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象中五年前魏黎住的地方不长这样,甚至比这里还要狭小破旧,在沈延宵看来和贫民窟没什么区别。
看来,魏黎这几年来的生活是有所改善的,但改善得不多。
沈延宵正想着,那头魏黎已经开始做简易三明治了,一边往吐司里叠食材一边和沈延宵解释道:“沈同学,昨天晚上我正好也在江边,看到你靠着路灯昏过去了,怕你有什么危险,就顺便把你带回来了。”
沈延宵抬起脸来,深棕色的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魏黎的侧脸。看着这家伙若无其事陈述事情经过的模样,沈延宵莫名地感到火大。
五年的时间过去,他好不容易才把这个爱多管闲事的家伙给忘了,魏黎却又一次因为爱管闲事而闯入了他的生活。
说实话,他真的一点都不想再跟直男扯上关系了,只会令他烦躁。
反正总有一天要和女人恋爱结婚的,那就不要来惹他啊?最好从他的视野里完全消失!
沈延宵按在沙坐垫上的五指骤然抓紧了布料,关节处的皮肤紧绷到泛白。
“你有病吧魏黎?!你管我干嘛?”
这几年来他忙着扮演众人眼中值得寄以厚望的沈家二少爷,已经很久没有说话这么难听过,可一见到魏黎,就立刻破功了。
魏黎脾气好,倒也不生气:“你毕竟曾经是我的学生啊。”
“现在已经不是了!”
“啊……其实就算你不是我的任何人,我看到你醉倒在路边也会帮忙的。”
沈延宵咬牙:“……我不需要。”
“帮都帮了。”魏黎唇边露出柔和的笑意来,并不把沈延宵的抵触放在心上,“早饭好了沈同学,你要吃吗?”
魏黎把塞好料的简易三明治用保鲜膜包裹起来切成两半,递给沙上的沈延宵。
昨晚的宴会沈延宵几乎没怎么吃东西,算下来已经空腹十几个小时了,睡醒之后饥饿感愈强烈。他用直勾勾的盯着魏黎手中的三明治,鼻子敏锐地嗅到滑蛋诱人的香味,忍不住吞了下口水。
但他是个很有定力的人,把脸一别,冷淡地说:“不吃。”
沈延宵起身,准备走。
魏黎却用了一个令人难以拒绝的句式:“我做都做了。”
“你就吃一口吧沈同学,不然我一个人吃不完好浪费。”
沈延宵的脚步顿住了。
他是个很有定力的人,一般不会随便向人低头,除非忍不住。
“……那就吃一口。”
魏黎穷,浪费不起。好吧,就当是日行一善了。
沈延宵立刻在心中给自己找了无数个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