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典恩毕竟曾在县衙供职过,又偶尔陪西门大官人一道往县衙行走,也认得衙役小吏,最后求到了一个衙役答应帮忙给应伯爵传去口信。
应伯爵得了信,念着兄弟之义,找到西门卿,将吴典恩的话转达。
又劝:“我等自玉皇庙结义以来,每月会期聚在一处吃茶、喝酒、耍乐,无不自在畅快!日后若缺了哪一个,也是憾事一桩不是?”
意思还是想救吴典恩一命,别让十个兄弟缺了一个。
西门卿神情冷肃,言语之间带出些怒其不争:“你我这般人,吃酒博戏,惹草招花,自个花钱买快活,何需理会旁人怎么说,安分不安分?
然而你我可以不拘小节,却不可触犯律法!”
“不怕说句大话——不论在官在民,我都小有几分薄面,可我何曾做过一桩杀人放火、罪不可赦之事?但他吴典恩是真的做下了!”
“律法规定:凡和奸,杖八十,男女同罪!若抓奸在床,打死当场,或无罪或轻罚。
他吴典恩被抓奸在床,不惭愧遁走不说,反而打杀苦主!此举属实嚣张至极,也愚蠢至极!也是天理难容,罪不可赦,我如何能救他?”
西门卿一番话正义凛然,但就像吴典恩反杀苦主后还嚣张‘潜逃’,应伯爵同样不是一个道德多么高尚的人。
“吴八弟那日确实莽撞了,可他当时怕也是一时脑热,又受奸妇挑拨,才误把武大郎打死。”
“如哥哥所说,他确实有罪,可是否罪不至死?若哥哥帮忙转圜一二,判个刺配流放也就罢了……”
刺配流放?像宋江那样刺配江州,照样喝酒吃肉题反诗?
吴典恩无牵无挂,刺配流放,就是换个地方继续逍遥快活罢了。
西门卿听不下去了,打断话尾:“奸妇挑拨?堂堂七尺丈夫,犯了错却将过错推到妇人身上,无耻之尤!”
“再者武大郎的一条命,难道就不是人命?既是人命,他吴典恩和潘金莲杀人偿命,岂非理所应当!”
“你念着兄弟私情,怎不念着世间大义?”
西门卿重申他的底线,“我们兄弟平日一处耍乐虽自在畅快,却不能因此就徇私枉法,包庇遮瞒天理难容之事。”
他不在乎几个银钱,也愿意带他们一起吃喝玩乐,等需要时使唤一二,却不会包庇他们违法犯罪的恶事。
这一点,他希望他这几个结义兄弟和其他友人都能意识到。
“再还有,你只看见他吴典恩是我结义弟弟,却不见武大郎的兄弟武二郎武都头,他也与我有同僚之情,我如何能眼见他兄弟枉死却不管?”
西门卿看重与武松的同僚之义,大义灭亲为其兄弟伸张正义,又给钱寻医妥帖安置其侄女迎儿,断然拒绝义弟上门为凶犯求情……
这一桩桩好事他做了,可没打算不留名,就要大大方方拿出去传扬。
西门卿用悲痛而坚定的语气,一锤定音:“情义两难全时,便要秉持世间大义。所以他吴典恩,我是断然不能帮的了,他是死是活全凭知县相公判决。”
话已至此,应伯爵也应和道:“哥哥说的再在理不过了,他吴典恩着实失了分寸!半点不知收敛!”
西门卿自然知道应伯爵的附和,并非认同了他话里的道理,只是慑于他强硬的态度,觉得不值得为了吴典恩而得罪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