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医院的草坪,莫伶停下,转过身,一脸嫌恶的示意我这个混血妖怪站在两米开外。
这无疑让我很不爽,但作为一个打不过就装孙子的识时务的俊杰,我唯有乖乖从命,笑嘻嘻的套近乎:“你怎么还在我们这凡尘俗世晃悠呢?苍梧好歹也算是你的老领导,可现如今他说的话全被你当做一个屁给放了,看来神仙跟我们是差不多的势利凉薄,信奉的都是人走茶凉这一套。”
我的粗俗显然让女神也很不爽,用饿虎吃人的眼神将我上上下下凌迟了几轮,才勉强维持了表面上的冷艳:“你也就能逞逞口舌之利,除此之外,还会什么,又还能做什么?”
我今天的状态不佳,实在没兴趣跟她继续闲扯淡,只好叹口气服软:“神仙姐姐,你说得没错,我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凡人,跟你比起来,肯定什么都不会什么都做不了,你说你不回天上好好待着去过自己的小日子,总来找我干嘛呢?”
“我一直都只有一个目的,如果不是为了他,岂会三番两次让你污了我的眼!”
莫伶说得义正言辞声色俱厉,我则懒得再陪她发疯,转身就走,却被随后的一句话给活生生钉在了当场:“你不想救林磊吗?”
我的手背立马溅上了一片滚热的水,却一点儿也不觉得疼:“什么意思?”
“很简单,我能让他活下去。”
“你会治病?”
“只要强行改了他的命格,自会不药而愈。”
“神仙可以随便操控人类的生死?”
“当然不是,擅自扰乱凡人命盘,乃逆天之行,是重罪。”
“你不惜付出这种代价,就是为了让我答应你之前提的那个要求,是不是?”我将杯子里剩余的水一小口一小口喝完,然后慢慢转过身,面对着她站好,站直:“你有没有想过,就算苍梧不能和我在一起,也不一定就会看上你。”
“我从不想这些,我只想,他能好好的……”莫伶别过脸,望向那些在草坪上散步的病人,冰冷的声线带了少许温度:“某种程度上,其实我们和凡人差不多,最大的心愿就是让所爱的人活着,健康平安。”
我抬头看了看三楼林磊的病房窗口,又低头盯着自己开始红肿的手背,脑子有些乱。
做非人类的时候离开苍梧,是因为爱他。做了人之后坚决要跟他在一起,也是因为爱他。那么现在如果再度离开,难道,是因为对另一个男人的爱?
我想林磊好好的活着,所以,就必须要和苍梧永远的分开么?
这份永远,不是短短几十年,而是接下来的生生世世,千年万载。
可是,这辈子过完后,我将不再记得苍梧,而再也找不到我的他,又需要用多久来忘记?应该,迟早总会忘的吧……
不是说,没有任何东西,能敌得过时间。
到了两两相忘的那一天,我和他,就是彻彻底底的没有关系,再无瓜葛。
两两相忘啊……
大约因为想得太过久远,超越了人类思维的极限,导致大脑中枢明显有当机的迹象。
于是我迅速调整了思考方向,排除掉前生后世的因素,将范围锁定在本世纪,我的身份只是一个正常的人类。
林磊是我的初恋,我们曾经很相爱。
后来,他因为知道自己得了绝症,所以故意制造误会跟我分手。
再后来,他就要死了,我则机缘巧合之下知道了全部的实情。
现在,有个能救他的机会摆在我的眼前,在我的一念之间。
我该如何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