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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页(第1页)

金秀珠也不知道这边什么风俗习惯,便点点头,“这个听你安排。”

她倒是不太注重这些,婚礼弄得再热闹再盛大,最后过得糟糕的也比比皆是。她很早就懂得一个道理,不管嫁给谁,都要把一颗心放在自己身上,日子才会过得顺心,男人和孩子都靠不住。

江明川嗯了一声,想起了什么,又道:“团长让我们晚上去他家吃饭,晚上就不用做饭了。”

金秀珠早就猜到了有这一刻,所以也不觉得意外,“行,要不要买点什么带着?”

“不用,团长不是那样的人。””

“……”

什么叫不是那样的人?这不是基本的礼节吗。

金秀珠没理会他,幸好她早有准备。

江明川吃完饭就走了,金秀珠便开始忙活起来,家里能用得上的食材不多,只有江明川昨天晚上带回来的面粉豆子。

虽然金秀珠很想做自己爱吃的滴酥鲍螺,但那个需要牛乳,这里没有,如此只好做“黄金糕”了,黄金糕是侯府的说法,厨房里的刘大娘说,在她老家这东西叫豌豆黄。

金秀珠当初在侯府当丫鬟的时候,就天天想着赚够钱赎身,以后出去弄个小买卖做,所以她努力讨好府中有本事的老嬷嬷,跟在她们后面学手艺,因着那时候她在世子院中伺候,也都愿意给几分薄面教她。后来她成了侯爷的人,又私底下找嬷嬷学认字和看账本,她知道府里那些主子出身都比她高,背地里看不起她,可那又如何?她并不比她们差了,连侯爷都夸她聪慧异常,可惜生作女儿身。

金秀珠将早上泡的豌豆拿出来,加点水放到锅中煮,趁着这功夫和贺岩将家里的板凳椅子都拿到外面晒,两人又打了一盆水将家里家外擦一遍。

忙到下午两点左右,她将煮好的豆子稍微凉一下放到汤碗中,用锅铲搅拌成细腻的豆沙,弄好后又把豆沙放入锅中加白糖小火不停翻炒,等成了粘稠的糊状便将其捞起来放到碟子中冷凝。

现在天气凉,倒是不用特意用冰镇,等了大概半个时辰,就成了膏状。

金秀珠原本做这个就是打算送人的,所以泡了不少豆子,她将碟子倒扣在菜板上,然后将冻好的膏块切成一块块小长条,好看的摆放在碟子里,不好看的零碎的放在两个碗里给孩子吃。

最后装了三个碟子好看的。

金秀珠拿个碗倒扣将其中一碟子中的黄金糕盖住,吩咐贺岩,“你带着妹妹把这个送去你钱婶子家,顺便问她有没有干净的袄子,借给我穿一晚上,明天就还给她。”

贺岩嘴里含着黄金糕舍不得吞下去,一脸认真听着金秀珠说的话,最后用力点头,“好。”

然后就小心端着碟子出去了,走路慢慢的,生怕摔了手中的碟子。

付燕燕跟在他身后。

两个孩子很快就回来了,不仅贺岩手中拿着一个绿色大棉袄,付燕燕身上也套着一件干净的小袄子,不等金秀珠开口问,贺岩就赶紧解释道:“是吴奶奶给的,是小军哥小时候的衣服。”

他脸红红的,刚才吴小军也在家,尝了一口后就大叫着好吃,还夸新婶婶太厉害了,自己从来没吃过这么好吃的东西,让他觉得十分有面子。

第一次他没有在吴小军面前感到自卑,现在他也有爸爸妈妈了,他妈妈会做很好吃的豆子糕,他不再是没妈妈的小可怜了。

金秀珠满意的点点头,将两个碗给他们,“拿去吃吧,不过这个不能一次性吃太多,毕竟是凉口的。”

付燕燕看着她,后知后觉的明白她让自己跟着过去,就是为了让自己也得一身干净的衣服。

但不明白为什么不同时说借两身?

两个小家伙捧着碗出去了,脸上都有些不可置信,贺岩是没想到这么一大碗都是自己的,付燕燕则是没想到金秀珠会做吃的,在她记忆中,金秀珠从来没做过这些,她只会说浪费钱。

晚上天快黑的时候,江明川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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