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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章(第1页)

一看到他的妈妈,我就会想起我的妈妈。

他的妈妈霸占了我记忆中的卧室、厨房、客厅,所以我连带着他也喜欢不起来。

所以我开始借着学习为由,经常不回家,大一点了更是直接搬去了学校住,我的世界终于清净了。

每次我回家,那个臭小子都会把自己的宝贝像献宝一样呈上来给我,我收过他亲手制作的坦克模型,也收过两千多块的拼图,还收过他画的画,不得不说,他没有画画的天赋……

他十七生日时,送给我一盏圆圆的月亮灯,真的很美,可是我还是把它扔了,那个傻子哭了很久很久,真是有够傻的,哪有自己生日送别人礼物的。

他真的是越来越烦了,经常来打扰我,他突然出现在我的卧室中,或是偷偷翻看我的书,或是好奇的翻我的储物柜,每次我有朋友来的时候,都会把他锁在他的卧室里,他倒也老实,从未撬过锁。

我的留学申请终于通过了,我终于可以暂时摆脱那个烦人精,感受英国自由的空气了。

可让我没有想到的是,仅仅过了两个月,那个烦人精又追了过来,他的英语不是向来不好的吗?也不知道他雅思是怎么考过的。

他十八岁那年,我发现了一个秘密,他在笔记本上写道:自从遇见你,我所走的每一步都是为了靠近你,而落款是我的名字。

我可以肯定,那个烦人精喜欢我,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我开始逃避他,逃避有关他的一切,恰好曾经的好友兼同学重新出现在我的世界里,那是一个很好的转移目标,学习优秀,外貌清秀,比起那个烦人精来讨人喜欢多了。

我随着他的步伐进入了娱乐圈,那只是我不经意的一个选择而已,因为我这样的人,注定是要回家继承家业的,所以我会当演员,完全是为了离那个烦人精远一些。

可让我没想到的是,那个烦人精紧跟我的步伐,也开始演起了戏,他从小锦衣玉食惯了,哪里吃得了做演员的苦。

他总是使一些上不得台面的小把戏,花钱蹭热度、买角色、搞封杀,那一套确实是他能做得出来的。

可他长得实在是太好看了,哪怕他把自己打扮成花孔雀,生怕我注意不到他,也依然吸引了不少人的注意,其中不乏一些不怀好意之徒。

我当然不会让他们得逞,我们盛家的人,轮不到被外人‘动手动脚’,他们被我暗中教训警告过后,再也没有人敢去找那个烦人精的麻烦。

可是有一天,烦人精变得不一样了,他再也不围着我转了,他在车子里和我说,“这么多年我确实挺不是人的,我们和解吧!盛奕。”

太好了,真是太好了,那个烦人精终于不来烦我了。

他真的不一样了,我们一起合作了新戏,他的演技进步的让我吃惊,而他穿校服站在夕阳下的样子,我承认,确实很好看。

我越来越发现,那个烦人精不烦人的时候,还挺讨人喜欢的,也很善良。

他为了救林霁尘被打伤了,那次我是真的担心了,见他满身鲜血的样子,我真的害怕他就这么起不来了。

为此我第一次埋怨了林霁尘,说了一些难听的话,虽然我后来做出了弥补,给了他一些资源,于一个外人来说,我理应如此。

一个夏日的夜晚,那个烦人精喝多了,在天台上弹着吉他唱了几首不太动听的歌,然后他抱着我,叫我哥哥。

我承认,那一刻看着他,我心动了……

我发现自己越来越难以控制对他的感情,但是我们之间注定是不会有结果的,因为我是他的哥哥,也是盛世集团唯一的继承人。

我以为我的自制力是很强大的,但他总有让我克制不住的能力,独自占有他,这个念头疯狂的生长,但时机还不成熟。

他会属于我,完完全全的只属于我,哪怕过程是不美好的。

他曾说:‘你说你喜欢我,做的却都是让我伤心的事情’。

是啊,仔细想想,我好像从未做过什么让他开心的事情,唯一为他准备过的礼物,还是那个没来得及送出去的月亮灯。

我给林霁尘资源,为他铺路,却从未给过方慕予什么,好像我只会让他难过,他本应该有灿烂幸福的一生,可是都被我的自私所毁了。

如不是我,凭借他的能力和外貌,成为娱乐圈里的下一个传奇也不是不可能。

从未有人告诉过我,失去挚爱是一件这么痛苦的事情。

有一天晚上,我做了一个梦,我梦到了从前的方慕予向我走来,他笑的那么好看,对我说:‘我喜欢你’。

“我也喜欢你。”

“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大概要比你早一些……”

方慕予头痛欲裂,艰难的撑开眼皮,入眼是曼曼白纱,袅袅檀香钻入鼻孔。

方慕予撑起身子,揉了揉太阳穴,他不是出车祸了吗?没死成?

视线向下扫去,自己身着瑞兽纹软缎大氅,里面裹着缂丝云纹缎长衫,古香古色,触感极佳。

方慕予闭上了眼睛,做梦?

不对,方慕予感受到来自于胸腔的疼痛,做梦可没有这么真实的痛感。

方慕予起身,“砰!”一声,床头的小香炉被打翻在地,应声一个丫鬟打扮的女孩儿疾步走了过来,模样瞧着不过十六七岁。

“殿下,您可醒了!身体可还有什么不适?我这就去叫大夫过来。”

青衫丫鬟奔着外屋直接跑了出去,留下一脸懵逼的方慕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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