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天前,钟荣光就透漏过他明天要开一整天的会,昨天下午又特别把唐迎乐叫过去,表示钟母明天会出门买菜,要「钟正」务必回家吃午饭。不用掐指一算,都知道这是大好时机!
「明天上午没人在家。」他眼冒精光,拉着莫笙商量闯空门大业,浑身都是作贼比作当警察还乐趣多的干劲,「我们趁钟……趁我妈回来前取出证据就跑,就不用找藉口了。」
先不说是否该代替钟正跟钟母来个天伦之乐,光是要取回证据,就註定无法光明磊落,毕竟藏证据的地点有那么一点点尷尬,特别地冒犯长辈。也不知钟正当初是否抱着祈求老天保佑的寓意,竟然把证据藏在那种地方?
莫笙十分纳闷,「你不留下来陪陪家人吗?」
唐迎乐吱唔了会,总不能老实说自己跟钟家人不熟怕露馅吧?
他飘了飘目光,瞥见一旁的日记,就精神一振,以十五度角望向窗外,满目忧伤,隐忍中又不失坚毅地轻叹,「在真相水落石出、正义得到伸张之前,我无顏见钟家父老。」
「……」
空气有点凉。
莫笙张嘴欲言又止,最后仍是贴心地点了头,「好吧。」
闯空门是一项技术活,就算是闯自家空门也要讲天时地利人和。唐迎乐回想以前打工时听到一些妈妈阿姨们的聊天,知道买菜也要看时间,去得早选择性多但贵,去得晚只能捡剩的但便宜。依据鐘母的思子心切,为了亲自给儿子煮一顿饭,应该会选择前者吧。
于是隔天一早,他们就驱车前往钟家。
为了避免再次出糗,唐迎乐事先做了调查,原本钟家是住在一个偏远的老社区,随着钟荣光的升迁又搬了几次家,所以当他们抵达钟家楼下时,所见的不是梦里的老旧公寓,而是一栋崭新的花园大厦。
管理员似乎在这做了很久,认得每一家住户,一望见唐迎乐就主动打开门,「早啊,小钟警官,好久不见,带朋友回来玩啊?」
「嗯。」唐迎乐淡淡地扯了下嘴角,收起准备掏出来的磁卡。穷宅多年,第一次体会到刷脸的特权,让他非常紧张,更担心会有哪个家人或亲戚邻居突然蹦出来考验他「看脸」说故事的能力。
幸好管理员也很会看脸做事,见他没有聊天的兴致,便也没再继续攀谈,只热心地提醒道:「钟太太出门买菜了,应该很快回来。」
唐迎乐顿了一下,「她出门多久了?」
管理员看了下时间,「有一个小时了吧。」
唐迎乐点头谢过对方,就拉着莫笙进入电梯,直到站在钟家紧闭的大门前,望着防盗门上略有褪色的门神图,紧绷的脸庞也没有丝毫松懈。
莫笙忍不住失笑,「回自己家有什么好紧张的?」
「不是回家,是作贼。」唐迎乐幽怨地瞥去一眼,口吻略带职业病,「作为闯空门的共犯,你看起来适应得很快喔。」
「……」
面对小钟警官的质疑,莫笙决定履行公民权利,保持沉默。
唐迎乐掏出一串钥匙,开始一根根地尝试。
也不知钟正是太懒还是怎样,竟然把租屋处的钥匙、家里钥匙跟一些不知什么作用的钥匙全部串在一块,害他刚穿越过来时被卡在公寓外头试了好久,差点被不熟的邻居报警处理。
在连试三根钥匙都失败后,莫笙终于轻咳一声,目光谨慎地观察四周,压低声音道:「我现在有在闯空门的感觉了。」
唐迎乐欲哭无泪,只能乾笑地ho1d住人设,「撞到头嘛,忘了钥匙是哪一个。」
莫笙也扯了下嘴角,怜爱地揉了揉他的头,没再追问。
终于,防盗门「喀嚓」一声开了,第二道门也很幸运地一猜就中。两人松了口气,赶紧开门进屋,就闻到淡雅的檀香扑鼻而来。唐迎乐一阵恍惚,正觉得有种熟悉感时,就听见屋里传来吟诵声,顿时心中一惊。
有人在家?
幸好莫笙耳朵灵敏,一下就捕捉到音波中的电流声,「是念佛机。」 唐迎乐这才放下心。他习惯性脱掉鞋子往鞋架一摆,再双脚一伸一勾穿好拖鞋后,连找都没不用找,接着随手抽出一双客用拖鞋给莫笙。
等做完这些,他领着莫笙踩进客厅,才意识过来自己刚才一连串的动作也太过顺手,大概又是钟正的意识作祟吧?
他张望屋内一圈,只觉得处处似曾相识,特别是沙后面墙上的那幅全家福,竟让他隐隐闪过一些模糊的画面,彷彿自己就是照片中那个坐在父母中间啃脚丫子的小胖娃。
莫笙也饶有兴致地盯着全家福,「你小时候长这样啊。」
嗯?长哪样?
唐迎乐定了定心神,仔细一看照片,就见小胖娃不只抓着脚丫子啃,还穿着一件非常喜庆的红肚兜,露出白白嫩嫩的小屁股,又肉又圆的脸蛋笑得闔不拢嘴,并依稀留下一串口水,看起来就蠢不忍睹。
干!
也不知为何,唐迎乐当下就羞耻万分,脑袋「轰」地一声炸开。
谁家父母会把儿子的裸照放在客厅啦?
他涨红着脸,目露凶光地挡在莫笙面前,「别看了,赶快办正事。」
「等等,我拍个照,很快。」
「不准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