己官厅。

把街上带来的证人问遍,最关键的证人杜中宵还没有到来,郑朋不由有些焦急。幕职官的地位高于诸曹官,掌刑狱的司理参军更加受判官和推官的节制,他也不好派人去催。

正在郑朋拿着各式公文,翻来覆去问谯县焦县尉的时候,公人来报,杜中宵终于到了。

郑朋出了口气,迎出门来,远远向杜中宵拱手:“烦劳从事。”

杜中宵回礼:“此为公事,何敢称劳。来得迟了,司理勿怪。”

郑朋连道不敢,把杜中宵让进官厅,命人设座,在自己旁边坐了。

两人坐定,郑朋才道:“今日当街杀人命案,从事恰巧在场,想必一切都看在眼里。是以本院拿了人来,只是拘押,并未审问,更未动刑,还是先听从事一言。”

杜中宵把自己在城门处看见的事情说了,最后道:“那个杀人的名为陶十七。当时听他说,因被杀之人害他家破人亡,他在那里等了数年,才得了这个机会手刃仇人。”

郑朋道:“刚才的证人也是如此说,陶十七是因报毁家之仇,才当街杀人。只是我问得明白,死者是永城县的公人,一年进不了几次城。他既不是本城人士,又是做公的,如何会是陶十七仇人?此事再三不解,问了州里与死者相熟的公人,也都说不可能有此等事。只怕那少年认错了人。”

杜中宵道:“我见陶十七飞一般地跑到死者身边,拔刀杀人,没有丝毫犹豫。如此果决,怎么会是认错人?他说等了数年才有这个机会,又正好与死者不常来州城对上。——只是,这种事情都是我们凭空猜测,还是带犯人来问清楚才好。”

郑朋拱手:“因从事恰好撞见犯人做案,是以本官先押在那里,专等从事来了,一起问案。”

杜中宵摇了摇头:“如何审案,自有规例,我怎么好随便插手?司理尽管审案就是,当我是个平常证人,坐在这里做个见证。”

州院、使院各有分掌,特别是司理参军,专掌讼狱勘鞫,不许另有兼职,职权最重,审案是不允许其他官员插手的。郑朋因为杜中宵在现场,才客气几句,听了这话心里才踏实下来。

陶十七已被上了手铐脚镣,被带到官厅,昂然站在那里,面上没有丝毫惧色。

这种重犯自知必死,威逼恐吓对他们全无用处。郑朋多年审案,自然知道,也不为难陶十七,对他道:“你当街杀人,不知多少人看在眼里。杀人偿命,绝无侥幸,你可知晓?”

陶十七面无惧色,郎声道:“那厮害我家破人亡,今天一命换一命,也是值了。官人安心,我陶十七不是个混赖的,杀了他心愿已了,取我性命就是!”

郑朋听了这话,见陶十七如此爽快,心中松了口气,语气缓和下来:“你当街杀人,惊世骇俗,本当从严从重处置,以安民心。只是你杀人之前,说死者害你家破人亡,不知是如何一回事?”

陶十七道:“我原是本州蒙城县人氏,前些年随着爹爹妈妈来到州城,贩药材为生,家里也赚了不少钱财。前些年有一个自称从京城来的客人,不知怎么骗了我阿爹的信任,一起合伙要开生药铺。之后便就卷了我家钱财,因被发觉,害了我阿爹的性命。后来妈妈守不住,不知到哪里去了。我一个人留在州城里,就是要替阿爹报仇。”

郑朋道:“人命官司,谁敢遮掩!你当时没有报官么?”

“自然报了。只是那伙贼人凶恶得紧,害人之后,把我阿爹的尸身运出城去,不知丢弃在哪里。找不到尸身,官府便胡乱结案,最后不了了之。”

陶十七一家是外乡人,没有尸体,没有凶手,单凭一个小孩子的话,怎么可能算数?此案最终成了一桩糊涂案。几年时间,陶十七后来又闹了几次,官衙里便再没有人理他了。

这些事情郑朋已经问得精楚,听陶十七讲得并没有出入,便就不再去问。每个地方总有些这种没头没尾的案子,糊里糊涂结案了事。这案远在郑朋到这里上任之前,他也不会深究。

问罢陶十七的口供,让他签字画押,郑朋吩咐人带了下去。对杜中宵道:“陶十七当街杀人,人证物证俱在,当无疑议。从事恰好在场,还请做一份证词。”

杜中宵当然同意,由当堂手分写了,杜中宵具名。

见郑朋有些了结案子的意思,杜中宵道:“当街杀人,总有一个缘由,不然如何报上去?陶十七说是报破家之仇,此事总要查清楚。查不清楚,只怕台宪会有话说。”

郑朋点头,想了一会又有些为难:“这个被杀的陆虞侯是外县人,极少到州城来,如何会与陶十七结仇?我问过多人,都说大概是陶十七认错了人。当年他家里破败,到底是被人谋害,还是做生意亏了本钱,本就难说得很,现在就更加说不清了。唉,查清此事委实不易。”

说完,郑朋坐在那里有些发愁。案子好结,但深究陶十七杀人的原因,着实不易。这种陈年老案本就难查,又涉及到外地人,又没有证人,更加无从着手。

杜中宵的身份只是证人,提醒了一句,便就不再说话。但郑朋如果就此结案,后边必须要过判官推官这一关,不能对杜中宵扩话置之不理,不然到时打回来更加难办,一时僵在那里。

在一边协助审理的孔目官见不是个事,上前行礼:“官人,不如派个人到永城县去,按陶十七所说的案情,查一查那些日子陆虞侯行踪。只要有证人,两相对照不上,自然是陶十七认错了人。至于数年之前陶家的案子,不能听陶十七一面之辞,不必管他。”

郑朋急忙点头:“此言有理。我便就修一封书,本院派个公人去永城。”

杜中宵坐在一边神情严肃,没有说话。他当然知道郑朋和孔目的意思,当街杀人重案,陶十七的杀人动机必须搞清楚。现在难办,便就由下面县里出几个人,把文书做足,此案就过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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