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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节(第2页)

看着韩月娘转身离去的背影,杜中宵微微有些出神。

韩月娘皮肤白净,面容姣好,性格文静,心地极好。这些日子,杜中宵有意无意地总喜欢到她家的店里来坐一坐。窈窕淑女,君子好逑,杜中宵正是十七岁的年纪,不知不觉便就被吸引。韩月娘对这个做事踏实、性格沉稳的少年也不讨厌,两人说得起话来。

杜循到底是举人,只要家境好起来,这个身份便有用处。比如,地方上的很多事务都可以作保人,官府那里能说得上话,州里县里的好差事,可以先挑着做。这样的家世,对卖酒的韩家来说,算是高攀了。

一切的前提,都是家境要好起来。像现在这样,吃了上顿没有下顿,还欠着债,举人这个身份是半分用处没有的。

想到这里,杜中宵只有叹气。世上最难的事便是起步。如果现在家里有几百几千贯的本钱,杜中宵能想出许多种方法去赚钱。但现在从天亮到天黑,每日都为了填饱肚子奔波不停,那谁有办法?

后边即使找到父亲杜循,再加上替他治病,家里的负担只会更重。靠着乡里仅剩的五六亩地,哪里能够解了现在的困境。必须想别的办法,最好是做生意,才能改变家里的现状。可做生意就要本钱,杜中宵哪里找本钱去。杜循去开封府赶考的时候,杜家能借钱的地方已经借遍了,现在借都没地方借去。

想起这些,杜中宵只有叹气。改变境况,不知还要花费多少功夫。自己在这个世界的漫漫长路,不知道什么时候才可以真正开始。

第2章脚店和酒楼

看看天色不早,杜中宵起身,准备离去。这一篮羊蹄便就放在韩家店里,晚上他来算钱即可。趁着天还未黑,他要回家再带几篮出来,放到其他几家脚店去。

除了这几家相熟的脚店,杜中宵还要挎着篮子沿街叫卖。如此一日所得,算清了租的房钱,自己和母亲的吃喝,去掉了本钱,才能略有剩余。

这生意本小利薄,做起来好做,但利润也着实不高,就赚个辛苦钱。临颖县城到底太小,没有多少生意好做。

之所以卤羊蹄,是因为这个年代羊肉是吃得最多的肉,货源充足。

宋朝人喜欢吃羊肉,倒不是因为奢侈,而是在农业社会,羊肉就是几大家畜中最便宜的肉食来源。养猪需要大量饲料,在粮食不充裕的年代,猪肉成本远比羊肉为高。杜中宵前世猪肉比羊肉便宜许多,是进入工业社会之后的事情,加上品种改良。如果用传统方法饲养土猪,猪肉的价格其实还是高于羊肉。觉得猪肉就应该比羊肉便宜,只是工业社会的人们一种错觉而已。真到了农业社会,就会发觉不是那个样子。不只是猪羊如此,家禽也是如此。前世最便宜的鸡肉,这个时候反而是贵的,肉质鲜美,饲养不易。

印象中的古代有很多这种错觉,反倒让后人忽视了真实的古代是什么样子。这是杜中宵感到无力的地方,很多事情觉得容易,做起来才明白实际千难万难。

前世是个工科生,杜中宵能想起来赚钱的法子,多是跟工业有关。他现在这样的家境,怎么可能跟工业扯上关系?满肚子知识,却无一点用处。

开了门,杜中宵与外面进来的人撞了个满怀。

进来的是两个年轻人,都是二十岁左右的样子,一身青衫,看起来是读书人。

前面一个稍高的年轻人瞪了杜中宵一眼,懒得理他,径直进了店里。后面那个稍矮肥胖的年轻人却是不依,推了杜中宵一把道:“怎么回事,你没长眼睛吗?”

这是韩家的店,杜中宵不想给韩月娘惹麻烦,只好道:“这门窄小,撞到一起,却又怪谁?纵然长着眼睛,哪里又能看穿门户。”

进到店里的年轻人找了一副座头坐下,大声道:“天气寒冷,主人家打一角酒来,烧得热了,我们吃了去去寒气!有什么下酒菜,一起上来!”

韩月娘答应一声,不一刻端了一角酒放在桌子上。又道:“店里有煮好的羊肉,客人要不要切两斤来?——对了,这里还有卤好的羊蹄,极是肥美。”

年轻人道:“好,切一斤羊肉,再来五个羊蹄。”

韩月娘答应,一边去拿杜中宵带来的羊蹄,一边让父亲到里面去切肉。

与杜中宵对峙的年轻人看着韩月娘离去的背影,口中道:“好标致的小娘子!临颖城我走得熟了,还没见过如此美人!”

说完,

再不理杜中宵,眼睛直勾勾地看着韩月娘离去的背影,进了店里。

杜中宵本想离去,见年轻人的样子不是路,想了想又回了店里。

韩月娘取了羊蹄过来,见杜中宵重又店里,笑着道:“哥哥想是要吃杯酒再走?”

“不错,天气寒冷,我也吃杯热酒去去寒气。”

韩月娘听了,清脆地答应一声,把羊蹄放下,去帮杜中宵取酒。

帮杜中宵热了酒,韩月娘待要回到柜后去,却被旁边桌上肥胖的年轻人叫住。

那人施了个礼,道:“小可吴克久,是县里吴员外家的次子。这一位是我姑丈家的表哥,福建人氏,名唤曹居成。不知姐姐芳名?”

韩月娘见这人样子轻浮,有些不快地道:“我们素昧平生,哪里人你这样就问别人名字的。你是店里客人,要酒要菜只管点就是,店里有的自会给你上来。”

曹居成看出表弟对这卖酒的小娘子有些意思,笑道:“表弟,问名是六礼之一,哪里是随便问的。亏你还是个读书人,怎么不知礼节?若要问小娘子的名字,只管回家托舅母央个媒婆来,不只是问名字,连生辰八字也问了,多少是好。”

“兄长言之有理,言之有理。”吴克久听了重又坐下。“我娶亲已过三年,却还没有子嗣,家中长辈甚是不满。俗言道,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却不是办法。我见这小娘子极是勤快,长得也周正,若是纳回家做个妾室是极好的。”

曹居成连连点头:“好,好,到时我也讨杯酒喝。”

韩月娘听两人说得不堪,啐了一口,扭身到后面去了。

吴克久却不理韩月娘,对柜台后面的韩练道:“卖酒的老儿,近前说话。”

韩练见两人不是好路数,不好招惹,只好来到桌前。

吴克久喝了一杯酒,才问韩练:“酒家,我且问你,你店里的酒,是从哪个酒楼里赊的?看你如此大场面,当有大酒楼帮衬。”

韩练不好得罪客人,只好道:“不瞒客官,小的店里连酒带摆设,多是从‘其香居’里赊来。我这店开了多年,‘其香居’甚是关照。”

吴克久一拍手掌:“这就对了!你知不知道我是谁?”

韩练摇头:“恕小的眼拙,却不认识小官人。”

吴克久笑道:“不怪你,我多是在乡下庄里读书,甚少到城里走动。好教你知,我姓吴名克久,父亲吴员外,‘其香居’正是我家产业!”

韩练听了急忙行礼:“不知是小员外到了,怠慢勿罪!且稍等,容小老儿到后面再切些肉来。店里还有一只肥鸡,一发煮了给小员外下酒。”

杜中宵在一边冷眼相看,也不说话。

宋朝的酒专卖,这些小脚店是不能自己酿酒的,都是从附近有酿酒权的大酒楼里赊酒来卖。小小县城,能有几家酿酒的酒楼?除了官府所有的官酒楼,只有两家而已,其中最大的就是郑家开的‘其香居’。韩家的脚店十几付坐头,看起来不小,其实里面真正属于自己的资产不多。不但酒是赊来的,好多店里的家什也是从‘其香居’借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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