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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第1页)

“叔,不好意思啊,刚刚追这黑不溜秋的东西掉进了你的陷阱,我照着整了一下,也不知道是不是和你布下的一样。”林筠初率先和猎户打起了招呼。

猎户挥挥手,毫不在意笑道:“陷阱那么多,不差那一个。你这娃子倒是厉害,追得野猪死命逃的我们这一带怕就你一个了,提着这两野猪都还脸不红气不喘的。这把力气,连我这大老爷们都羡慕,咋练的?”

猎户扛着自己的猎物走在林筠初身边,好奇极了。

“力气是天生的。”原来这黑不溜秋的东西是野猪,林筠初暗暗记下,笑着解释力气大的原因,同时也有些无奈,她也没想到自己在狩猎队里平平无奇的力气,在这里居然会这么突出。

顺着猎户的话,又向猎户问道:“叔,向你打听个事儿。”

“你说。”

“就我肩上这两只东西,我也是第一次猎到,不知道要怎么处理,我看这天气,肉也留不得久,要怎么办才好?”

前些日子,刚刚学做饭,量没把握好,煮多了些,自己也没好意思全吃了,寻思着留第二天吃,结果第二天,全馊了,那味道,上头极了。

“嗐,这野猪嘛,好出手,就看你想赚钱还是省事儿。想赚钱的话,拉到镇上去,去酒楼那边走一圈,运气好酒楼就全收了,再不济,在镇上卖给散户,价格也高上不少;想省事儿呢,就在村里敲个锣,卖给村里人,这价格就稍微低一点。不过这天都晚了,若是明天要到镇上去,还得半天的路程,这肉也不新鲜了。”

猎户觉得可惜,自己合作的那家酒楼常年收野味,最近就是缺野猪,若能送过去,能赚好大一笔,就是人家也看重质量,不新鲜不要,送过去的时候最好是活的。

“那我这只能在村里卖了,可要是卖不完呢?”

“卖不完就烧火熏做咸肉呗,把肉切成条儿,别太粗就行,猪肉不要碰水,晾干,用盐腌制,再放到地窖里等个三天,再上火烤就行。”

“我记下了,谢谢叔,我叫林筠初,住榕树村叶新夏家。不知道叔怎么称呼?”

林筠初本来想猎户帮大忙了,怎么说都得请个饭,一想,这边风俗严苛,两个大姑娘请人家一个大男人去吃饭,怕是要起什么风言风语,不好。干脆问问大叔住哪儿,届时送点谢礼过去就行。

“那巧了,我也住榕树村,不过我家就在山脚这里,离叶新夏家还有一小段距离。大伙儿都称我赵猎户,我女儿看着比你小些,你叫我赵叔就行。”

两人脚程都快,一来一往地聊,竟也在太阳下山之前到了山脚。

赵猎户家毕竟在山脚,先到了家,林筠初和赵猎户分别后,快速回了家。

村里有些人家上半年收成还不错,粮食一批一批的晒,这会儿在晒场上正忙活着,家里的小孩儿也在搭手。

林筠初要回去,就得路过晒场。

村里人家穷,再加上村里也没什么买肉的地儿,十天半个月偶尔有人去镇上赶集,才捎那么一点荤腥回来;赵猎户也有时候缺粮了才拿肉到村里换些粮。

小孩子正是长身体的时候,馋肉馋得跟什么似的,吃上一顿,能高兴半个月。

所以林筠初这一路过就不得了了,晒场一下子就炸开了窝。

村民看着林筠初手中提着的两只野猪,一时间不知道该先惊叹她的力气还是佩服她能打两只野猪的能力。

小孩子就不管了,他们眼里只有肉。

一看见林筠初,手里的活也不干了,扔下家伙就往林筠初身边跑。

“筠初姐姐,这野猪是你打的吗?好厉害!”

孙小米离得最近,一下子就窜到了林筠初身边,也不顾野猪身上的腥臭味,围着林筠初打转,看着比林筠初这打到野猪的正主还兴奋。

借锅

孙小米是孙奶奶的孙子,就是林筠初第一次去晒场时遇见的白发老奶奶的孙子,祖孙两相依为命,孙奶奶人好,对林筠初和叶新夏多有照顾,林筠初也常常在晒场帮孙奶奶搬运粮食,平常接触得多了,孙小米和林筠初也亲,见到林筠初就黏过去,跟亲姐姐似的。

“是我打的,你和奶奶收好玉米,等会儿来我这帮忙,晚上吃肉,叫奶奶也来啊。”林筠初放下手中的野猪,趁机活动一下手,长时间提着,手酸。

一听到晚上可以吃肉,孙小米可就兴奋了:“好!我很快就来。”

这时,其他村民也过来了。

这段时间抢收抢种的,村民也没时间到镇上去买肉,平日里也就煮些鸡蛋补补,只有个别人家舍得杀只鸡。

大人尚且忍得住,小孩子不行,又忙又累,营养还跟不上,肉眼可见的就瘦了许多。

家长看着心疼,又没办法,去镇上一来一回就得一天,农家的一天,可以做许多活,谁也放不下,两头为难,此时林筠初猎了两头野猪,对村民来说,可是及时雨。

“筠初啊,这野猪是你打的吧?这肉卖不卖啊?”

“是啊是啊,要是卖的话,给我留几斤后腿肉啊。”

“也给我留几斤五花肉,孩子馋得厉害。”

“卖的卖的,半个时辰后过来就行,拿粮食来换也行,麻烦大家帮忙跟村里人说说,谁家想买就过来,辛苦大家了。”林筠初笑着回答村民的问题,虽然急着处理野猪,但也得有人买才行,不缺这么一点时间。

村民得了话,也不缠着林筠初了,催着林筠初赶紧回去处理野猪,等他们收好粮食,就去割肉。

林筠初知道时间紧迫,也抓紧时间回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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