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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4章(第1页)

林度想了想,笑道:“其实也算有吧,小时候我刚出生没多久,妈妈就离婚了,带着我这么个拖油瓶也买不起房子,所以一直在租房。我记忆中,小时候我们好像一直在不同的地方搬家。等上小学前,我们搬进了度南巷,终于稳定了下来。那时候我户口本上不姓林,也不叫林度。好像之前那个名字是李家那个老太婆随便起的吧,我妈妈觉得不好,重新改了名,叫林度,度南巷的度,因为那是我们新生活的开始。”

说完,林度静了静:“我以前一直觉得她起名太随便,现在想想,其实挺好的,我就应该叫林度,只是当时我还不明白。”

陆暮西没说话,侧身把她紧紧搂在怀里,下巴抵着她的发顶,轻轻地笑:“你妈妈现在一定很为你骄傲,因为我都这么为你骄傲了。”

林度单手环住他的腰,整个身体和半边脸紧紧挨着身边的人:“陆暮西?”

“嗯?”

“度南巷是我家。”

他顺从地笑:“我知道啊,所以你干什么都那么有底气。”

有的人,有钱有势,却总是姿态狼狈地患得患失,怕失去,怕相信;而有的人,心里有爱,所以总是从容不迫地慷慨前行,不吝啬信任,也不吝啬爱。

从天真烂漫的少女,到如今已经在社会摸爬滚打一圈,林度一直都是后者。

陆暮西感觉到环在自己身上的胳膊紧了紧,女孩儿毫不客气地在他胸前又蹭了蹭脑袋,想要找个舒服的位置入睡。

睡前,她轻声说道:“现在也是你家了。”

黑暗里,陆暮西听着自己胸腔里的心跳声一下又一下,沉重而又有力,久久不能平静。

———

打那天以后,陆暮西的公寓就多了双女拖鞋,而他们度南巷的家里,也多了双同款的男拖鞋。

它们静静立在不同的玄关前,于是世界上就少了两个干什么都要开着电视机的人。

人不会屈服于寂寞,但也不会不寂寞。

所以人们大可不必为陪伴赋予多么沉重的意义,只要它能填补独自扫地时絮絮叨叨的电视声就可以了。

对于陆暮西来说,林度就是这样的人。

深夜回家,她有时会坐在他的沙发上看电影,有时会盘着腿坐在地上研究鱼竿,有时会将看了一半的书盖脸上,躺在床上他睡的那边睡觉。

一打开门,整洁的屋子里零零碎碎地散落着打发时间的闲书,衣服七零八落搭在沙发上,陆暮西捻起玄关的发丝,却不觉得烦躁。

那是心被填满的感觉。

也不都是如此温情的时刻,有时,林度会在他不在的时候坐在床上吃薯片,还是他睡的那侧。十次有九次,晚上一躺下,总能发现身下有薯片残渣在谋财害命。

她每次都一脸不可置信:“怎么可能?我明明弄干净了的?”

陆暮西后来都懒得嘲她,立马过去霸占她的枕头,然后腿脚麻利地换位置:“那你跟它睡。”

到了这时候,林度总是做贼心虚地气短半截,一边碎碎念诉说她的“微词”,一边爬起来去把薯片渣子扫干净。

刚开始陆暮西还没想明白,有一天,陆暮西撑着头看她碎碎念扫薯片渣时,突然恍然大悟道:“怎么每次这渣都在我睡的那边呢?林度,你故意的吧。”

林度顿了下,很快挺直腰板道:“你什么意思?”

陆暮西侧躺着打量她一眼:“哈,还真是。”

他一把拉过她手腕,带到怀里,捏着脸,恶声恶气道:“趁我不在天天坐我这边吃薯片是吧,你还吃什么了,老实交代。”

林度分不清自己是笑得脸酸还是被捏得,连连求饶:“我错了,就薯片,真没了。”

等笑够了,又聊起天来。

“陆暮西,我真的很难想象,如果有一天我们分手,到底会是什么原因呢?”林度好奇地问。

“我们才在一起多久,你就想着甩我了?”陆暮西不轻不重捏了捏她腰侧。

“不是啊,这就跟我总规划着死后要把骨灰撒哪儿一样,合理思考而已。”

“我想想啊。”陆暮西还真思考起来了,“首先,经过这几个月的同居生活,我们应该不存在性格和生活方式不合的情况——”

“那可不好说。”林度打断他严谨分析道,“或许是我们还没暴露本性呢。”

“那你藏很深啊,反正我是家底儿都交出来了,你给我说说,还有什么跟我藏着掖着的。”

林度不说话,陆暮西就用胳膊肘碰碰她,一边碰,一边阴阳怪气:“你说啊,没事儿的。”

林度认输,一把握住他的掌心:“你继续,你继续。”

他反握住,然后不情不愿“哼”了声:“至于会不会觉得对方没魅力了……,反正到现在,这么多年,我是没有过,就是不知道某些人会不会被那什么七天里的男模勾走。”

林度:“……”

“再就是经济方面。”陆暮西低头拨了拨林度额前的发丝,笑道,“你不差钱,我也不差钱,只要咱俩不违法乱纪把自己搞破产,应该不会为这个吵架。还有什么婆媳关系,岳婿关系,咱俩完全没这个烦恼。”

陆暮西握紧林度的手:“嗯,总结一下,只要你还喜欢我,我们就会一直一直在一起,变成白头发的老头老太太。”

我们可以一直填满彼此独自扫地时絮絮叨叨的电视声,这样,就可以了。

————

进入社会的日子并不像学生时代想象得那么理想,隐形骚扰,pua,加班,甩锅,应有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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