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极品中文>基督教诗歌欢迎回家 > 第13节(第2页)

第13节(第2页)

也许是因为他忽然发现,他有了自己的厨房,那座一百年历史的酒店里最大的厨房,不必拘泥于菜单、菜系、用餐形式的厨房。在那里他可以做所有自己想做的食物,实现很多年以来脑中出现的所有念头。

又或者,是因为丛欣,让这件事像是添上了命运的神手。

他离开座垫,加快蹬车的速度赶上去,迎面吹来的风鼓起他的T恤。文化宫,电影院,一路熟悉的建筑,让他想起过去。

第17章职工楼

时为的母亲朱岩生于1967年。

出生时并不起眼,只是体重六斤挂零的一个女孩子。

出院那天,朱明常借了辆三轮车,把妻女从妇幼保健院接回来。

别人看见他们问:“生了啊,生了个啥?”

沈宝云回答:“生了个囡。”

对方听到,大多会说:“蛮好蛮好,女儿也蛮好的。”

但“也蛮好”其实就是没那么好的意思,语气里带着几分安慰。

那年代生孩子似乎是件很容易的事情,每家至少三个以上。女职工怀孕也很淡定,一直上班到预产期,突然有一天肚子痛了,去厕所脱裤子一看,发现见了红,跟饭店领导请好产假,回家上下收拾一遍,甚至还会做好当天的晚饭,再装一网兜衣物尿布脸盆之类的必需品,自己坐个公交车去医院。

但沈宝云有些特殊,她只生了朱岩这么一个孩子。

独生子女,尤其是独生女,在当时是稀罕物事。整幢职工楼里几十户人家,就朱岩这么一个“独养囡”。不管是楼里的邻居,还是饭店同事,说起独生女就会想到她,说起她也必定会带上独生女这个标签。

起初还有好事者劝说,让朱明常和沈宝云过两年再生一个弟弟。后来时间隔得太久,沈宝云年纪长上去,眼看是真的不打算生养了,那些劝说又变成了戏谑,尤其喜欢开朱明常的玩笑,说你们就一个女儿,怎么不再生一个呢?到底还是沈师傅太厉害了,这事朱师傅做不了主。

但那时候的朱岩也已经渐渐显出她的特殊。

她是个很好看的女孩子,长相集合父母两人的优点,继承了沈宝云的白净清秀,朱明常的身高体健。但母亲是客房清扫员,父亲做厨师,都只有初中文化程度,在当时普通人里已经算是不错的水平,却也跟知识分子没有半点关系。她的脑子却出人意料的好用,非常聪明,会读书。

她出生之后的头几年,学校闹停课,也没什么幼儿班,长到五岁多,家里实在没人带,总算小学还在上课,直接送进一年级借读。本意只是找个地方管着她,随便她听不听,结果她还真听进去了,就这么一个年级一个年级地读上去。小学读书早,初中又跳一级,十六岁高中毕业。

那是1983年,她考进医科大学,是同一届里年纪最小的学生。

当时已经开始实行独生子女政策,饭店开职工大会,领导把沈宝云和朱明常树立成优秀典型,说:“你们看看,你们看看,朱师傅就生了一个女儿,却培养出我们最优秀的江亚子弟!”

生育是场大乐透。抽到朱岩这样的孩子,现在的说法是中了基因彩票,过去叫祖坟冒青烟。

同事邻居自然羡慕,但羡慕过后也有别的话讲。常有人评价朱岩像仙女,不食人间烟火。这句子写下来是褒义,从嘴里讲出来,却是带着些嘲讽的。言下之意,她不像他们这里的人。

朱岩从小待人接物沉稳礼貌,但性子有些冷,话一直很少,无论是跟邻居,还是跟父母。生活在职工楼里的那十六年,她只是不声不响地进进出出,不声不响地读书,不声不响地考进大学,住校之后就不大回来了。

那些人其实没说错,朱岩确实觉得自己不属于职工楼,也不喜欢这个地方。

不是因为西晒的房子,蹲便的厕所,只出冷水的淋浴龙头,而是因为这里的人太吵闹。所谓边界是几乎不存在的,每家每户都知道其他人家的私事,小到孩子尿床,大到出轨搞破鞋。

还有,那些从酒店拿回来的东西。

1976年之后,各种外事活动多起来,外国人、香港人、台湾人又开始出现在上海的街头。江亚饭店是他们必定要光顾的地方,或吃饭,或住宿。而作为饭店员工,常常会把客人丢下不要或者随手送出的小东西,比如丝巾、耳钉、电子表,拿回家里。甚至还有那些酒筵上剩下的食物,奶油蛋糕,汽水、果汁、巧克力。在当时都是稀罕物件,但朱岩从来不碰。她并不说为什么,是为了不伤父母的面子,总之她自己是不会碰的。

离开职工楼,她去读大学,后来又进了附属医院,不声不响地在本科毕业之后继续读研究生。

又有人开始劝沈宝云和朱明常,替女儿操着点心,别读书读成书蠹头,并且试图介绍各种各样的男青年给她认识。

但朱岩再一次超出了他们的想象。1991年,她24岁,研究生毕业之后不久就跟大学同学结了婚。

对象名叫时益恒,比她大两岁。起初,众邻居只在结婚照上看见这个男青年,只觉一表人才,与朱岩十分相配。直到婚礼当日,酒席摆在江亚饭店锦绣厅,那些来吃喜酒的同事听闻主婚人证婚人的发言,才知道男方是行医世家。再经打听,更加不得了,说时家住衡山路花园洋房,民国初年便在上海开医院,家里多的是长辈亲戚在海外。

他们又开始说,朱师傅女儿嫁得好,可私底下又觉得她进了那样的人家多半是要受欺负的。从赫鲁晓夫楼到花园洋房,虽然都在上海,都是市中心,却是近在咫尺的两个世界。

但在那场喜宴的宾客当中还有一个人,对朱岩只有羡慕。

她叫张茂燕,同样24岁,职高毕业就分配进了江亚饭店,到那时为止已经工作了快六年。头三年做学徒,她跟着沈宝云,后来一直管沈宝云叫师父。

许多年之后,才有人开始忖度这称呼的不合理之处。但在当时,大家都习以为常,女徒弟也叫徒弟,女师父也叫师父,哪怕她们不是弟也不是父。

张茂燕人很聪明,勤奋能吃苦,性子又直爽,很受沈宝云的喜欢。她平常住未婚员工的集体宿舍,也去过几次职工楼看望师父,对朱岩却是久闻其名,从来未曾谋面,直到这一天才算看见本人。

九十年代的婚礼大都有种不中不西的伧俗,但在张茂燕眼中,身穿白色婚纱的朱岩完美无缺,好像一切都拥有了,而她自己恐怕永远没法变成那个样子。

只除了一件事,也许还能试一试——她也可以谈恋爱,可以结婚,在差不多的一天,穿上差不多的礼服。

而且,她早已经有喜欢的人了。

那人叫丛甘霖,也是江亚饭店的员工,在锦绣厅做跑菜的。

酒席进行到一半,他刚好端盘子进来,走过她身边,在她面前放下一听可乐,手收回去的时候抚过椅背一角,同时也抚过她的肩膀,像是无心为之,又像是故意的。他平常在餐厅跑菜,常对相熟的女顾客来这一招。但张茂燕不懂,她低头,脸都红了。

那场婚礼之后不久,两人便开始谈恋爱。敲定关系之后,张茂燕带着丛甘霖去了趟职工楼,算是让师父过目。

沈宝云当面客客气气,招待一顿好茶饭,等他们告辞要走了,才单独留下张茂燕,很郑重地问她:“你想清楚没有?”

据她了解,张茂燕家庭条件不好,丛甘霖家还要不如,母亲很早过世,父亲另娶,后来又有了孩子,他自工作之后就再也没回去过。两边父母都给不了他们任何帮助。

而且,丛甘霖这个人也让她有顾虑。他长得是真帅,口才也是真好,还是单位里的文艺积极分子,常跟一班女同事跳交谊舞。当时风气尚且保守,这样一个人名声总不会太清白。

饭店里早有传闻,说他跟公关部一个女孩子谈过,两个人已经处到很深的阶段。但后来那个女公关认识了一个台湾客人,辞职跟人家走了。他是因为分手之后受了情伤,才突然接受了一直对他有意思的张茂燕。

沈宝云不怎么满意这个人,作为饭店的服务员,她觉得他很过得去,人很活络,讨客人喜欢。但她把徒弟当作女儿看待,丛甘霖不是一个适合做女婿的人选,他太活络了,也太讨人喜欢。

已完结热门小说推荐

最新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