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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第3页)

奚微略感不悦,隐隐有被冒犯的感觉。他不认为钟慎和十四岁的黄毛丫头妹妹之间能有什么秘密谈话不方便自己听,只能归结到他们的关系不可见人上。

奚微对钟慎的家庭情况还算是了解。钟慎的父亲是警察,母亲是高中老师,观念都比较传统,据说当初钟慎要报考戏剧学院,父母都不同意,钟慎靠自己满脑子的电影梦想软磨硬泡才说服他们。

后来……

他们见过奚微,但不熟。

想到这儿,奚微心里后知后觉地冒出一个疑问,钟慎是怎么跟父母介绍自己的?朋友?上司?瞒得住吗?

这样一想,他突然觉得,在这种传统家庭里长大的钟慎当年竟然能那么干脆地同意被他包养,为了电影梦想,实在是够努力。

难怪在他面前那么敬业呢。

就连今早这顿饭奚微舀了一口粥,尝出不是厨房常做的味道是钟慎做的早餐。

第4章仙人掌

钟慎的电话没打太久,几分钟就挂断,回来继续吃饭了。更加印证他和钟念其实没什么大事要谈,只是在躲奚微而已。

早餐是海鲜粥,烧麦,蒸凤爪,广式做法。钟慎曾经拍过一部与美食有关的电影,专门学做广府菜,厨艺还不错。但对于自幼吃名厨长大的奚微来说,并不值得夸赞,充其量只是不难吃,胜在心意。

凭这份心意,奚微没计较电话的事。慢条斯理地吃完早餐,他进了书房。

即使不去公司,奚微也有工作要处理,“歇几天”只是随便一说,他生活中能真正放松享受的假期不比全年赶通告的钟慎多多少。

两个忙人,约会次数稀少到每一次都值得在日历上标记。上次钟慎来的时候,窗台上那盆圣诞仙人掌还未盛开,今天却已开得一片灿烂。

钟慎无事可做,给它浇了点水。据说这种植物能活二三十年,说不定等钟慎和奚微分道扬镳了,它仍然在窗前盛放。

其实很久以前,奚微考虑过要不要和钟慎同居。

两个人在一起不论爱不爱,总有某些时刻荷尔蒙上头,特别喜欢对方。奚微也曾觉得钟慎可爱过,尤其是在清晨将醒未醒,迷迷糊糊地往他身上贴的时候。他伸手推,钟慎没有知觉,闭着眼睛亲他。

奚微任对方亲了一会儿,把人推醒,心血来潮:“你要不要搬过来?”

钟慎一愣,是真醒了。

可不等他反应,下一秒奚微却说:“算了,家里多一个人我不习惯。”

“……”

奚微一个人考虑,一个人否决,前后不过几秒钟,短暂得让人猜不透那几秒钟里他的脑海里究竟掠过了什么。

但理由是真的,他不习惯跟人同居。

这也是奚微至今二十九岁,仍不打算结婚的原因。

奚微是个奇特的人,他是独身主义,但不反婚,不厌育,也不像其他富家公子那样打着自由的旗号胡来。但这不等于他传统,“传统”在他眼里什么也不是,同样,“新潮”也没价值,他都不在乎。

不论哪一种观念潮流,新的还是旧的,信奉之人本质都是在从众,是受时代和他人裹挟,沦为集体意志的奴隶。而奚微厌恶一切影响他个人意志的因素,他是极端的自我中心,自我到他的世界里容不下第二个人。

因为自我,推己及人,他也尊重别人的自我。是好是坏,自有法律评判,是开明是迂腐,又与他有什么关系?

这套近乎冷漠的处世逻辑,是他薄情的根源所在。

他没有不幸童年,也并未受过情伤,更没患过心理疾病,他只是天性如此,难以更改。

钟慎比大部分人了解他,知道在奚微做事的时候,要想不惹他厌烦,正确方式是别找存在感。连献殷勤也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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