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郎宽丢了块菠萝进嘴里,吊儿当啷地说了句,“得了,鸿门宴。”
餐桌上,纷纷笑出声来。
“赶紧吃吧,你们干了一早上活,肯定都饿了。”温老汉热情地给霍郎宽夹了块鲈鱼肚子上的肉。
这边,建哥的口水就要流到桌子上了。
六个人举筷子吃饭,文希紫简直是在一路夸夸夸的赞扬声中吃完饭。
最后,六个菜直接光盆,温富海连空心菜汁也不放过,加在饭里,又干了第四碗饭。
看着温富海扒饭的样子,文希紫也是一阵心酸。
这小伙子二十来岁,正是饭量大的时候,家里好吃又让给爸妈和弟弟,瘦得不成样,也不知道多久没吃过一顿饱饭。
茶饱饭足,文希紫和温母提了关于在大隆村摆摊卖小吃的事。
温母腿脚不好,也做不了农活,如果这个小吃能做起来,家里的负担便能轻一点。
“这个事,没必要吧?”
温富海双手环抱于胸,眉头紧皱,“先不说能不能挣钱,让妈做个体户摆摊,很不体面,村里人看到妈摆摊,肯定得说我不孝顺,我是无所谓,大不了多种点地。”
霍郎宽冷哼一声,也没说话,坐在靠门的竹椅上,一双大长腿大剌剌地张开。
“阿宽,你这是什么意思?”温富海看着霍郎宽的脸色,语气也沉了下去。
霍郎宽嘴角衔着根牙签,老神在在,“没意思,你们继续。”
温母见气氛尴尬,连忙开口:“家里都快揭不开锅了,我倒是不计较体不体面,就是这个小生意能行吗?村民们都不富裕,能拿出钱买小吃吗?”
“昨天啊,大隆村的胖婶为了酸辣鸡爪,特意跑到黄湖村找我,”文希紫夸张地张开双手,栩栩如生地描述昨天的情形,“她啊,一口接一口压根停不下来,只要东西好,肯定不缺客户的,虽然现在村民都不富裕,但是有人的地方就有富人,这个你不用担心,实在不行你先试试两天嘛,不行我们就不干了。”
一番话循循善诱,温母点头了,“行吧,那我们就试试。”
霍郎宽语气还是有点不爽,脸朝着外面,“大隆村的杂货店我打好招呼了,你直接在杂货店门口卖就是了。”
至于每日去黄湖村拿货的事,自然是交给温富海。
温富海听了文希紫的安排,想也不想地拍了拍胸脯:“没问题,反正农忙快结束了,黄湖村距离大隆村也不远,我下午去一趟就是了。”
看着温富海四肢瘦得像竹竿,文希紫忍不住开口:“走路也要一个小时呢,用棉被才能保持鸡爪的冰爽,等挣钱了你买辆自行车吧。”
温富海没说话,鸡爪这种东西送人都寒碜,真的能挣钱吗?
他持有深深的怀疑,不过母亲都答应了,他明面上也不说什么了。
文希紫自然是看得出温富海的怀疑,这也不怪他。作为一个从小到大在大隆村长大的农民后代,他的眼界也就在那一亩三分地。
至于温老汉,自然也是不敢想摆摊能挣钱的。
而且,这个时代的人们真的很排斥个体户。
如果不是温家捉襟见肘,温母肯定不会答应去摆摊的。
文希紫也有自己的小算盘,既然要尝试多点分布摆摊,一开始自然要找自家人才信得过。
不管怎么样,大隆村的摆摊点算是确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