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方……我方认为,唐方镜是运营部门员工,公司有什么事给他打个电话,并不能认为是加班,至于在微信群里回复消息,并没有明显占用对方休息时间。”
“因为他可以在回复消息的时候做其他事,显而见,加班的时候是不可能同时做其他事的。”
“所以将下班后的沟通认定为加班并不妥当……”
对此唐方镜反驳道:“加班与否,并不是由工作时候能不能做其他事决定,而应该看劳动者是否付出了实质性的劳动内容。”
“而根据聊记录显示,在下班后的时间内,回复消息的时间过三小时的数,占比极大,因此可以充分认定,我在非工作时间付出了实质性的劳动内容,应当认定为加班……”
这下子,哪怕是刘主管都觉得对方好像更专业了。
唐方镜的意思就是,是不是加班关键看你干没干活,干活了,那就算是一边拉粑粑一边干活,那也是干活了,谁都不能否认。
老张开始车轱辘话了,唐方镜已经坐下不再开口,随便你咋说。
法庭辩论结束,老周习惯性开口道:“双方愿不愿意接受调解?”
双方都表示不愿意接受调解。
合议庭休庭,老张看着审判长三人离开,随即对着唐方镜道:“你刚刚什么意思,啊我得罪你了吗?什么叫我的法律是体育学院学的?你把话说清楚了!”
对此唐方镜直接道:“我做事就是这样,开庭了站在我对面的就是对手,你要觉得不服,咱们可以接着来,看看你是不是体育学院学的。”
老张还想再说点什么,被拦住了,只能悻悻坐下,脸色气的通红。
他感觉自己的脸都丢光了,不就是一个官司吗,得罪人了他有什么好处啊!
刘主管不说话,还专业,专业个屁,从头到尾被人家压着打,我上也就这效果了吧……
等了好半,终于老周回来了,看着手里的判决书,脸上的表情也有点复杂。
可以想到,这个判决结果出来,那个蓝鸟公司一定会上诉的,到时候二审要是回重审或者改判了,今年的改率可就不好看了……
不过,该怎么判还是得怎么判。
“本院认为,随着经济展及互联网技术的进步,劳动者工作模式越来越灵活,可以通过电脑、手机随时随提供劳动,不再拘束于用人单位提供的工作点、办公工位。”
“特别是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以外利用微信等社交媒体开展工作等情况并不鲜见,对于此类劳动者隐形加班问题,不能仅因劳动者未在用人单位工作场所进行工作来否定加班……”
“而根据聊记录可以认定,唐方镜在下班后利用社交媒体从事工作,已经出了偶性、临时性的一般沟通……”
“考虑到利用社交媒体加班有别于传统加班,时长难以客观量化,以全部时长作为加班时长显失公平……酌定蓝鸟公司支付唐方镜加班费六十万元。”
判决书完了,刘主管的脸色极其难看,这可是六十万啊!
而且,他们公司一向都是这样,把员工当牲口用的,这要都来起诉那还了得!
“不对,你们判决不公平,哪有这样的,我们要上诉!”
唐方镜这边倒挺冷静,这其实也是现状,虽然他都计算好了,但是,法院还是会酌定,前世经历了二审后也就是这个结果了。
确实通过聊记录计算加班时长不是那么公平……
自己就不上诉了,现在的结果足够让完成度达到百分之两百,只是需要等二审。
反正自己还要去劳动监察部门举报一波,到时候不管怎么样都够了。
罚款加赔偿,舒服了。