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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页(第1页)

这些年来,他躲着凤娘,躲着旧友,没想到,竟跟秋娘躲到了一个地方。

关于秋娘,他尚有很多放不下,想着待那宋康见过秋娘之后,折返品茗轩,再仔细问问他。

却未曾料到,宋康这一去,并未打算回来。

他在马槽子外站了半天,最终做出了决定:有些事,宜早不宜迟。

他迅速回到房中,摊开纸张,写了两封信。

一封绑在鸽子腿儿上,飞往药师谷,寄给庄允谷主,一封塞进李侠风的包裹,是他给品茗侄女的私信。

他劝服李侠风收下六颗护心丹,又自马房六匹马里挑出了跑得最快的一匹,交到李侠风手上,并跟他讲:“要快!”

从无双城过阡梓城到天慕城,坐马车大概需要半个多月,骑马快一点,少则七、八天吧。

当然,这也因人而异。

若是李侠风骑上这匹天生夜眼的雷首,日夜兼程,马不停蹄,只吃不困,天也许能赶到。

殷老谷主死后,庄允临危受命,不能服众,谷中旧人走的走,散的散,到最后只剩下十几个姑娘,除了依附于药师谷,凭手上医术救治四方百姓,没有别的谋生之路。

药师谷中人赶来无双城的脚速,自然比不上伤者李侠风乘雷首而去来的快。

李侠风记下了品善老爹的种种嘱托,飞身上了马。

这马是品老爹喂养了十年的老朋友,他往年去药师谷都是带着它一起,识途。

因而,从未去过天慕城的李侠风走的时候,连地图都没有带一张。

刚奔到南门外,忽又调转马头,折了回来,在品善老爹发问之前,他便开了口:“老爹,有件事……想拜托你。”

“什么事?”

年纪大了以后,总不敢像年轻时候那般,轻易许诺他人,哪怕是濒死的李侠风。这是品善老爹的心病。

“无双城的朱首捕有古怪,”要说的话太多,李侠风尽量简短,他道:“我昨日去到无双城衙门,想调出绣猫大盗在城中犯案记录来看,没想到,意外撞上阎府的人来报案,说是那绣猫大盗留下字条与信物,今夜会去阎府光顾。奇怪的是,那阎家人报了案,还在朱首捕耳边私语了一阵,随即塞给他两锭金子。当时我躲在房檐上,看的一清二楚。更怪的是,若搁在平日,碰上这种事,都是张贴榜文,全城戒备的。然而,那朱首捕当日什么行动都没有,该吃吃,该睡睡,只差了两个手下,在四方城门口各贴榜文一张,很不显眼。可否辛苦老爹,帮侠风查清这件事?”

“当然……没问题。”

他是真没想到,一个濒死之人,仍将天下安危记挂于心。

这李侠风一无显赫家世,二无过人资质,三无谄媚功夫,怎地诸葛丰如此看重于他?

而今看来,此人的确是有过人之处呐。单这份心志、定力与责任感,已远非常人可比。

当然了,他嘴上说着帮李侠风去查朱首捕,实际不会有任何行动。

因为,那出戏本就是阎天铮的计策,做给他看的。

通常,李侠风晓得的事,也等于方幼鱼晓得了,她就像是李侠风的一条尾巴。

这是品善老爹传达给阎天铮的讯息。

他私心并不希望“绣猫大盗”被抓。但,李侠风这个年轻人,他还是会高看一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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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五之盟,烟花之魂

无双城,巷子街,倚红楼。

宋康懒洋洋地半依在长榻上,瞧着秋娘新拍下来的一件飞凤绣屏,若有所思。

飞凤绣屏乃是飞凤山庄庄主夫人的陪嫁之物,怎地北五盟之一的飞凤山庄,已经落魄到了要拿这么一件稀世珍宝出来拍卖的地步?

他那一身华贵紫衣打着皱,两个俏丫头扇着风,一黄一绿,一娇一柔。

宋康很少这么懒,只不过呢,秋娘这里舒服,呆上小半个时辰,就能生出几根儿懒骨头。

等了小半个时辰,秋娘总算来了。

“刚听说你来了,怎么也不差人来通知一声?这两个死丫头,怎地这般没眼力界儿?养你们白养,只会吃饭!”

秋娘一个白眼儿翻过去,不轻不重地训了几句,两个小丫头立刻停下了手上殷勤动作,赶来秋娘跟前认错。

“黄儿知错了。”黄儿说。

“绿儿知错了。”绿儿紧跟着说。

说完,一黄一绿两个娇小的身影,一先一后退出了凤临阁。

“不干她们的事,是我吩咐她们不要去叨扰你。”

黄儿、绿儿刚退出门口,便听到了这么一句话,心下一喜,相视一笑。

身在青楼,自幼身份低人一等,最好的归处,便是找个好人家赎了身,作妾为婢都算不得什么,总比留在倚红楼,等到七老八十了,给人扔到大街上去的好。

在这两个未解人事的小丫头心里,已然认定了心中的良人,便是那长的不错、见多识广、风趣可亲又出手大方的宋公子。

“北五盟的宴席取消了,怎地不来通知我一声?”宋康问到了正题。

“回禀主人,北五盟……已经散了。”说罢,那秋娘叹了口气,言语里颇为惋惜。武林之中为图发展,互相结盟的帮派不少,但如北五盟这般彼此间君子相待的组织,也不多见。

只是可惜,北五盟里面不乏英雄好汉,却缺一个好的管家,一个会赚钱的管家。

她受主人之命,今次邀北五盟的当家人们来此地宴饮,就是为了将这帮没什么经营头脑的耿直汉子,拉入他们的组织。

没想到,他还没来得及借秋娘之口说出他的想法,就发生了这等不幸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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