跑吧,我飞身而跃。
“师父!”
宴儿被一人抓住,我回身一剑刺死那人,却被人用脚链缠住一只腿,无法挣脱。
“宴儿,你先……”我转过身想唤他走,却只捕捉到他已跑老远的背影,明明一溜烟的时间。
也是,不快逃跑,难道还和我死在一起吗?
人向来凉薄,自私,卑鄙。
面对生死,即使亲友,都能抛弃。
我挥剑劈向脚链,链子毫发无损。
“少白费功夫了,不断链,我们可是靠它吃人的。”为首的面具男自傲道。
“那就把腿砍了。”我挑眉冷静道。
先抽身,再擒王。
“你砍不到我。”脚链另一端的男人后退数十米,浓浓烟雾中不见其踪影。
“我是说,砍掉自己的腿。”
师父留给我的剑并非俗物,若它都劈不开此物,那就只能自断一腿,以求生路。
我必须活着。
只有活着,才能见到师父。
我闭上眼,向下挥剑,听到一大片狼嚎。
不知从何处窜出数只狼,狼群一股脑涌入林中,成千上百只。
它们扑倒强盗,撕咬猎杀,烟雾中弥漫血腥味。
我趁机劈向身着长链的强盗,夺了钥匙,纵身一跃逃开。
躲在树后的宴儿,脚步轻盈跟上我。
外面是漫天的雪,我在山洞里点火取暖。
这座山为苍雪山,易守难攻。若非绝顶的轻功,难以上山。
料那群废物强盗想来也上不来。
“你能操控狼群?”我与宴儿相处两年,并不知道他有这般本事。
“我只是懂狼语,幼时与狼群生活过。”
我脱下鞋袜,露出白皙的右腿,上面被铁链摩挲破皮,往伤口处涂药草。
宴儿红着耳朵默默转过头,不敢看我。
“哦。你应该逃走,两个人对百人,很可能会死。”我坦言道。
一个人可以拼死搏生机,可以用轻功逃跑。
两个人只是彼此的累赘。
“我逃了,师父,因为我很怕。”他将枯枝丢进火堆中,“但是胆子小,没逃成功。”火光摇曳,映着他灿烂的笑容。
我忍不住笑,轻抚他的头发,“你做的很好,也很冷静聪明。从明天开始,我们加课。”
这两年,我只教他轻功。
目前他的轻功,在江湖能进前十。
本打算,待他轻功比上我,我便一走了之,独自踏上寻师之路。
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
可他今夜没有抛下我,在这人人只求苟活自保的乱世中。
在这个世界上,当我遇到危险,第一个没有抛弃我的人,是师父。
第二个,是宴儿。
3
师父说,一路向南,极南之南,便是他的家乡——洛水。
“师父,还有多久才到洛水?我的小驴儿都饿瘦了。”
小驴儿是宴儿的爱马,他长身玉立,低头轻抚小驴儿的毛发。
如今十七岁的宴儿,早已不是那个不及半马高的小哭包。
一身白色银细花纹锦服,长发束成高高马尾,身形高挑清瘦,一副少年郎模样。
近两年战乱消停,天下稍安,一路上少见灾民强盗。
“按照方才那位老先生所说,距离洛水,大致还有半个时辰的路程。”我快马加鞭,心里一刻不想停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