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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节(第1页)

“哎?这是你同学吗?小姑娘真可爱,也一起进来吃饭吗?我多做点米饭,回头给你们端二楼去。”

朴实的住家阿姨走到大门口掏出钥匙,还没忘记回过头朝着程思敏友善地微笑。

可程思敏心如死灰,因为她的第六感终于显化一回。

方才她直觉拖地的借口是假,果真,时应只是不想让她进入他家罢了,他从一开始同意带她来他家就是骗她的。

不需要怀疑了,昨晚那伙人说的没错,时应确实看不起她,和所有人一样。因为她家是卖菜的,住低档小区,不够漂亮,个子不高,学习不好,普通话不好,所以就是是垃圾,一无是处,不配和他交心。

好朋友是假的,友谊也是假的,只有不对等和看不起是真的。

时应暂时被住家阿姨引开,还在和她解释自己和同学为什么不进家吃饭,话毕再回头,程思敏已经跨上坤车先行离开了。

第40章想好了

翌日,程思敏写了一封长达上千字的绝交信,书信里例举种种时应亏待她的细节。她是怎么样对他好,一片丹心,但他又是怎么样对不起她。

一封信,程思敏絮絮叨叨,写了三个多小时才完成,因为前几封废稿上的钢笔字都被她的眼泪浸湿了,她可不想到友谊的最后一刻还被时应看不起。

大课间,她在楼道里拦住时应,盯着他的腿,把写着“绝交”两个大字的信封交给他。

时应一开始是不接的,他站在距离她一臂的地方,眼中暗淡无光,盯了她一阵,最终也只问了她两句话。

“想好了?”

“嗯。”

“不和我做朋友了?”

“嗯。”

随后,时应点点头,拿过她的信,看都没看,直接撕成两半扔进了身边的垃圾桶。自那之后,直到几个月后时应转学,两个人再也没有说过一句话。

小孩子的世界很简单,也很残忍,十年的友谊,不费吹灰之力,就此终结。

不知道楼道内的时应是不是也想到了那天,友谊断桥的第十年,昔日的少男少女早已长大成人,两人清浅地呼吸着,站在原地都没动。

因为空间实在太安静,很快,楼道的声控灯灭了。

程思敏以为自己会听到时应离开的脚步声,但时应没走,好像还在等她说话。

确实,成年的人世界里充斥着圆滑世故,做人讲究留一线,大约是不必制造那么多宿敌,现在的时应变了,比以往要大方得体得多。

黑暗中,程思敏甩了甩头,终于没那么不自在了,她突然意识到自己也并不是十几岁的小女孩了,过期的自卑与敏感不能再对她造成任何伤害,于是她朝着时应的方向很直白地问了一句:“时应,你在生气吗?因为这段时间我躲着你。”

被猜中了心事,时应脸上终于有融雪的痕迹,他垂在身侧的左手打了个响指,楼道的壁灯瞬时亮起来,在光亮中,他先是注意到程思敏的拇指正在食指的关节上反复捋动。

程思敏小时候考试一有不会写的题就会做这种小动作。

原来在她心里,他也是一道难解的题吗?

因为领会到这个层面,时应面容稍霁,他自己舒服了,就不那么刻薄待人,主动抬眼,面上露出个好颜色:“嗯,有点吧。主要还是饿了。”

人也是动物,饱受饥饿时确实很难保持温和。

“那我请你吃饭吧,就算是赔罪?”即便是在大城市奋斗过几年,看过灯火辉煌人流如织,程思敏确实也不能算作很新潮的都市人,她至今也不太会用别的法子讨好异性。

单凭这点看,他们很像旧社会的包办夫妻,女方除了给男方弄点吃的,惴惴不安的心脏再无处安放。

可时应偏偏很吃这套,利索地答应了一声,便提步往1203的方向走。

“今天又剩什么东西吃不完了?昨天我还闻见楼道里全是韭菜鸡蛋的味儿。你别是又开始包包子了?”

“没有,我做的韭菜盒子。味道很大吗?韭菜可能太老了吧。”两人的对话也像遍地可见的寻常夫妻,程思敏顺着他的话接上,还没品出这里头的熟稔有多奇怪,下一秒时应已经走到她跟前,右手绕过她的身体,去拉她家的门。

两人之间的距离陡然挨得太近,程思敏屏住呼吸,但没用,还是从他敞开的外套内汲取到一股玫瑰夹杂着生姜的味道。

时应洗过澡,衣服上喷着冥府之路。

花香是甜的,姜是辛辣,配合时应凛冽的侧脸,有极致烘托暧昧的奇效。

孤男寡女,共处一室,难免干柴烈火,这是干什么?他俩可不是夫妻,包办的也不是。

程思敏仰着头,正面是时应突出膨大的喉结,后面是冰冷坚硬的防盗门,思及上次时应进她家发生了什么不可控的画面,她瞳仁乱颤,就在防盗门即将把她挤进时应怀里时,程思敏突然半蹲着身体,像只兔子,一头从时应的腋下钻出去了。

时应回过头挑眉看她,她也呲着牙看时应,脑筋转得飞快道:“韭菜盒子就剩俩了,我明天还吃早点呢,再说这回做得也不太好,有点糊,还破皮了你知道吧。哎!时应!咱们出去吃呗,我请你吃点好的。”

“自从搬回来我好久没上外头吃了。嘴还怪馋的,哈哈。”

程思敏找借口不让时应进她家,时应耸肩,看起来也没所谓,倒是把门又扯开了十几公分朝她做了个请的姿势道,“成,拿钥匙呗。我在外面等你。”

“嗯。那你稍等我两分钟。我收拾一下马上就好。”

程思敏绕开他进门拿钥匙,背包,装纸巾,贝贝尾巴夹在两腿之间,将头从门缝里探出来朝着时应挤眼睛。

如果说狗会做表情,那贝贝现在正在尽全力表现委屈,时应摸了摸它的头,拇指在他眉上的两个白点上挨个揉按了几下,似乎领会到了贝贝的意思,又隔着门跟程思敏打商量:“要不把狗也带上吧,省得你走了它又叫。”

这楼里的住户可不像他这么爱屋及乌,生活压力大的人容易极端,为了避免无辜受害,最好还是注意点。

“行呀,今天它还没出门呢,我正好带它遛遛。”

两人一狗下楼时都有点紧张感,程思敏是因为怕时应狮子大张口带她去贵价的西餐厅里买单,时应则是对自己即将载客的交通工具不太满意。

至于贝贝,不知道在想什么,也不挨个闻电线杆了,尾巴还是垂在地上,闷头跟着他俩走,兴致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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