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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页(第1页)

郭嵩阳嘴角微扯,淡淡道:“我以为……”

蓝苗截口道:“我与郭先生素无仇怨,也绝不是有什么奇怪的嗜好,先生尽管放心。”

郭嵩阳瞧了他一眼,冷声道:“我以为你来看我战败的模样。”

他居然说了出来,他承认他败给了李寻欢!

蓝苗也不禁怔在原地,李寻欢和郭嵩阳都是当世两大绝顶高手,他们对自己的武功都很自信,也很自负。也因为他们虽然是对手,却像尊敬朋友一样尊敬对方。所以不到最后一刻,他们都不会轻易言败。

他上次离开时,知道决斗的地点是郭嵩阳选择的。郭嵩阳多半会择定一个偏僻的场所,因为他向李寻欢挑战,是要向自己证明自己,而不是要向别人证明自己。

但蓝苗也清楚,这世上有一批人,明明不如某人,但如果某人输给另一个人,他们就会欢呼雀跃,似乎赢的人是自己。并且还会将“某人算什么,还不是输给了某某吗”这种话挂在嘴边。

若这场决战在大庭广众下,那么“郭嵩阳算什么,还不是输给李寻欢了吗”这种话必然会成为某些人的口头禅。要知道以郭嵩阳的脾气,他得罪的人比李寻欢至少多出十倍。

但场所若偏僻,郭嵩阳即使败了,也不会有第三个人知道。以李寻欢的脾性,他若胜了郭嵩阳,是一个字也不会提起的。

他看得出,郭嵩阳会战天下高手,是个极骄傲,极自负的剑客。对他来说,死是一件更容易的事。他可能宁死也不愿认输,不愿战败,不愿受低头的委屈。若对手确实值得尊敬,他即使败得心服口服,也决不愿被人用作茶余饭后的谈资。

但他已在蓝苗面前坦然承认他败了。

他举头又饮了杯茶,简直是把茶当酒在喝。随即黯然一笑,道:“我错了,你即使要瞧,也不会带人来。何况你根本不会来瞧,李寻欢是当世英雄,你毕竟是李寻欢的朋友。是我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

说完这句话,他索性将一壶茶都喝净,道:“我以为失败的郭嵩阳人人都想来瞧一眼,但他们瞧与不瞧,与我何干?我想通以后,反而痛快得很。”

他仰天而笑,将那锭金子往桌上一拍,人已站了起来,大步走了出去。

蓝苗的目光也随之飘到了屋外,萦绕在郭嵩阳的黑衣上。

他听了郭嵩阳这番话,心神也似乎随着飘走了。

不知过了多久,他才垂首一笑,亦出了门。

此时天色已暗,华灯初上,正是勾栏开门迎客时分。院中格外热闹,到处是嬉笑划拳喝酒声。觥筹交错,钗横鬓乱,罗襦襟解,微闻香泽,好一处风流地,脂粉乡。

蓝苗捡了偏僻处走去,掩上了院落后门,来到大街上。

那个紧盯着他的视线似乎并未出现。

他向四周眺望一番,招手叫来一个在和伙伴嬉戏的小孩子,道:“从这条街往东走,过两条街向右拐,有个徐记酒家,你知不知道?”

那孩子眨巴着眼睛,道:“知道,我还去过好几次。”

蓝苗微笑道:“你帮我把这个铁筒送给掌柜,我请你吃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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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看着那个孩子跑远,便穿入旁边一条巷子,远远地跟了过去。

徐记酒家还开着门,数点灯光闪耀着,远远就听到酒客的谈笑声。

那孩子踮起脚尖,将铁筒送到掌柜面前,掌柜却摇了摇头。孩子似乎说了几句话,又举了举铁筒,掌柜依然摇头。

蓝苗不由皱眉,他的东西掌柜应该认得。

他凝目细看,忽然发现掌柜的表情很奇异。孩子对他说话时,也有客人来要酒要菜,他只是点头摇头,或者叫一下伙计,双手完全垂在柜台下不动。有位客人说了两句话后笑了起来,显然是和他开玩笑,他也笑了下,但非常勉强。而且在灯光照射下,他额头特别亮。

这已经不是流汗的季节了。

小孩子显然非常失望,收回了铁筒,便又向来路走去,一边走一边望。

蓝苗混入了人群之中。

他没时间去易容,只扮作个穷困潦倒的书生,披了件长衫,带了个帽子,将自己的脸遮盖起来。随着一队乱逛的闲人慢慢走着。

那小孩子走得很快,转眼就从闲人中穿过。蓝苗右手轻探两指,在大袖遮蔽下忽而夹住了那个铁筒,然后另外三指将一块碎银推进他掌心,须臾整只手又收了回来。

这套动作说起来长,实际不过是动了动五根手指,看不出半点端倪。但那小孩子手中东西被调换,自有感觉,不由得“咦”了一声,站住脚步。

蓝苗知道不好,仍然装作若无其事,继续前行。但下一刻,他就已感受到那丛毛刺一般的目光,已落在自己背上。

他神态自若,随着人流缓缓前行,周身不爽的感觉萦绕不去,那人应是已锁定了自己。他走了两条街,悠悠一拐,又进了那家妓院。

他换了身衣衫,那鸨儿立即就将他当做来嫖的客人,殷勤引入院内。他随便点了个穿红着绿的花娘,并不做什么亲昵之事,只是让她陪自己在床上睡觉。

次日起来,他叫鸨儿送饭,索性在妓院里住了几天。这几天中,均未感觉有人跟踪。到了第五天,又是院中热闹时分,那花娘已经习惯他如此,端了饭食两人同吃。

蓝苗乘她不备,点晕了她,又将她塞进被子里。随后他除下帽子,从门缝中探头一看,便瞧见一个白面书生在走廊尽头独自站立,状甚凄苦。身边没有女人,也没有同伴。

他招了招手,笑道:“公子。”

那书生看了他一眼,勉强笑了笑,道:“姑娘何事?”

蓝苗叹了口气,道:“我这里……想请公子帮个忙,公子过来可好?”

书生稍一犹豫,还是走了过来,岂料刚进房就被点晕。蓝苗将他扒了个精光,和那花娘塞作一堆,然后掏出锭大银塞在枕下。

蓝苗套上他的外衣,戴上他的儒巾,穿好鞋,对镜涂抹一阵。镜中宛然出现一位眉清目秀的白衣书生。他得意一笑,抽出一卷书在胸前晃了晃,便走了出去。

这四五天内出入妓院的人少说也有上百个,一个书生毫不起眼。蓝苗慢悠悠地踱着,心里却想,徐记酒家是去不成了,给伊哭的信也寄不出去,如何是好?自从那封诡异的情书出现在被子里,便有人跟踪自己,但又只是跟踪自己,并不出手。这多半是蓝蝎子之前惹来的恩怨,但头疼的是,他连恩怨的对象是谁都不知,更不知发生何事。

必须将这件事告诉伊哭,问问他怎么回事,徐记酒家寄不成,便只能到邻城去寄,但又太远。

去去就回,也无妨。

但金钱帮正在城内四处活动,窥探兴云庄。每天都有不同的高手赶来,这一百多封寻宝密信引起的风波还远未结束。尽管他认为有人要陷害李寻欢,但空穴来风,未必无因。万一真有宝藏,宝藏又与怜花宝鉴有关,自己错过了,那才叫悔之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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