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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第2页)

有种在旷野里吹风的感觉,周围无人,只有麦草沙沙作响。

所以凛冽的风穿过了他,游星戈收紧了扶着对方腰的手,感受到了心脏不知在生理还是心理作用下的瞬间沸腾,他的眼睛在夜色里很明亮地捧着笑意。

程际野。

他在心里默念着这个名字。

希望你能让我的穿书生活更有意思。

他露出一个微笑,哪怕在漆黑的夜色里,也能看到那双深栗色的眼睛很亮,像是巧克力河上泛出的波光潋滟。

很快,机车在一个大甩尾后拐进了街道,又稳稳地停在了宾馆门前。

游星戈摘下了头盔,他刚准备下车的时候,程际野叫住了他:“我隔壁有间房,你租不租?”

“我还没成为你们的吉他手呢。”游星戈道。

“迟早的事。”程际野相信自己不会看错,有的人天生张了副适合搞音乐的皮囊。

“好啊,明天顺便带我去看房。”游星戈下了车,很是爽快地回答道。

程际野挑了挑眉:“你不怕我骗你?”

“我相信你。”

起点男主的信用还是可靠的。

程际野听他这么干脆,接过头盔的时候打量他两下。

居然真不怕被坑。

“总之,”游星戈的眼睛盛着明亮真诚的笑意,往前走的时候还不忘回头挥手,“谢谢你,哥。”

年轻人的卷在风里被吹得飞扬了些,漂亮得不成样子。

程际野砸吧了下这个词的含义,有些失笑。

真是自来熟。

直到看见游星戈的背影渐渐被笼罩进宾馆里,程际野才回过神,骑上机车离开。

而在他背后,游星戈已经上了宾馆二楼,能透过楼梯的窗子看见程际野离开,他安静地垂下了眼。

宾馆的格子缝隙里蒙着一层灰,像是雾霾的天色。

当他翻开《乐成》这本书时,也是这样一个天色。

那时他没有想到自己会穿进书里,看这本书的时候还在心里默默吐槽了句这书真是俗套,就是个男人在唱片尚且还有余晖的年代追求自己的音乐道路,从酒吧里落魄的驻唱到国内知名歌手的故事,时间跨度很长,甚至一度有流水账的嫌疑。

能让他继续读下去的,是男主程际野这个并不俗套的人物。

游星戈向来欣赏棱角分明才华横溢的人。

现在见到真人后,又多了一点。

他想睡他。

可惜,游星戈这个人物在这个故事里只是个无关紧要的配角,占的篇幅很短,是男主乐队时期的好友、兄弟、跟班,什么都能形容,最后又注定会和程际野分道扬镳。

乐队解散之后,游星戈就和程际野决裂了,并从此放下了音乐,转身泯然于世俗的人海里,从书里来看,那之后,他一生都没有再和程际野联系过。

他最后一次露面,就是在结局时,他路过了程际野拿到某个国际大奖星光璀璨的大屏,那时候三十多岁的程际野眉眼已经比当年稳重多,也耀眼多了,而当年同样是乐队成员的游星戈泯然于众,只是在大屏下驻足了一会,就提着手里的菜,一头扎进了人海里。

像他当年路过了程际野那段藉藉无名的时光一样,走得也悄无声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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