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诉人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讯问被告人,同时出示犯罪证据。
这一阶段进行的很快。
被告的三人供认不讳。
他们的辩护人也没有异议。
随后进入最后一个阶段,法庭辩论。
“审判长,审判员,现就本案表如下公诉意见。”
“规范完整合法的证据体系,准确全面有效的证实了被告人段子明,王一元,张林成强奸罪和故意杀人罪的犯罪事实。。。。。。”
“但考虑犯罪嫌疑人皆未成年。。。。。。为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请合议庭根据本案的事实、法律以及情节和后果给被告人罪刑相适应的判决,谢谢!”
公诉人员提出了常规诉求。
赵金宇目光凌厉的看向三个未成年人:
“被告人可以自行辩护。”
“我没什么可说的。”
“我也一样。”
“赶紧判呗。”
“我们还得学呢。”
三人都是无所谓的样子,尤其为的段子明,更是老神在在,仿佛不在法庭,而在自己家中一样随意。
段子明犯罪不是一次两次了,甚至说杀人也不止一次两次了,因此心里十分有底气,他们是未成年,杀人了又有什么关系?
而且他家可是很有背景的,这法官敢判他哪怕一年,绝对会受到报复的!
赵金宇眸光微敛,对段子明的想法一清二楚。
只不过没有去理会,而是继续法庭流程。
“被告人的辩护人表辩护意见。”
辩护席是三人的父母花大钱请来的辩护律师,也是当时去找赵金宇被赶出去的那个中年人,此时看到赵金宇一副严肃的样子,心中暗自冷哼,还真以为自己能开创先例呢?
你真要是开创,到时候先把你送进去监察!
“就本案的处理,我方表以下意见,供法庭在定案的时候考虑。”
“先辩护人对于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强奸罪和故意杀人罪犯罪基本事实的指控我们不持有异议。”
“但对于是否应当,或者说如何对被告人定罪处罚的相关问题,辩护人表以下意见,请法庭在定案的时候加以考虑。”
“一,被告三人,在京州市公安机关的主动交代行为,我们认为应当按自认定,同时还应认定其认罪态度良好,有悔罪表现。”
“二,被告三人,段子明十七岁,王一元五岁,张林成十五岁,三人皆未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应当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以教育看管为主。”
“。。。。。。。”
辩护人说出自己的意见后。
赵金宇直接了当的驳回了第一条。
在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中,强调的是罪行尚未被司法机关觉,而且要主动交代自己的罪行。
但作为被告人的三人,并未在司法机关觉前主动交代自己罪行,所以算不自动投案。
而且三人在受到审讯后,一段时间还是拒不承认,直到公安机关拿出确凿的犯罪证据,三人才不得已承认,不能被认定为自。
对此公诉人没说话。
没什么好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