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缓缓的转身,眼神复杂的看着这个男人。
他就这么静静的背对着我坐着。
手中把玩着打火机。
平静如水,甚至头都没扭过来。
这是一个对自己极其自信的人。
这样的人,要么天生自负!
要么有着绝对的底气。
而我更倾向于后者。
因为天生自负的人,自古以来都没有多大的成就,也无需说有什么好的下场。
但是眼前的男人,身上的上位者气势,是隐藏不了的。
我今天的分析,在之后也得到了验证。
他叫沈风,他的人都叫他沈哥,或者是老板!
只是现在我还不知道沈哥在鄞县或者说在绥市的地位,
比起李煜的老大刘龙,沈哥显然和刘龙不是一个段位的,
刘龙这样的人,在沈哥的面前,就宛如一只小蚂蚁一样,
动动手就能捏死。
且刘龙还从事着一些违法的生意,
但是现在的沈哥已经在想如何洗白了。
这就是为什么,他很欣赏我的原因。
因为一个好的懂法的人,能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中,将他手中的生意洗白。
沈哥不是没有考虑过其他的律师。
但是那都不是自己人,一些核心层次黑暗的生意,是无法让那些律师出手的。
那么我是不是自己人呢?
此刻已经有了答案,我是!
为什么?
先,我杀过人,本质上,我也是一个犯罪的,和他们没有区别,我们都是黑暗中的人,且都是想从黑暗重新走向光明的人!
其次,他掌握了我杀人的把柄。
可以更好的控制我,
且他丝毫不担心我会反水,因为此刻我在他的眼中,
求生欲太强了!
而一般犯事且求生欲强的人,
都是最好控制的人!
某种意义上,我们这类人,才是天生的坏蛋!
也是天生的赌徒!
别人是赌钱,而我们这类人是赌命!
我缓缓的朝着沈风走去。
很快重新回到了刚刚我坐的位置,直面平视他。
“想通了?”
见我坐下,沈风嘴角带着笑意,眼神中对我的欣赏,那是毫不保留。
我看懂了他的眼神,那时候的我本能的以为,他就是一个笑面虎,懂得拉拢人心。
但是在后来,我知道,他不是,就是单纯的欣赏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