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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那我们结婚吧(第1页)

男女之间的感情进步有四个阶段,无话不谈,有好感,喜欢,爱。字越少感情便越深。

秦暮之现苏起真的是个很有意思的人,他很会聊天,和自己说话时谈吐都很自然,半点没有因为秦暮之的身份外貌而有什么特殊对待。

两人都喜欢看书,而且对书都不挑剔,从斗破苍穹完美世界聊到俄国作家陀思妥耶夫斯基,从马拉卡佐夫兄弟聊到生死疲劳,两个人渐渐的无话不谈。

这段时间,秦暮之跟着秦可卿去苏起家吃了几次饭,后来慢慢一个人也会去他家蹭吃蹭喝,苏起是一个很有生活品味的人,他说小时候家里并不富裕,便会把每一个普通的食物尽力研究出它们最好的吃法。

“白开水也是值得珍惜的。”懒散的午后,两个人坐在那大落地窗下晒着温暖的阳光,倦怠的躺在沙上。

白开水要刚好烫嘴的温度,但是不会真的烫到人。微微感受到滚过嗓子的温度。最好是用力喝到满口,让烫嘴的开水轻轻烫到整个口腔。

和苏起相处的时候秦暮之不用去找话题,只需要伴着他的声音安静去听就好,秦暮之喜欢安静的环境,只要在苏起身边的时候,无论周围再怎么吵闹她都会觉得心里安稳平静。

那辆奥迪a7秦暮之好久没开过了,她也不想找借口,她跟苏起说以后就这样一起上下班,苏起当然也没反对。

他们的作息相近,晚上都喜欢抱着手机在床上滚到一两点,晚上加班会不约而同的留到公司的人走光,下班后只要没有别的事情,暮之和苏起便会开着那辆奔驰s45o没有目的地的闲逛,看到哪里还有亮着灯的食摊便在哪里停下来。

那是秦暮之二十多年来最开心的一个夏天,那一整个夏天的每个晚上他们都在一起,月明星稀的路灯下,海浪滔滔的傍海情侣路上,他们打开车窗,让最新鲜海风吹过每一根间,远处是亮着灯的海珠市大剧院。

“玻璃瓶装的可乐最好冻到正好出现柔柔软软冰粒的时刻,上上下下都悬浮着那种冰粒,不管是大口还是小口都可以吃到它。这是人间梦幻可乐。”

他将玻璃瓶从后面贴到暮之的白净的脖颈上,看着那修长白皙的脖颈上露出一点点鸡皮疙瘩,马上便引来暮之的一声‘讨打’,苏起立刻转身就跑,等到暮之抓住他,苏起便把手中的可乐递过去。

可乐冰冰凉凉,她刚刚跑完后的清冷小脸上带着红晕,夏日的时光悠长,两个人靠在栏杆上猜测哪个浪头会是最高。

偶尔下午秦暮之被苏起蛊惑偷跑出来摸鱼,摸鱼地点就选在大剧院野狸岛的咖啡院子,那里风大,阳光也是最好的,苏起说他在这里研究出了新奇的吃法,薯条配冰淇淋。

薯条,刚出锅,热热的,外表脆脆,还有一点明显的细盐在外面,里面是软的,最好是拿硬而热的薯条刮甜筒冰淇淋吃。一截一截咬下去,每一口都吃到盐,脆热的外皮,烫嘴的柔嫩土豆肉,还有又甜又凉又奶的冰淇淋。这样就可以冷热甜咸硬软一口吃到。

秦暮之觉得苏起真的很厉害,年纪轻轻的,工作也好生活也好,都处理得仅仅有条,还善于在平淡生活中寻找到趣味,不像她自己,不擅长和别人交际,只知道去工作和学习。

而且,他是怎么研究出这么多好吃的吃法,和他在一起,似乎每天都有新鲜有意思的事情。

人长得也不错。

风有点大了,暮之看着苏起的眼睛看的有点入神了,苏起想用薯条戳戳暮之的脸蛋,结果薯条直接被暮之反口吃掉了。

他是想喂我吃薯条把?暮之是这么想的。

她是不是误会了什么?苏起没有出声。

暮之没有谈过恋爱,甚至连和男性交流的经历都不多,她不喜欢说话,气质又高冷,长这么大,苏起时除了家人外第一个和她相处这么久的朋友。

那苏起是个怎么样的人呢?他的过去是什么呢?秦暮之开始感到好奇了,于是偶尔便会旁敲侧击的问可卿,美名其曰帮可卿摸摸底。

苏起家里有一个妹妹,从小父母离世,两兄妹懂事后便互相拉扯着长大,他大学之前有一个青梅竹马,不过现在分开了,大学四年和之前的曾经的高中同桌谈了一场恋爱,毕业后因为种种原因分手了,刚毕业那几年跟一个女人结过短暂的婚,但又很快离婚。

离婚消沉一段时间后,振作起来,合伙开了一家互联网公司,现在是个不大不小的老板。

“喂姐姐,你最近对那个苏起真的很感兴趣哦,不会真的对他有意思了吧?”

秦可卿疑神疑鬼,她最近在忙硕士生的学习工作,是最忙的时候,虽说托了苏起帮忙照顾一下自己这个笨笨的姐姐,但这两个人可不能背着她搞起来啊。

秦暮之没有回答秦可卿,她对苏起有意思?

什么叫有意思?是喜欢吗?无话不谈,有好感,喜欢,爱,感情的四个阶段,她和苏起又到了哪一步呢?

无话不谈?是的,暮之每天都会拉着苏起在微信上聊天,因为暮之现实中不喜欢说话,但是在网上又是个消息连狂魔。

自己真的是喜欢和苏起聊天吗?

重要的人不需要时刻通过聊天来维系关系,但是我找你聊天不是为了维系关系,是我想你,我想跟你分享今天生在我身边有趣的事。

暮之觉得自己最近很奇怪,会特别留意手机上的信息,期待他找自己聊天,期待每天晚上和他的夜宵寻觅,吃完夜宵后分开不到十分钟就开始期待早上他过来接自己。

‘我们那个冰山美人上司啊,肯定是有心上人啦?看着手机笑,绝对是非常依恋对方!!’

下属们偶尔在那里八卦,暮之路过时会无意的听到这些。

每个人明明都是独立的个体,一个人怎么能那么依恋另一个人呢?

所以自己对苏起已经是喜欢了吧?

可是秦可卿喜欢苏起啊,自己这样是不对的。

好生气,嘴巴嘟起来,想听他的解释,意思到自己竟然在耍小脾气,赶紧又恢复到面无表情,一定是苏起影响了她,不然暮之以前不肯这么情绪化,不可能嘟嘴等待某个人来哄自己。

秦暮之忽然不想和苏起去吃夜宵了,她说自己要在公司忙到非常晚,给苏起微信让苏起不要等他。

深夜的地下停车场好安静,有点恐怖电影的味道了,肚子也好饿,果然不应该勉强自己。

苏起的车还停在那里,在一片寂静里亮着灯。

秦暮之愣了一会,走上去敲了敲车窗。

“不小心睡着了,哇都这么晚了,我们赶紧溜吧。”

“你没看我给你的信息吗?”

“看到了,但是今天又下雨,我怕你又像那次一样动不了机子。”

秦暮之站住,没去看苏起,她今天的状态很糟糕,头散乱黑眼圈很深,面色比第一次在地下停车场和苏起相遇还要苍白。

“快上车吧,今天带了你喜欢的那个周黑鸭。”苏起兴冲冲的推着秦暮之上车,献宝一样摸出了两盒鸭脖子。

鸭脖子用手撕着一条条吃是最好吃的。吃完可以撕的肉以后,再把骨头一节节分开,仔细吃缝里面的肉,啃到只剩白骨,最后一口吃白骨上的软骨,才最美。吃鸭脖子应该持续地吃下去,以免要洗手擦手,由于麻烦而扫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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