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
我无比庆幸自己坚持与斯潘塞报考一所大学的决定,不然让小白兔斯潘塞和这两个满脑子黄色废料的家伙待在一起,还不知道会把斯潘塞变成什么样子呢。
斯塔克曾经出于某种原因抱怨自己本来是要进麻省理工的,那里交通方便,距离他家近点,只是不知道怎么就到加州理工来了。
后来在领略了麻省理工和加州理工十年如一日的彼此不和后,他很快就不再提这个话题,转而开始和谢尔顿两个讨论,说他们两个不是来上大学的,而是来带孩子的。
不用想,这里的孩子特指我和斯潘塞。
是谁喊他起床,是谁帮他记课表,是谁帮他带饭?
反正不会是精明的谢尔顿。
哎,心累。
我和斯潘塞还是个‘孩子’的时候,就要承担照顾一个巨婴重大责任,简直头发都要愁白了。
如果一般人这么作,我们才不会去管,哪怕不揍他一顿,至少也会置之不理。
这一切只是为了玛莉亚夫人。
玛莉亚夫人就是托尼的母亲。
还是入学的那一天,我和斯潘塞是结伴从拉斯维加斯坐飞机来到了洛杉矶机场,没让家里人送。虽然我们年龄尚未成年,但都出来念大学了,总不能还是事事靠着家长。
结果出了机场后,错误预估了交通情况,根本坐不到拥挤的公交,也拦不到永远都在路上飞驰的出租车。
眼看就要错过时间的时候,刚好遇到了已经送完托尼,正返程的斯塔克夫妇。
他们似乎认出了我们是加州理工的学生,特意开车把我们两个送到了学校。尽管他们并不知道我和斯潘塞就是他们儿子的室友,但是一路上他们的态度非常友善温柔。
斯塔克夫妇是十分有教养、很温和也非常善良的一对夫妻。特别是玛莉亚夫人,在她身上,我看到了戴安娜的知性聪慧和露西娅的精明能干。
而夫妻两人话里话外透出的对儿子的担忧,让我们后来无法对托尼置之不理,恶声恶气。
到现在,我只能感叹,幸好斯塔克夫妇这么好的家教,养不出什么坏小孩。熟悉了解之后,就发现托尼虽然嘴巴贱了点,人,还是不错的。
再说谢尔顿。
谢尔顿是个十分精明的人。
这里的精明并不是用来形容他处理事情的手段,而是用来形容他的性格。
处事手段精明,应该是露西娅那样的,工作顺利,能力得到众人认可,社交圈子每天都会扩大,遇到困难知道该找什么人去解决,就连挑保姆,挑的也都是能干省心品性上佳的。
而性格精明,就不是这种样子了。
宿舍里四间卧室其实差不多,但是谢尔顿根据他那一套阳光普照率、通风效果、距离功能性场所距离等等评估数据的理论,态度坚决的霸占了朝南左侧的那间房。
还有客厅里最适合吹空调的书桌座椅位置,最方便的书架、抽屉等等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