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你要说她懂法吧,她又在口供上承认了虚假身份…
略懂吧…
懂一点,但绝对不多。
先死的基本上都是这样的人,因为完全不懂的人他压根就敢去干这种事…
看完对方的口供,李晨开始翻看执法单位的证据。
坐在李晨对面的法官姓阎,是二审合议庭法官之一…
“阎法官,关于执法单位的证据,我有些疑惑。”
二十分钟后,看完相关罪名和证据的李晨抬起头来望向对面的法官:“关于地检署的起诉理由,是王嘉欣涉嫌保险诈骗,可这里面只说了保险的报销依据,并没有说哪条是虚构的保险。
几百条赔偿依据,总不能都是虚构的吧?”
构成骗保的主要依据,当事人故意使用虚假的证明材料或虚构事实编造保险标的,生保险事故后非法获取保险金的行为。
“这也是我们二审能够受理案件的主要原因,就是在一审中的判决,并没有明确的涉案金额和涉嫌骗保的依据。”
阎法官闻言也是毫不隐瞒的指出了案件中的主要问题。
你说人家骗保,那就得有具体的明细,是怎么骗的,骗了多少钱…
李晨闻言点了点头笑呵呵的开口说道:“确实,这些单据要是都涉嫌骗保,那说明他们公司有内鬼在配合王嘉欣做事,不然怎么都行不通您说是吧。”
阎法官闻言嘴角微微一抽。
好家伙,这话让你说的…
根本就没法接啊…
你说没有内鬼,这么多虚假延误信息还能获得赔偿,谁信啊?
阅完卷,记录主要的内容,李晨心中已经有了答案。
无罪是肯定的,因为她有真实的延误信息,不属于骗保,属于民事纠纷。
至于后续是怎么和保险公司沟通,是退回自己“挣来的辛苦钱”还是怎么着,那就和他没有多大的关系了,毕竟自己过来的目的就是骗保的无罪辩护,而不是解决当事人和保险公司的恩爱情仇。
这玩意也不好说,解决好了可能一毛钱不用还要是处理不好还有可能会成为新的罪名—不当得利…
因为他们的合同是虚假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应当退回赔偿的金额。
不退就是不当得利。
解决办法其实也很简单,就是其他人承认飞机票代买的事实,让合同成为有效合同…
还是看他们自己去怎么解决…
记录相关的内容,李晨也是走出审判院。
打了一辆私家车准备返回酒店,开始编写自己的答辩状。
这玩意没啥难度,辩护的方向就是围绕着那些账单来说事。
航班延误信息真假有多少,应该有具体的数额和明细。
我说我购买的航班延误信息是真的,你说是假的。
行,这也没有问题。
不过你得拿出相关的证据来证明我是在造假。
至于这里面的具体内容,因为时隔时间太长了,根本没有办法去查验真假。
还是那句话:
如果真的造假,保险公司能不知道?
是不是航班延误,他们心里面可是比谁都清楚。
之所以报警,不就是因为清醒过来不想赔了么…
这么一想…
还真是有点损呐。
李晨在在答辩状上增加了一条:保险霸凌…
第二天。
早上六点钟。
审判院接待室。
负责审判的二审主法官看着李晨的答辩状有些震撼。
好家伙,无罪辩护也就算了,怎么保险公司还有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